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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秉章

(清朝歷史人物)

鎖定
駱秉章(1793年-1867年),原名俊,以字行,字龠門,號儒齋, [33]  廣東廣州府花縣華嶺村(今廣州市花都區炭步鎮華嶺村)人 [2] 廣府名人 [34]  ,其先祖源出浙江義烏 [28]  。晚清的中興名臣,傑出的政治家、軍事家、戰略家和書法家,湘軍的統帥之一 [3-4]  [30] 
道光十二年(1832年)進士,充翰林院庶吉士,授編修,掌撰記。後歷任侍講學士、御史、湖北按察使、湖南巡撫四川總督協辦大學士等職。他和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張之洞等人並稱為“晚清八大名臣”。 [2]  [5]  駱秉章入湘十載,位居封疆,治軍平亂,功績卓著。入川七載,剿滅太平軍,清廷授以太子太保銜。清廷論功行賞,他被推為大功之臣,當時的人將他和曾國藩並稱為“東西相望,天下倚之為重”,足見他的政治影響力。駱秉章一生清廉,被譽為“晚清第一清官”,他整頓吏治,惠濟百姓,受到百姓擁戴。
同治六年(1867年),駱秉章病逝於成都官署,清廷贈太子太傅,入祀賢良祠,諡號文忠。駱秉章去世後,百姓心懷悲痛,以各種形式對他進行紀念。湖南和四川民間均自發為其建起宗祠,供世人瞻仰和紀念。川民感其削平寇亂,出於水火,乃其歿,巷苦罷市,遺愛之深,世與漢諸葛亮,唐韋皋並稱。 [6] 
全    名
駱秉章
龠門(籲門)
儒齋
諡    號
文忠
封    號
一等輕車都尉、太子太保、太子太傅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廣東廣州府花縣華嶺村 [2] 
出生日期
1793年
逝世日期
1867年
逝世地
成都官署
主要成就
剿滅太平軍,整頓吏治,惠濟百姓
晚清八大名臣之一
主要作品
《駱文忠公奏稿》
《駱秉章自撰年譜》
最高官職
四川總督協辦大學士
本    名
駱俊 [33] 

駱秉章人物生平

駱秉章早年官途

清人繪《駱秉章油畫像》桃江縣博物館藏
清人繪《駱秉章油畫像》桃江縣博物館藏(3張)
駱秉章,原名俊,37歲時改名秉章。其先祖道德公(926~1009年)於後周時期由浙江省金華府義烏縣楊塘村南遷廣東 [29]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駱秉章出生於廣東廣州府花縣炭步鎮華嶺村,後舉家遷往佛山。嘉慶十七年(1812年),駱秉章19歲,他以第三名考中秀才。21歲至26歲期間,他在廣州與佛山兩地來回求學。27歲應鄉試,駱秉章中己卯科第五十八名舉人。
道光二年(1822年),駱秉章第一次赴京會試,此次會試駱秉章雖無功而返,可京師繁華的景象使他眼界大開。道光九年(1829年),駱秉章再次赴京會試,可惜依然名落孫山。
駱秉章的先人源出浙江義烏,駱俊其名早被先人佔用了。中國人得避祖宗的諱。三國時吳國的丞相,就叫駱俊。溯祖追源,那個東吳駱俊果真是義烏人,此駱俊與彼駱俊果真是同宗。因為忘了避諱,重了祖宗的名,此駱俊空有滿腹才學,於是屢考不中。於是在道光九年(1829年),上京趕考再度敗北的駱俊,赴禮部呈請改名“駱秉章”。 [28] 
道光十一年(1831年),他第三次上京會試,功夫不負有心人,讀了三十多年書的駱秉章考中壬辰科第六十名進士,殿試二甲第二十七名,朝考入選,欽點翰林院庶吉士。此時,他已年屆不惑,可謂大器晚成。 [1] 
道光二十年(1840年),駱秉章受命稽察吏部銀庫,他到任之後清查陋規,嚴格進行檢閲。官員們都不能徇私枉法,所以想找個機會將他弄走,正好發現了他的疏漏,但是穆彰阿調查後,發現駱秉章確為一絲不苟,分毫不沾,所以大有感觸,對他更加器重。 [7]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銀庫虧欠的事被揭發,共虧短九百多萬兩。駱秉章因失察之罪被罷職,仍罰賠庫款一萬八千二百兩賠罪。審察完畢之後,道光帝知道駱秉章持正無私,召見時對他説:“你這一年年查庫辦得很好,不只是朕一人知道,而是人人皆知。如今有了此案你的名字將會更出名,如果沒有這個案件,朕還不知道你的名字呢。你好好讀書,認真做官,將來好好為國家辦事。”所以特旨以庶子的身份留用。 [8]  自此道光帝對他信任有加,又升侍講學士,出任湖北按察使。不久駱秉章歸鄉丁母憂。結束之後補右庶子,先後赴任山東河南江蘇按事。 [9] 
駱秉章在京師做了16年朝官,最顯赫、最榮耀的職位就是做過道光皇帝的侍講學士,在朝野有帝師之尊,從而蜚聲士林,享有極高的人望,因此咸豐皇帝和後來的同治皇帝對這位先帝之師也尊敬有加。在京期間,駱秉章不僅以學識見長,更以清廉著稱。也因為清正廉明,他得罪了不少貪官污吏,數起數落。 [1]  [10]  道光三十年(1850年),咸豐帝命駱秉章出任湖南,任湖南巡撫

