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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光華

(福建省福安市糧食購銷責任有限公司糧食儲備庫原主任)

鎖定
高光華,曾任福建省福安市糧食購銷責任有限公司糧食儲備庫主任。 [1] 
2023年,高光華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並處罰金。 [2] 
中文名
高光華
國    籍
中國

高光華人物履歷

曾任福建省福安市糧食購銷責任有限公司糧食儲備庫主任。 [1] 

高光華人物事件

提起公訴
2022年1月28日,福安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對高光華提起公訴。 [1] 
依法判決
福建省寧德市福安市糧食購銷有限責任公司糧食儲備庫原主任高光華虛列支出騙取公款、指定搬運商收受高額搬運費、行賄案。高光華(非中共黨員)利用職務便利,個人或夥同他人通過虛報、多報糧食搬運費、零星工程支出等方式,騙取公款人民幣20餘萬元進行私分;個人或夥同他人通過指定搬運商收取高額搬運費的方式,收受賄賂人民幣45萬餘元,個人分得人民幣20餘萬元;為感謝他人默許其通過指定搬運從中收取好處費,向有關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人民幣5萬餘元。高光華被開除公職,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三個月並處罰金。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