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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倬

鎖定
高倬(?~1645),字枝樓,四川忠州 [3]  高家河(今重慶市忠縣)人。明朝天啓五年(1625)進士,官至刑部尚書太子太保。清兵破南京,自縊死。
全    名
高倬
枝樓
諡    號
忠節(清朝諡) [4] 
所處時代
明末清初
出生地
忠州高家河(位於今重慶市忠縣) [3] 
逝世日期
1645年
最高官職
刑部尚書 [5] 
人物生平
明朝天啓五年(1625)三甲126名進士,初任浙江德清知縣,後調浙江金華府
崇禎四年(1631),徵授河南道御史薊遼總督曹文衡與總監鄧希詔相訐奏。詔殫力幹濟,以副委任。高倬直言上疏,指責曹文衡“骯髒成性,必不能仰鼻息於中官”,總監鄧希詔“睚眥未忘,何能化戈矛為同氣”,認為封疆事重,宜撤鄧希詔而安曹文衡心。若曹文衡不足用,宜更置,勿使中官參之。諸邊鎮臣如鄧希詔不少,使人效希詔,督撫之展布益難。即諸邊督撫如曹文衡亦不少,使人效曹文衡,將邊事之廢壞愈甚。疏入,貶官一級。不久,因在巡視草場時,下吏失火而得罪。廷臣申救,不納。次年熱審,給事中吳甘來以為言,始釋歸。起用為上林丞,歷任大理寺寺副。
崇禎十一年(1638),火星逆行,詔修省。高倬以近者刑獄滋繁,法官務停閣,請敕諸司剋期奏報,大者旬,小者五日。其奉旨覆讞者,或五日三日,務俾積案盡疏,囹圄衰減。帝為採納。屢遷南京太僕寺卿,駐守滁州。滁州是南都南京的西北門户,高倬募州人為兵,保障鄉土,從之。
崇禎十六年(1643)二月,升任操江提督右僉都御史。秋,劉孔昭接任其職,詔入京別用,未到而北京陷落。
崇禎十七年(1644),李自成入北京,明朝滅亡。五月,福王朱由崧在南京建立弘光政權,高倬被任命為工部右侍郎。福王縱慾聲色,為其嬪妃置龍鳳几榻及各種飾物,添置宮殿陳設,耗銀數十萬兩。接着,又命光祿寺趕製御用器物1.57萬餘件。高倬見福王奢侈無度,多次進諫,請裁省上述兩項費用,福王皆不採納。
弘光元年(1645)二月,解學龍被免職,高倬由刑部左侍郎升任刑部尚書,加太子太保。高倬以冤獄力拒,被馬士英所嫉恨。五月,清兵南下渡江,南京被圍。時福王仍在宮中召集梨園弟子演戲、酣飲。危急間,福王率近臣夜半逃走,200多臣子降清。高倬痛罵福王昏聵,羣臣腐敗,方造成亡國之災。遂仰天槯胸,上吊自盡。 [1-2] 
參考資料
  • 1.    錢海嶽.南明史:中華書局,1980:列傳第六
  • 2.    明史卷二百七十五 列傳第一百六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0-09-18]
  • 3.    高倬  .搜韻[引用日期2021-08-15]
  • 4.    《小腆紀傳·卷第十六》:南都不守,投繯死。我朝賜通諡,曰「忠節」。
  • 5.    《南疆繹史·繹史恤諡考卷二》:高倬刑部尚書。中州人。崇禎中為御史,請罷監軍、省刑罰。事福王,議裁冗費。南都破,投繯死(以上十三人傳列「勘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