駱秉章督防長沙

駱秉章像 駱秉章像 [32]
咸豐元年(1851年),太平天國廣西金田起義,一路勢如破竹,清廷各路官兵一敗再敗。 [11]  咸豐元年(1851年),清政府命湖廣總督程矞採前往湖南督辦防務,堵截太平軍,駱秉章給湖南提督餘萬清充當程制軍的副職。之前大學士賽尚阿領兵馳赴廣西鎮壓太平軍,道經湖南,帶文武隨員百人,到廣東時以沿途州縣未能滿足供應為由,竟參湖南撫藩荒廢政事,駱秉章因而被罷官。 [12] 
不久,雖有朝廷有將駱秉章回京另有任命的佈告,但要等待新任湖南巡撫張亮基長沙,才能交接上京。當時長沙城牆大多坍塌,城門早就不能關閉了,城垛更是全都沒了。駱秉章估計太平軍隨時攻入湖南,情勢危急。便率先帶頭捐修城款三百兩,隨後省城司道官員全都捐款修繕。駱秉章馬上又奏請借庫款二萬兩修城。四月太平軍打到道州,駱秉章更是日夜上城催督。農曆七月中,城門修好,城垛已備,蕭朝貴才領一彪軍殺到,奮力攻打長沙城。當時清軍各路援軍,正帥、副帥皆未到,城內只有兵勇八千,且沒有一員有作戰經驗的將領。太平軍攻城之時,守城的清軍將士才真切明白,駱秉章的修城決策和調度方略是何等正確和及時,説重了是挽救了危亡殘喘的清軍和長沙城。 [13] 
農曆九月,各省援湘清軍向榮和春張國樑等雲集,達六萬餘人,城防更加鞏固。太平軍方面洪秀全楊秀清在兩次攻城失利後,一面以挖地道攻城為主,另一面派石達開為統帥,分軍渡江到湘水以西,另外開闢一條北上的戰場,揭開進攻武昌的新階段。太平軍主動撤退,長沙隨即解圍,駱秉章感觸良多。這是駱秉章第一次以太平天國為死敵和無可奈何心情的立場,感受到清朝綠營兵的潰爛無能和無法阻擋太平軍在中國南方大地上勝利地奔突和前進。 [11] 

駱秉章任職兩湖

駱秉章像
駱秉章像(2張)
咸豐三年(1852年)農曆二月,駱秉章受命為湖北巡撫。農曆四月二十三日,他又被重新受命為湖南巡撫,而且一任就十年。當時湖南在籍侍郎曾國藩奉命組織團練,開始創立湘軍,駱秉章對此十分贊成。又招致湘陰舉人左宗棠幫助他管理幕府,廣泛收羅英俊之士,幫助編練團練來防衞太平軍的進攻,湘軍逐漸有了威名。 [14]  咸豐四年(1854年)駱秉章指揮大軍,命羅澤南進攻嶽州和湖北崇陽、通城
咸豐五年(1855年),太平軍再克武昌,湖北巡撫胡林翼向駱秉章求救。駱秉章馬上命鮑超率領水師先行,彭玉麟率領團練繼進。在廣東的太平軍到達湖南時,駱秉章連續攻克桂陽永興茶陵郴州宜章等地,他在郴州、宜章等擊斃太平軍青年將軍何祿 [15] 
咸豐六年(1856年),劉長佑等連克萍鄉萬載等地,接着進攻袁州江忠濟在通城戰死,王珍接替了他,連克通城、崇陽、蒲圻通山諸縣。到了同年冬天,劉長佑攻克了袁州、分宜、新喻。清軍商議分三路進軍江西,北路出瑞州,中路出袁州,南路出吉安。劉長佑袁州的一路兵馬已經超過了九千,很難再籌集軍餉。到了這時才令周鳳山、曾國荃各招募二千義勇,聯合進攻江西吉安。清廷下詔褒獎駱秉章不分地域,越境剿滅賊寇,朝廷賞賜駱秉章花翎。 [16] 
咸豐七年(1857年),武漢被清軍收復,長江下游已無太平軍,於是湘軍四面出擊。湖南自從開戰以來漕運停滯,米價下跌,民生凋敝,地租和地主的租金卻和以前一樣,百姓早已拿不出賦税了。駱秉章減免了當地的徵折,人們減少了陪給地主的錢而增加了税賦收入。王珍在江西惡戰,多次破敵,最終戰死沙場,駱秉章以張運蘭及王珍的弟弟分別統領王珍的舊部。 [17] 
咸豐八年(1858年),京察的時候駱秉章被議論功勳加以頭品頂戴。石達開敗退到浙江,江西大致安定。駱秉章因為合兵不易,所以提議應乘勝進取。上書請求起用曾國藩督師救援浙江,派遣蕭啓江、張運蘭兩軍隨徵,其餘的軍隊全部撤下。 [18]  到咸豐十年(1860年),駱秉章守衞並在湖南與太平軍力戰。除此之外他還援救湖北、貴州、江西等省份。 [11] 

