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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月波

(山東省日照市原副市長)

鎖定
高月波,男,1961年12月生,山東日照東港區人,大學學歷,1980年12月參加工作。 [8] 
山東省日照市原副市長。 [8-9] 
中文名
高月波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61年12月
學    歷
大學
參加工作時間
1980年12月

高月波人物履歷

歷任日照縣馬莊公社經管助理員;日照縣機關黨委、團委幹事(其間:1984.06—1986.06費縣山東電大黨政幹部專修班在職學習);日照市委辦公室秘書、副科級秘書、正科級秘書;日照市職工中專副校長、黨委委員;日照市建材行業管理辦公室主任,日照市建材總公司經理、黨委書記(其間:1994.09—1997.07山東經濟學院國際貿易專業本科在職學習);日照市交通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日照市港航局局長、黨委書記、日照市政府副秘書長、市行政服務中心主任、黨組書記、日照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成員、金融辦主任。 [8] 
2012年5月~2015年12月,任日照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黨委書記; [1] 
2015年11月~2017年1月,任日照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黨委副書記。 [3] 
2017年1月~2017年2月任日照市政府黨組成員。
2017年2月任山東省日照市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 [8] 
山東省日照市原副市長。 [8] 

高月波職務任免

2015年12月,日照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免去高月波的日照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職務。 [2] 
2017年,提名日照市政府副市長候選人,任日照市政府黨組成員。 [4] 
2017年2月28日,日照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當選為山東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5] 
2017年1月,免去高月波的日照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職務。 [6] 

高月波人物事件

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東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12月26日將督察發現的1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山東省,要求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2019年4月22日,山東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淘汰落後鋼鐵工作不到位問題。日照市、嵐山區政府對鋼鐵產能壓減思想認識不到位,工作不積極主動,對淘汰壓縮日照鋼鐵集團鋼鐵產能落實不力;濱州市、鄒平縣發展改革部門工作不實不細、失職失察,導致濱州西王特鋼集團違規新增鋼鐵產能。
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權限,給予日照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高月波(時任日照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黨內警告處分。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