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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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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祐(?~499年),本名高禧,字子集,小名次奴,渤海蓨縣(今河北省景縣)人,北魏時期大臣,安南將軍高讜之子,司空高允堂弟 [1] 
廣涉經史,豁達豪放。初為中書學生,遷中書博士,拜中書侍郎。招順邵郡羣賊有功,封建康縣子。孝文帝即位後,任秘書監,監修國史。遷給事中,出任輔國將軍、西兗州刺史,封東光侯,拜光祿大夫
太和二十三年(499年),去世,諡號為靈。
本    名
高祐
別    名
高禧、次奴
子集
所處時代
北魏
民族族羣
漢族
逝世日期
499年
籍    貫
渤海郡(今屬河北)
職    業
官員
官    職
光祿大夫
爵    位
假東光侯
諡    號

高祐人物生平

高祐家世背景

高祐,本名高禧,因與咸陽王元禧同名,故孝文帝元宏賜名高祐。祖父高展十六國時期後燕官員,官至黃門郎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平定中山郡後,高展遷居北魏都城平城(今山西省大同市),最終死在三都大官的職務上。高祐的父親高讜,跟隨太武帝拓跋燾消滅大夏皇帝赫連昌,因功授任遊擊將軍,賜封爵位為南皮子。高讜與崔浩共參著作,升任中書侍郎。後歷任給事中、冀青二州中正、假散騎常侍、平東將軍,進封蓚縣侯,曾奉命出使高麗。高讜死後,朝廷追贈他為安南將軍、冀州刺史、假滄水公,諡號為康。高祐的兄長高祚,繼承其父爵位,擔任東青州刺史。 [2] 

高祐啓奏孝文

高祐廣泛涉獵經史,喜好文學雜説,性格豁達豪放,不拘小節。初為中書學生,後轉任中書博士、侍郎。高祐後因招順邵郡羣賊之功,賜封爵位為建康子。 [3] 
孝文帝元宏在位時期,任命高祐為秘書令。後來高祐與李彪等人啓奏孝文帝説:“為臣聽説典謨作,讓人的話語言論得以光著;載籍作,做的事情便能昭揚。這樣《尚書》成為記言之體,《春秋》便是錄事之作。查閲以前所流傳的志傳,都是論言記事的實錄。夏、商以前,其文字不備。從周代以後,典章備舉。史官之作,文質不同;立書意旨,隨着不同的時代都有差異。至於《左傳》,記言記事,兩致並書,可以稱得上是存留史家本意,而不是完整的史書之體。到司馬遷班固時,他們兩人都是博有才識之人,敍錄今古,備在章法,雖然不能説面面俱到,但確實可以稱得上是前代史書中的優秀之作。至於東漢曹魏晉朝的史書都可忽略放過。只有我們聖朝創制上古,開帝基於長髮,自始均以後,到漢成帝,這其間世數久遠,所以史書未能傳記。為臣等疏劣陋粗,忝居史職,披覽《國記》,私有撰史之意。愚見以為自從王業開始,眾事草創,皇始年間以來,光被中土,我們應依參司馬遷、班固大致的體制,讓事實分類相從,紀傳區別,表志分開,像這樣修述史書,各類事實都可包括在內。伏惟陛下先天開物,洪宣帝命,太皇太后淳曜乾坤二儀,惠和王度,聲教之所漸漸和洽,風澤之所深加,固然已經義振前王。加上太和元年以來,年代雖未有三十年,然而嘉符禎瑞,備加完善於往日;洪功茂德,事更精粹於前世。會稽藏玉牒之章,泰山想石記之列。而秘府史家記述勳功,卻述美未盡。將讓皇風大美,或有缺而不載;功臣善績,或遺而不傳。從著作郎以下,臣請啓其中才識俱嘉者,參與撰造國書,如果能夠得到人才,史書三年就可修成。然後大明之德功,光於帝篇;聖後之勳業,顯於皇策。轉命忠貞之倫,納言司直之士,都會備具載籍了。”孝文帝接受他們的意見。 [4] 

高祐孝文問政

後來有一次,孝文帝從容問高祐説:“近來水旱不調,五穀不熟,有什麼辦法可以防止災害而獲得五穀豐登呢?”高祐回答説:“過去堯、湯之運,也不能去除運數中的九年旱災,陛下您道同前政,對付眼前的小旱又有什麼辦法呢?只有選拔賢才佐治政事,不干擾百姓順時耕作,這樣的話就災消豐至。”孝文帝又問他防止奸盜的方法,高祐説:“過去宋均樹德,害人之獸都不到他的治域來;卓茂善於教化,蝗蟲都不入其境。盜賊是人,如果我們訓教有方,哪有不容易停息的呢。我以為讓宰守們做到貞正良端,那奸盜就會止息。”高祐又上疏説:“現在的選舉,不管其人治理見識的優劣,專門追究人年齡勞績的多少,這不是人盡其才的做法。我們應該停止專究薄藝,放棄那種無功之勞,惟才是舉,那就會使官吏們風氣端正。又有功勞的大臣,雖説其年勤可以著錄,但才非撫人,則可以加之以罰賞,不應委之以方伯之任。這就是所謂王者可以給人以財而表示親近,而不可私自許諾別人官職以示關係好。”孝文帝都很推許。加任給事中,冀州大中正,其餘官職照舊。當時李彪專統著作之事,高祐為令,不時地關懷寫作而已。 [5] 