駱秉章督軍入川

咸豐十年(1860年)農曆六月,67歲的駱秉章奉調入川督辦軍務。之前,雲南太平軍李永和藍朝鼎兄弟已由雲南入川,襲取了數十里物資富饒的自貢鹽場,隊伍發展至十餘萬,而且大軍指向川西成都。川軍督師忙於互相推諉和攻訐,調駐藏大臣崇實入川,也無濟於事。當時李、藍太平軍距成都僅七十里,成都危在旦夕,此乃清廷十萬火急調駱秉章入川之因由。此時,李、藍太平軍進圍綿州,駱秉章帥湘軍蕭啓江部一萬二千餘人入川。駱秉章摸清形勢後,針對敵方“分兵略地”的戰略,決定實行集中兵力分別擊破的方針,並施展反間,分化瓦解。當兩軍對陣之時,藍朝鼎部下參與機要的文書黃鼎叛變,駱秉章遂掌握太平軍佈防的一切軍事機密。
咸豐十年(1860年)農曆九月五日,清軍對太平軍合圍猛攻,太平軍退守丹稜,但清軍步步逼進,太平軍雖一部突圍,但藍朝鼎壯烈戰死。之後,駱秉章集中兵力再圍鐵山根據地,川軍、湘軍封鎖四方,最後引環龍河水淹灌。
同治元年農曆閏八月二十五日(1862年10月18日)駱秉章對太平軍發動總攻,李永和突圍中戰死,至此,經年餘苦戰,李、藍主力已經被殲滅。這一年京察,駱秉章因軍功被賞加太子少保銜。

駱秉章滅石達開

同治二年(1863年)春,石達開兵分三路,從雲貴邊界攻入四川,農曆三月二十七日(公曆5月14日),三四萬太平軍經冕寧小路進抵紫打地,準備橫跨大渡河,直取成都。但是由駱秉章策劃,由川軍、湘軍和土司的“夷兵”組成的大網正撒在大渡河兩岸。農曆四月四日,石達開太平軍乘筏渡河,駱秉章率大軍等待石達開大軍渡河一半的時候,用槍炮連環襲擊太平軍,石達開部無一生還。
農曆四月十二日(公曆5月29日),清軍劫取馬鞍山,太平軍糧道盡失,陷入死地。最後激戰至農曆六月十三到二十七日,駱秉章命人豎起投誠免死的大旗,石達開寫信給駱秉章,表示以個人生死來換取部下生命安全。駱秉章乘機派楊應剛赴紫打地石達開大營遊説,力勸石達開解甲歸田。石達開見大勢已去,被迫與駱秉章訂盟。不料駱秉璋卻變卦了,將石達開抓住。其部下繳械投誠後,駱秉章發路票遣散四千餘人,尚有二千人安置在大樹堡寺廟,駱秉章在一晚上將他們全部剿滅。 [11] 

駱秉章炙手可熱

同治二年農曆五月十日(1863年6月25日),石達開在成都經駱秉章批准,被清軍凌遲。清廷再加賜駱秉章太子太保。同治三年(1864年),天京南京)陷落之時,清廷論功行賞,駱秉章加恩賞一等輕車都尉世職,並賞戴雙眼花翎。同治六年(1867年),駱秉章再升任四川總督協辦大學士。其地位聲勢赫赫,炙手可熱。 [1] 
駱秉章遠離京師的時候,朝廷有關國家大政方針的決策朝廷仍然都要問計於他。與此同時,雲南、貴州、陝西、甘肅等省的重要人事任命和政務安排,均會事先徵求駱秉章的看法,當時政界有評:“二公東西相望,天下倚之為重”,其政治地位同曾國藩旗鼓相當,可見兩位政壇巨擘對當時的大清王朝是何等的重要。多年辛勞征戰使駱秉章眼疾加劇,駱秉章多次請辭回家,皇帝卻以駱秉章“老成碩望、調度有方”為由不予獲准,仍讓他“力疾視事”,僅賞以短假調理要求其繼續任職。 [1-2] 

