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高中師範科

鎖定
高中師範科是北洋政府時期培養小學教師的機構。附設於高級中學。1922 年的《學校系統改革令》,即“新學制”規定,“高級中學分普通、農、工、商、師範、家事等科”,獨立的師範學校修業 6 年,得單設,後 2 年或 3 年招收初級中學畢業生。但實行時,部分省將六年制的中等師範學校取消,或合併於高級中學,與其他科平行,或直接改為普通中學。 [1] 
中文名
高中師範科
性    質
北洋政府時期培養小學教師的機構
課程設置及師範生公費待遇均有變更。由於入師範科者較少,小學教師供不應求,引起社會輿論不滿。 1929 年始,師範學校逐漸恢復獨立設置,高級中學停招師範生。
參考資料
  • 1.    顧明遠.教育大辭典: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