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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鹽務局
鎖定
- 中文名
- 高安市鹽務局
- 所屬地區
- 高安市
- 單位屬性
- 國家機關
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省、市各級人民政府頒佈的鹽業法規、規章。
2、接受羣眾舉報,依法制止、糾正鹽業違法行為,查處鹽業違法案件。
3、依據鹽業法規、規章和有關法律、法規,對全市鹽業市場檢查、整頓。
4、實施食鹽專營,嚴格執行鹽價,落實購銷計劃,保證人民羣眾生活所需,滿足食品加工及畜牧、漁業等的食鹽需求。
5、嚴格按照計劃調運原鹽、工業用鹽,保證果品加工、鍋爐、工礦企業等用鹽單位及個人的用鹽需要。
6、保證國家儲備鹽的合理庫存。
機構設置:
內設綜合辦公室、食鹽專營部、鹽政稽查隊,下設鹽業批發部。
附註: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宜春公司高安分公司與是鹽務局實行二塊牌子,一套人馬,政企合一、合署辦公,負責全市鹽產品的供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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