駱秉章病逝任上

同治六年(1867年)農曆十一月十七日(公曆12月12日),駱秉章因病逝於任上。終年74歲。清政府贈太子太傅,入祀良祠,給諡號文忠。駱秉章逝世消息一傳到民間,民眾自發罷市縞素,喪車所過,哀音相隨,連綿不斷。因悼念場面太過盛大,官府怕生出事端,因此加以限制,結果惹怒了百姓,差點鬧出一場風波,因此《清史稿》也評價説:“川民感其削平寇亂,出於水火,乃其歿,巷苦罷市,遺愛之深,世與漢諸葛亮,唐韋皋並稱”。百姓把駱秉章比作諸葛亮和韋皋,足見駱秉章治川功德深入人心。駱秉章逝世後,湖南和四川民間均自發建起宗祠,供世人瞻仰和紀念。 [6]  [11] 

駱秉章主要影響

駱秉章整頓吏治

清·葉衍蘭繪《駱秉章像》 清·葉衍蘭繪《駱秉章像》 [19]
駱秉章在擔任湖南巡撫和四川總督時期,都大力整頓吏治。擔任湖南巡撫初始,他就彈劾行事魯莽的茶陵知州李光第、行為不檢的湖南揀發知州長惠等人。同時,駱秉章對那些辦事不力、年邁昏懦的官員,卻不留絲毫情面,先後被他革職的有新化、黔陽、桃源、嘉禾、龍陽、東安、巴陵、臨武、寧鄉等縣知縣,還有澧州知州、嶽常澧道道員以及大批軍官,湖南官場風氣為之一新 [5]  。駱秉章初次入川,從南充到成都的六天裏,沿途鋤強暴、清內奸、懲貪官,誅殺百餘人。在四川期間,駱秉章對不守軍紀、貪生怕死的將領給予嚴厲處罰,如參將尹士超不遵守命令,擅自行動,遭到處分;四川布政使祥奎收受賄賂,以貪婪著稱,人稱“黃金賊”,被駱秉章彈劾,革職查辦。 [20] 
督標中軍副將陳八仙兇悍跋扈,是駱秉章逮捕下獄的“成都首惡”,被駱秉章下令處斬。同治元年,給事中趙樹吉參奏隆昌知縣魏元燮貪贓枉法,縱容陳八仙勇丁在該縣肆行搶掠,而各官員卻私下袒護,此案竟成為懸案一年多,駱秉章到任後,此案才被徹查,魏元燮發配新疆,充當苦差,永不赦免 [20]  。駱秉章不但對轄區內的不良官吏嚴加治理、懲處,對其他省的問題官員同樣不留情面。甘肅提督陶茂林所轄部隊因軍餉遭到拖欠而譁變,南下四川擾亂正常社會秩序。駱秉章十分氣憤,上書朝廷彈劾陶茂林。駱秉章的整頓收到了積極的效果,他任職的湖南、四川兩地吏治清明,貪腐並非完全沒有,但較之其他地區大有改善。 [1] 

駱秉章舉薦賢能

駱秉章任職湖南巡撫期間,不拘一格、到處網羅人才。駱秉章深知,治軍之道,莫過於求得一良將。經他的舉薦,一批有才能、有抱負的官員得以快速升遷。湘軍將領絕大多數都得到了駱秉章的扶持、提攜,諸如曾國藩左宗棠胡林翼江忠源曾國荃蕭啓江蔣益澧劉蓉劉長佑王錱田興恕鮑超彭玉麟羅澤南等一大批能人俊傑。駱秉章先聘左宗棠郭昆燾為僚賓,後又命王錱統領湘軍,命黃冕等人協辦税政事務。一旦用人,駱堅持“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原則,一旦選定人才,便放手讓他們獨立處理有關事務 [5]  。在執掌四川軍務期間,又有黃淳熙胡中和唐友耕劉嶽昭周達武得到破格任用。對於駱秉章的用人之道,《清史稿》評價:“所論薦人才,悉被作用,著勳名”、“休休容容,取人為善”。 [2] 
駱秉章除了提拔左宗棠廣為人知外,其次就要算劉蓉。這位與曾國藩有兒女親家關係的湘鄉人原來是曾府幕僚,駱秉章認為劉蓉“人本抗直,遇事敢為,措施不避嫌怨,僚屬每懷嚴憚”,便在離湘入川作戰時,排除門弟之見,保舉他當了四川藩司。如同信任左宗棠一樣,駱秉章秉承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一貫作風,將一切軍政事務悉交劉蓉處置。劉蓉辦事勤力,成效顯著,不久駱秉章又保薦他擔任了四川布政使,名正言順地主持總督府的大小政事,剿滅石達開部後,駱秉章又力薦劉蓉擔任陝西巡撫,升遷之快,連曾國藩也感嘆劉蓉“一飛沖天,較李(鴻章)、彭(玉麟)諸公尤為破格”。 [2] 
駱秉章對中下層官吏的選拔也十分重視,遇見他認為有才華的人才,着力保舉。夏廷樾、魁聯、朱孫詒、塔齊布等文武官員,都是駱秉章一手提拔。時湖南知縣黃淳熙,剛正不阿,廉明靜儉,遭上級官員排擠,以疾病為由賦閒在家。駱秉章卻認為黃淳熙是難得的人才,親自登門拜訪,屈巡撫之尊,親自登門勸諭賦閒家中的知縣出任,可見駱秉章對人才的重視。 [5] 

