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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建瓴

(清朝連平知州)

鎖定
高建瓴(1793-1865),字漢屋,號蘭溪,城固縣肖營鄉高家村人。清道光元年(1821)中舉,任廣東省澄海、高明等縣知縣,連平州知州,所至政聲卓著。鴉片戰爭起,高建瓴獻策兩廣總督欽差大臣林則徐,頗受欣賞。不久,因炮震耳聾,返回故鄉。後來林則徐任陝西巡撫,督辦賑災事宜,聽從高建瓴的建議,救活很多饑民。高建瓴在城固斗山書院主講20餘年,從不收取學生的酬金,教人以孝悌為先,訓課勤嚴,多所成就。其家六世同居,一門和睦。父病,建瓴親侍湯藥,年餘衣不解帶。建瓴曾於漢水通濟渡口設通濟橋,又置義冢收葬枯骨,士民稱頌。享年72歲。著有《十三經精義》,編選《全史選抄》、《全唐文選·詩選》、《蘇陸集選》、《皇朝經世文選》、《舉業指要》等。 [1] 
中文名
高建瓴
國    籍
中國
籍    貫
陝西城固
出生日期
1793年
逝世日期
1865年

目錄

高建瓴人物生平

高建瓴,字漢屋,號蘭溪。陝西城固人。清道光元年(1821)中舉人,後三科會試落第,大挑以知縣用,分廣東,主澄海、高明等縣,後升連平知州。任職七年中,勤懇治理,政績顯著,受到巡撫林則徐的稱讚。 [2] 
鴉片戰爭時,他率領民眾支援前線作戰,耳朵被大炮震聾。林則徐被革職流放後,他辭職返回原籍,被聘請擔任城固斗山書院講席,辛勤教授20多年。在此期間,他悉心研究了程朱與陸王理學各派以及張載馮從吾關學派的學術思想,推崇“二程”和李顒的觀點,晚年喜歡讀《易》。他認為理論要服從於實踐,主張人人反省修養,樹立道德,不要空談,要自己身體力行。為了強調社會道德,端正風氣,改變陋習,他撰寫了勸人戒邪教、戒淫穢、戒賭博、戒吸鴉片的歌謠。辭語中肯,感情痛切,發人深省。他在漢水的通濟渡口義務修建了一座橋樑,方便行人過江;還在家鄉置義冢一塊,收葬無主屍骨,受到四鄉百姓的稱頌。生平著述較多,主要有《十三經精義》《全唐文選》《全唐詩選》《蘇陸文集選》《舉業指要》,並刊印了《孝經》《忠經》《先儒語錄》等。 [2] 
參考資料
  • 1.    郭鵬主編;漢中市人民政府主修;漢中市地方誌辦公室編纂.漢中地區志.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1982-1983
  • 2.    陝西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陝西省志 第七十九卷 人物誌(中冊).西安:陝西人民出版社,2005:505-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