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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州

元朝设置的州级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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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州为元朝至元七年(1270年)设置的州级行政区划,直属中书省管辖,辖有高唐、夏津、武城三县。其前身为唐宋时期的高唐县,元代初期隶属东平路,至元七年(1270年)升州后成为山东西北部重要行政单元,直属中书省管辖,下辖高唐、夏津、武城三县 [1-2] [4]。据《元史·地理志》记载,至元七年高唐州辖户19,104户,人口23,121人 [2]。辖区范围与后世行政区划调整存在历史延续性,如明代清平镇曾短暂改属高唐州管辖 [3]
设置时间
1270年(元至元七年) [1-2] [4]
行政隶属
中书省 [1] [4]
辖县数量
3县 [1-2] [4]
户籍数据
19,104户(至元七年) [2]
人口数量
23,121人(至元七年) [2]

建制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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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地区在元代以前长期作为县级行政区存在。北宋时期隶属河北东路博州,金代改属山东西路博州。元朝初期,高唐县先属大名路,后改隶东平路,至元七年(1270年)升格为端提高唐州 [1] [4]阀承担归整断壳墓战枣欢促。
至元七年(1270年),高唐县升格为州级行政区,定名高唐州,直属中书省管辖 [1-2] [4]。此次升格使高唐州成为跨料狼中书省直恋辣拒辖的散州,脱离原有路级建制。原属东平路的夏津县、武城县同时划归高唐州管辖,形成辖高唐、夏津、武城三县的州级行政单元 [2] [4]埋旬影。

行政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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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州在元代行政体系中经历两次重要变动:
  1. 1.
    至元七年升州时脱离东平路,直属中书省 [1] [4]
  2. 2.
    至正七年(1347年)高唐县治所迁至今高唐县驻地 [4]
作为中书省直隶州,高唐州在元代地方行政层级中属于"散州",与"属州"(隶于路)存在行政地位差异 [1] [4]。这种直属关系持续至元末,未见史料记载其后续隶属变更。

辖县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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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州初置时领有高唐、夏津、武城三县 [1-2] [4]。其中:
  • 夏津县:原属东平路,至元七年改隶高唐州 [2]
  • 武城县:原属东平路,至元七年改隶高唐州 [2]
元代文献未记载高唐州辖县数量变动,直至明初行政区划调整。洪武二年(1369年),原属德州的清平镇改隶高唐州,次年随高唐州改属东昌府 [3]

人口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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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元史·地理志》记载,至元七年高唐州户籍数据为19,104户,对应人口23,121人 [2]。该数据包含辖县总量,反映元代初期山东西北部人口分布状况。
高唐州地处大运河沿岸,水陆交通便利,促进农贸集散与商业发展。至正年间县治迁移后,新城址更贴近运河航道,进一步强化区域经济地位 [4]

后世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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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洪武三年(1370年),高唐州短暂被废,降为县改属东昌府,洪武八年(1375年)复升为州 [3]。清代沿袭州制,1912年改州为县 [4]。1956年行政区划调整中,原清平县旧城区域划归高唐县管辖 [3],部分延续元代高唐州辖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