駱秉章扶持湘軍

駱秉章積十年之功經營湖南,力撐曾國藩組建“湘軍”,促使湖南的政治地位和士人名望得到了空前的提升。湘勇之所以能成氣候而成為湘軍,如果沒有駱秉章的支持和扶助,則是不可能的。駱秉章不但支持曾國藩、江忠源、胡林翼、羅澤南、王錱、劉長佑、蕭啓江、曾國荃在湖南辦團練,而且首倡用湘人、募湘勇組建湘軍。湖南能夠成為與太平天國較量的戰略要地,成為清廷支撐南方局面的主要力量,駱秉章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使湖南成為太平天國時期,政局相對穩定、百姓相對安寧的省份。 [2] 
為了給湘軍作戰提供充足的糧餉,駱秉章有兩件事情頗得人心。如長沙府一直按照部議意見,以設局鑄大錢籌款。駱秉章卻堅決反對,因為鑄錢雖有厚利,但必然會導致私鑄增加而損害商民利益。下令停止鑄錢,收回大錢,查處官府中的私鑄錢者,使原本動搖的民心大定。再如咸豐四五年,湖南米賤,每石只值銀三錢,而農民納税每石要折銀六兩,賦税難徵,駱秉章力排眾議,採納舉人周煥南之策,下令減税大半以籌徵炯,農民怕政策有變,果然樂於納税。還有部令湖南省設關卡收取鹽税,駱秉章任用士人專司其事,嚴禁中飽,年收鹽税數十萬兩,軍餉日見充裕 [2]  。咸豐六年(1856年)曾國藩派湘軍入浙江,而湖南省經駱秉章批核每月解銀支援湘軍達三十萬兩,一年為三百餘萬兩之巨。

駱秉章剿平內亂

為了鎮壓太平天國,駱秉章不僅指揮所有湘軍(包括曾國藩所屬)保住湖南一境,而且調遣湘軍征戰湖北、廣東、廣西、江西、貴州、四川等省。在許多次重大時刻,體現了駱秉章的軍事才華:是他指揮江忠源率“楚勇”在廣西全州阻擊太平軍,南王馮雲山陣亡;太平軍攻打長沙時,是他親自出馬,率兵抵抗,西王蕭朝貴陣亡;太平軍再次攻克武昌,是他應署湖北巡撫胡林翼請求,派鮑超、彭玉麟率湘軍奔赴湖北解圍,從太平軍手中奪回武漢三鎮,湘軍由此大舉走出湖南,轉戰湖北、安徽、江西等省,形成了湘軍主宰全國戰場的戰略格局;曾國藩困守南昌,駱秉章物傷其類,急命劉長佑、江忠濟等部急援江西;在曾國藩打了敗仗走投無路投水自殺時,是他鼎力相助而使曾東山再起;當粵、桂、貴諸省農民起義燎原之時,是他派楊嶽斌以固北路之防,以田興恕部防禦湖南省東路,以王錱部鎮壓湖南南路,並保證了湖南大後方的安寧;在眾寡不敵的情況下,是他從容指揮,調集各路湘軍,在寶慶與太平軍大會戰,並大獲全勝;在四川農民起義軍進展順利時,是他親自率兵進剿,殺藍大順、李永和、藍朝鼎等義軍首領,肅清川南、川北反清武裝。 [2] 
咸豐十年(1860年),駱秉章打着“治蜀平亂”的旗號,帶着劉蓉和一支不足萬人的湘軍入川,接任四川總督。他到四川后與太平軍最為強悍的對手翼王石達開部進行了長達三年的決戰。同治二年(1863年)春,石達開主力在與湘軍激戰時被曾與之結盟的彝族土司出賣,遭受重創,在大渡河南岸被困了40多天,仍無法突圍,面臨末路的絕境,迫不得已致函迴應駱秉章的招降政策,願一人而自刎,全三軍以投安,希望“宥我將士,請免誅戮”。駱秉章接受石達開的請求,同意“投誠免死”。於是,石達開義無反顧地走向了湘軍營帳,但是當6000餘名太平軍將士集體放下武器後,駱秉章卻變卦了,他下令將200多名太平軍將領和2000餘名石達開的親信士卒全部處死,其餘4000多人盡數遣散 [1]  。太平天國首義六王,其中南、西、翼三王的死都與駱秉章有關。
七十四歲時,駱秉章還出兵征戰甘肅、貴州,平定當地的農民起義。縱觀其一生,以其自撰聯來説“出使兩湖,魯豫蜀黔滇;剿平諸逆,蕭藍胡李石”。 [2] 