高祐治理兗州

高祐後出任持節、輔國將軍、西兗州刺史、假東光侯,鎮守滑台。高祐以郡國雖有太學,縣黨也應有學校,於是在縣立講學,黨立小學。又命令一家之中,自立一碓,五家一起,共造一口井,以便給行人提供食飲,不讓婦人舂米打水。又建立起禁止奸賊的辦法,令五五相保,如發生盜事則五五連坐,這種方法一開始做起來雖然看起來煩瑣,後來卻使治安大為好轉,寇盜行為也都停止。 [6] 
高祐後擔任宋王劉昶師傅。因高祐過去參與律令制定的功勞,朝廷賜帛五百匹、粟五百石、馬一匹。劉昶以其官舊年老,雅相看重,妓女妾婢,也沒少給他。拜授光祿大夫,師傅官職如故。劉昶死後,朝廷徵拜他為宗正卿,而高祐留戀彭城,久不赴任。於是尚書僕射李衝彈劾高祐徘徊怠慢於淮、徐之間,無事拖延朝廷之命,免官三年,以贖其罪。孝文帝下詔免除高祐宗正卿之職,復其官光祿大夫。太和二十三年(499年),高祐去世。太常卿議定諡號為煬,孝文帝下詔説:“不遵上命曰‘靈’,可諡為靈。” [7]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北史·卷三十一·列傳第十九》有記載。

高祐軼事典故

文成帝拓跋濬在位末年,兗州東郡官吏獲得一隻異獸,獻給京城,當時人都沒有認得。文成帝下詔詢問高祐,高祐説:“這種東西是三吳所出,它的名字叫鯪鯉,其他地方都沒有,今天我們得到它,這不預示着吳楚之地,要歸我大魏嗎?”有人在零丘得到一枚玉印獻給朝廷,文成帝讓人拿給高祐看,高佑説:“印上有籀書二字,文曰‘宋壽’。壽者,命也,我獲其命,也是歸我的徵兆。”獻文帝拓跋弘在位初年,南朝宋文帝劉義隆之子義陽王劉昶奔靠北魏,薛安都等人以五個州降附北魏,當時人都説高祐的話很靈驗。 [8] 

高祐人物評價

魏收魏書》:博涉書史,好文字雜説,材性通放,不拘小節。 [9]  ;學業優通,知名前世,儒俊之風,門舊不隕。 [9] 

高祐親屬成員

高祐父祖

祖父:高展,三都大官。 [2] 
父親:高讜,中書侍郎、蓚縣侯,贈冀州刺史、滄水公。 [2] 

高祐兄弟

哥哥:高祚,東青州刺史、蓚縣侯。 [2] 
弟弟:高欽,秘書中散。 [10] 

高祐兒子

高和璧,中書博士。 [11] 