駱秉章改善民生

駱秉章十分重視經濟發展,改善民生。駱秉章擔任湖南和四川地方大員時期,正是太平天國與清朝混戰期間。當時湖南水災頻發,造成糧食減產。為了充實政府的財政收入,不少地方政府要求農民繳納銀兩來代替糧食實物,這讓農民更加苦不堪言,只能拖欠糧食繳納,甚至引發暴動。為了解決這一重要的民生問題,駱秉章核減錢漕,禁止貪官污吏和不法奸商從中牟利,設立專門稽查機構,選派廉潔士紳負責監督收繳漕糧,減輕地方政府和農民的壓力。
那時,駱秉章還解決了湖南食鹽短缺難題。當時湖南70%的州縣都食用淮鹽,由於戰爭的破壞,官府又壟斷食鹽貿易,導致鹽十分貴。為了解民困,駱秉章在湖南增設鹽茶局,對民間鹽和茶葉的買賣加以管理,由官府疏通銷路,推動民間鹽茶貿易的發展。這不僅調動了民間自由貿易的積極性,解決了食鹽短缺、茶葉銷路不暢的問題,又通過徵收鹽税和茶税,增加了政府收入,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

駱秉章穩定財政

駱秉章在四川時期,發現税目繁多、税費過重,於是命人詳細考察各地的税收,防止貪官污吏私自增設税種盤剝百姓。看到民眾因為連年遭遇戰亂和起義暴動而十分清貧,壓力巨大,駱秉章便奏請朝廷減輕四川賦税。他對貧窮落後的城口、松潘、理番等23個州縣免於捐輸,而對田產豐厚的地主富農,則要求其多捐銀並給以封賞。
咸豐三年(1853年),清政府為了解決財政緊張問題,大量印刷大數額紙幣,導致通貨膨脹,金融混亂。面對失控的局勢,駱秉章當機立斷,果斷終止執行朝廷錯誤的政策,堅決停止鑄造發行大錢,以八成制錢收繳大錢一千的比例回收已經發行的大錢,以此穩定了湖南的金融形勢。 [1] 

駱秉章歷史評價

  • 清史稿》:
    • ①“川民感其削平寇亂,出於水火,乃其歿,巷苦罷市,遺愛之深,世與漢諸葛亮,唐韋皋並稱”。
    • ②“駱秉章休休有容,取人為善。胡林翼綜核名實,幹濟冠時。論其治事之寬嚴疏密若不相侔,而皆以長駕遠馭,驅策羣材,用能丕樹偉績。所蒞者千里方圻,規畫動關軍事全局。使無其人,則曾國藩、左宗棠諸人失所匡扶憑藉,其成功且較難。緬懷中興之業,二人所關係者豈不鉅哉?” [21] 
  • 當時有評價説:“川民感其削平寇亂,出於水火,乃其歿,巷苦罷市,遺愛之深,世與漢諸葛亮,唐韋皋並稱”。 [6]  [20]  [22] 
  • 咸豐帝:“老成碩望,宣力彌勤。”
  • 同治帝:“老成碩望、調度有方。”
  • 左宗棠《答毛寄耘中丞書》:“先生撫湘前後十載,德政既不勝書,武節亦非所短。事均有跡,可按而知。而其遺之尤,溥無如剔漕弊,罷大錢兩事。” [23] 
  • 佚名《鹹同將相瑣聞》:“駱公治吾楚十年,而吏民安堵,羣寇遠遁,此湘楚福星也。”
  • 薛福成《駱文忠公遺愛》:“曾文正公督兩江,凡湖廣兩粵閩等大吏之黜陟(升降),及一切大政,朝廷必以諮之;駱公督四川,凡滇黔陝甘等省大吏之黜陟,及一切大政,朝廷必以諮之,二公東西相望,天下倚之為重”。
  • 蔡東藩:駱秉章系清室名臣,長沙一役,駱已罷職,猶督兵固守,始終保全。 [24] 

駱秉章軼事典故

駱秉章罷大錢

咸豐三年(1853年)因鎮壓太平天國運動,兵餉大增,而各省官鑄制錢不敷使用,户部建議各省自行開鑄當十、當五十、當一百 (制錢)的大錢以充度支。規定使用時,與原來官鑄的成色較足的制錢各半使用。農曆六月,長沙寶南局(鑄錢機構)指定長沙倉守定期僱爐頭開鑄。稍後,布政使與倉守議行再鑄當五百當千用的大錢。駱秉章深知其弊,大力制止了這件事。局中爐頭與倉守家人作弊,私鑄大錢,而含銅減半。加之錢莊拒用大錢。而買私鑄大錢,市面混亂一片,老百姓更無以為活。駱秉章當機立斷:首先即用八成制錢收繳一千大錢,分縣分段查清大錢數量,即行收繳。又發現私鑄大錢達7萬餘貫,次即徹查私鑄大錢。查得長沙府倉守與爐頭通同舞弊,立將管局(寶南局)委員革職,其爐頭、家丁絞決,大錢風波即行平息。不久,户部發下八萬兩紙鈔作為湖南軍餉。駱秉章據此籠絡了一些人心。 [11] 

駱秉章剔漕弊

咸豐四年(1854年)秋,湖南戰事趨於平息而結束,作為湖南巡撫,駱秉章不能不考慮到下面兩個相連而又相關的問題:一是如何安定人心,以防動亂;二是如何籌措軍餉,以協助鄰省戰事,包括支持曾國藩帶領的湘軍在江西與太平軍激戰。這時左宗棠正做駱秉章幕僚,因而減賦之事實由駱左二人共商籌劃,駱秉章決策。減漕賦具體緣由是一個叫周煥南的舉人到藩司遞請“求核定徵收錢糧章程”,被拒斥解發回湘潭縣所引起。是時,情形嚴峻,湘潭縣以往收錢糧四五萬,咸豐四年只得四千餘兩。次年農曆七月無人徵納。佃户們又因納租後,收成不夠成本,以致紛紛退佃。稍後,周舉人再次上長沙司院遞呈,駱秉章與糧道商議後,經修正,準按湘潭章程“完納錢糧”,一時羣情大快。駱秉章又將各縣阻撓糧户遞請改例的官員撤任或解職,或不傳見,示以顏色,一時“官場為之肅然”。湘潭錢糧的徵納到農曆十二月,已報十萬兩有零,足見駱秉章改革漕弊的措施,農民是歡迎的。咸豐八年(1858年),改革已有三年成效,駱巡撫才向朝廷奏明。湖北、江西、安徽、河南四省俱學“湘潭章程”,參照修正而行。 [11] 

駱秉章工作勤勉

駱秉章56歲放外任,年近70入川,其中撫湘十載,督川7年,74歲時,還出兵征戰甘肅、貴州,平定當地的農民起義。縱觀其一生,以其自撰聯來説“出使兩湖,魯豫蜀黔滇;剿平諸逆,蕭藍胡李石”是最恰當不過。駱以老邁之軀,一心想着國家,服從調遣,轉戰南北,不辭勞苦。甚至於眼病加劇,仍然“力疾視事”,真可謂“勤政”典型。 [2] 

駱秉章廉潔奉公

駱秉章身為封疆大吏、湘軍統帥,為官領軍數十年,雖然軍功卓越,地位崇高,權傾一時,卻是一名兩袖清風、廉潔奉公的官員,加上他平日慷慨大方,樂善好施,經常接濟同僚和窮人,其清貧令人難以置信。在他死後,成都將軍崇實問駱之侄治喪情形。其侄拿出駱秉章所有的家當,僅箱笥五六具。裏面除官服外,其餘衣服全是舊衣,其中還有粗布縫製的。餘有銀子八百兩,每封都有藩司印花,證明全是官俸銀。崇實大為感動,最後奉旨賞銀五千兩治喪,其侄方才有能力扶柩回鄉。這在晚清政壇極為罕見,左宗棠也被稱為清官,還留下了二萬五千兩存款,李鴻章的遺產更達到了四千萬兩白銀的天文數字,而駱秉章只有八百兩。 [1] 

駱秉章主要作品

駱秉章著作

著有《駱文忠公奏議》、《駱秉章自撰年譜》等。 [11] 

駱秉章書法

駱秉章書法有很高的造詣,佛山市博物館藏有他的《楷書聯》,佛山園林建築"羣星草堂"匾額就是他書寫的,現懸掛在佛山祖廟前殿的木刻對聯"逞披髮仗劍威風,仙佛焉已矣;有降龍伏虎手段,龜蛇云乎哉"也是他的手跡。
駱秉章書法

駱秉章人際關係

  • 父親:駱珝元

駱秉章後世紀念

駱秉章墓地

駱秉章墓 駱秉章墓
2016年,駱秉章墓重修完工,正式對外開放,墓葬位於佛山市南海區羅村街道蘆塘村委會雅三村東面山崗。駱秉章墓葬為其和夫人陳氏合葬墓,該墓坐西北向東南,整個墓地一千多平方米,為佛山清代名人墓之一。2006年10月25日,該墓被列為佛山市文物保護單位 [27] 