高祐孫子

高顥,高和璧之子,襲爵建康縣子,中散大夫、徵虜將軍。 [12] 
高雅,高顥之弟,司徒府錄事參軍、定州長史。 [13] 
高諒,高雅之弟,驍騎將軍、徐州行台。 [14] 
參考資料
  • 1.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高祐,字子集,小名次奴,勃海人也。本名禧,以與咸陽王同名,高祖賜名祐。司空允從祖弟也。
  • 2.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高祐)祖展,慕容寶黃門郎,太祖平中山,內徙京師,卒於三都大官。父讜,從世祖滅赫連昌,以功拜遊擊將軍,賜爵南皮子。與崔浩共參著作,遷中書侍郎。轉給事中、冀青二州中正。假散騎常侍、平東將軍、蓚縣侯,使高麗。卒,贈安南將軍、冀州刺史、假滄水公,諡曰康。祐兄祚,襲爵,東青州刺史。
  • 3.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祐博涉書史,好文字雜説,材性通放,不拘小節。初拜中書學生,轉博士、侍郎。以祐招下邵郡羣賊之功,賜爵建康子。
  • 4.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高祖拜秘書令。後與丞李彪等奏曰:“臣等聞典謨興,話言所以光著;載籍作,成事所以昭揚。然則《尚書》者記言之體,《春秋》者錄事之辭。尋覽前志,斯皆言動之實錄也。夏殷以前,其文弗具,自周以降,典章備舉。史官之體,文質不同;立書之旨,隨時有異。至若左氏,屬詞比事,兩致並書,可謂存史意,而非全史體。逮司馬遷、班固,皆博識大才,論敍今古,曲有條章,雖周達未兼,斯實前史之可言者也。至於後漢、魏、晉鹹以放焉。惟聖朝創制上古,開基《長髮》,自始均以後,至於成帝,其間世數久遠,是以史弗能傳。臣等疏陋,忝當史職,披覽《國記》,竊有志焉。愚謂自王業始基,庶事草創,皇始以降,光宅中土,宜依遷固大體,令事類相從,紀傳區別,表志殊貫,如此修綴,事可備盡。伏惟陛下先天開物,洪宣帝命,太皇太后淳曜二儀,惠和王度,聲教之所漸洽,風譯之所覃加,固已義振前王矣。加太和以降,年未一紀,然嘉符禎瑞,備臻於往時;洪功茂德,事萃於曩世。會稽佇玉牒之章,岱宗想石記之列。而秘府策勳,述美未盡。將令皇風大猷,或闕而不載;功臣懿績,或遺而弗傳。著作郎已下,請取有才用者,參造國書,如得其人,三年有成矣。然後大明之德功,光於帝篇;聖後之勳業,顯於皇策。佐命忠貞之倫,納言司直之士,鹹以備著載籍矣。”高祖從之。
  • 5.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高祖從容問祐曰:“比水旱不調,五穀不熟,何以止災而致豐稔?”祐對曰:“昔堯湯之運,不能去陽九之會。陛下道同前聖,其如小旱何?但當旌賢佐政,敬授民時,則災消穰至矣。”又問止盜之方,祐曰:“昔宋鈞樹德,害獸不過其鄉;卓茂善教,蝗蟲不入其境。彼盜賊者,人也,苟訓之有方,寧不易息。當須宰守貞良,則盜止矣。”祐又上疏雲:“今之選舉,不採職治之優劣,專簡年勞之多少,斯非盡才之謂。宜停此薄藝,棄彼朽勞,唯才是舉,則官方斯穆。又勳舊之臣,雖年勤可錄,而才非撫人者,則可加之以爵賞,不宜委之以方任。所謂王者可私人以財,不私人以官者也。”高祖皆善之。加給事中、冀州大中正,餘如故。時李彪專統著作,祐為令,時相關豫而已。
  • 6.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出為持節、輔國將軍、西兗州刺史,假東光侯,鎮滑台。祐以郡國雖有太學,縣黨宜有黌序,乃縣立講學,黨立教學,村立小學。又令一家之中,自立一碓,五家之外,共造一井,以供行客,不聽婦人寄舂取水。又設禁賊之方,令五五相保,若盜發則連其坐。初雖似煩碎,後風化大行,寇盜止息。
  • 7.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轉宋王劉昶傅。以昔參定律令之勤,賜帛五百匹、粟五百石、馬一匹。昶以其官舊年耆,雅相祗重,妓妾之屬,多以遺之。拜光祿大夫,傅如故。昶薨後,徵為宗正卿,而祐留連彭城,久而不赴。於是尚書僕射李衝奏祐散逸淮徐,無事稽命,處刑三歲,以贖論。詔免卿任,還復光祿。太和二十三年卒。太常議諡曰煬侯,詔曰:“不遵上命曰‘靈',可諡為靈。”
  • 8.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高宗末,兗州東郡吏獲一異獸,獻之京師,時人鹹無識者。詔以問祐,祐曰:“此是三吳所出,厥名鯪鯉,餘域率無。今我獲之,吳楚之地,其有歸國者乎?”又有人於零丘得玉印一以獻。詔以示祐,祐曰:“印上有籀書二字,文曰‘宋壽'。壽者,命也,我獲其命,亦是歸我之徵。”顯祖初,劉義隆子義陽王昶來奔,薛安都等以五州降附,時謂祐言有驗。
  • 9.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09-09]
  • 10.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祐弟欽,幼隨從叔濟使於劉義隆,還為中書學生,遷秘書中散。年四十餘,卒。
  • 11.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高祐)子和璧,字僧壽,有學問。中書博士。早卒。
  • 12.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和璧子顥,字門賢,學涉有時譽。自司空參軍轉員外郎,襲爵建康子,遷符璽郎中。出為冀州別駕,未之任,屬刺史元愉據州反,世宗遣尚書李平為都督,率眾討之。平以顥彼州領袖,乃引為錄事參軍,仍領統軍,軍機取捨,多與參決。擒愉之後,別黨千餘人皆將伏法,顥以為擁逼之徒,前許原免,宜為表陳請。平從之,於是鹹蒙全濟。事定,顥仍述職。時軍旅之後,因之饑饉,顥為綱紀,務存寬靜,甚收時譽。尋加陵江將軍。坐事免。久之,除鎮遠將軍,遷輔國將軍、中散大夫,轉徵虜將軍,仍中散。卒,時年四十九。贈平東將軍、滄州刺史,諡曰惠。
  • 13.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顥弟雅,字興賢,有風度。自給事中稍遷司徒府錄事參軍、定州撫軍府長史。卒,年三十四。
  • 14.    《魏書·卷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雅弟諒,字修賢。少好學,多識強記,居喪以孝聞。太和末,京兆王愉開府辟召,高祖妙簡行佐,諒與隴西李仲尚、趙郡李鳳起等同時應選。稍遷太尉主簿、國子博士。正光中,加驍騎將軍,為徐州行台。至彭城,屬元法僧反叛,逼諒同之,諒不許,為法僧所害,時年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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