駱秉章家廟

駱秉章光祿大夫家廟 駱秉章光祿大夫家廟
駱秉章光祿大夫家廟由朝廷出資在廣州市花都區炭步鎮華嶺村建造,家廟坐南朝北,三間二進,總面闊約30米,總進深約45米,建築佔地1000多平方米,鍋耳山牆,石灣陶脊,碌灰筒瓦,青磚牆,建築莊嚴、氣勢宏偉、工藝精細,有精美的木雕、磚雕、石雕、灰塑、陶塑、壁畫,現被列為花都區文物保護單位 [25] 

駱秉章舊居

駱秉章在佛山的故居 駱秉章在佛山的故居
駱秉章舊居位於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祖廟街道辦事處福賢社區居委會福賢路東華里縱列前宅19號、35號、45號、49號。清代道光年間建。由四條青雲巷與縱向四列、每列三組青磚房屋間隔排列,每組三間兩廊院落式磚木結構建築組成。
主要建築特點為鑊耳式封火山牆,龍船正脊,青磚牆體。駱秉章舊居是研究本地城鎮、街道和民居的發展演變,廣府居住民俗和莊宅佈局模式,居住環境取向的典型範例。2001年6月東華里古建築羣公佈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6] 

駱秉章駱公誕

2023年5月7日,為紀念花都先賢駱秉章誕辰230週年,弘揚駱秉章“以讀求進,益智明理”的勤學精神,“以廉守身,公而忘私”的廉潔精神,由花都區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主辦,花都區博物館、駱秉章研究會等單位共同承辦,花都區民間文藝家協會、花都區茶文化促進會協辦的“舉廉揚清氣,風骨代代傳”,花都區首屆“駱公誕”民俗活動在廣州市花都區炭步鎮華嶺村光祿大夫家廟隆重舉辦。 [35] 

駱秉章駱公家宴

駱公家宴又稱清一品家宴,屬廣府傳統名人宴席。取名“清一品家宴”,既有駱秉章官居“一品”之意,又有“晚清人品第一”之譽。以廣府菜為基礎,結合湘菜、川菜之部分烹飪技法,主要流傳於廣佛地區,在駱秉章故里廣州市花都區最為流行。駱秉章後人居多的香港、澳門也有區域性流傳。 [34] 

駱秉章相關資料

史書記載:《清史稿·卷四百六·列傳一百九十三》 [21] 
研究書籍:中國文聯出版社出版的《駱秉章研究論文集》共收錄了全國範圍內有獎徵集的優秀論文27篇,是國內駱秉章研究內容最豐富、史料最全面、觀點最權威的論文集。

駱秉章藝術形象

年份
影視
演員
2000年
參考資料
  • 1.    駱秉章 政壇巨擘心懷大義  .鳳凰網[引用日期2013-12-19]
  • 2.    駱秉章:他撫湘十載,穩定了湘軍的大後方  .新湖南[引用日期2019-09-28]
  • 3.    重新發現晚清名臣——花都駱秉章  .和訊網[引用日期2019-11-20]
  • 4.    第二屆全國駱秉章學術研討會在廣州花都舉行  .香港商報網[引用日期2019-09-25]
  • 5.    清正勤明待賢俊——駱秉章  .中共廣東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引用日期2019-09-21]
  • 6.    走讀湘軍:花都馬鞍山公園瞻仰駱秉章銅像  .中共湘鄉市委統戰部[引用日期2019-09-27]
  • 7.    《清史稿·卷四百六·列傳一百九十三》:遷御史,稽察銀庫,卻陋規,嚴檢閲。吏不便其所為,欲齮齕去之,會發其奸,不得逞。歷給事中、鴻臚寺少卿、奉天府丞兼學政。
  • 8.    《清史稿·卷四百六·列傳一百九十三》:二十三年,銀庫虧帑事發,坐失察,褫職,罰分賠。及讞定,宣宗知秉章獨持正無私,特旨以庶子用。
  • 9.    《清史稿·卷四百六·列傳一百九十三》:尋丁母憂。服闋,補右庶子,先後命赴山東、河南、江蘇按事。詞臣奉使出異數,所治獄悉稱旨。
  • 10.    《清史稿·卷四百六·列傳一百九十三》:二十八年,擢侍講學士。出為湖北按察使,遷貴州布政使,調雲南。
  • 11.    一生"文忠"的駱秉章  . 佛山市博物館網站[引用日期2013-12-18]
  • 12.    《清史稿·卷四百六·列傳一百九十三》:咸豐元年,廣西匪熾,詔湖廣總督程矞採赴湖南督辦防務,秉章及提督餘萬清副之。大學士賽尚阿督師過境,以供張薄,有嫌,密奏湖南吏治廢弛。
  • 13.    《清史稿·卷四百六·列傳一百九十三》:二年,詔秉章開缺來京,而粵匪已由桂林北竄入湖南。矞採聞警,由衡州退長沙,尋復往駐。萬清守道州,被賊陷。江華、嘉禾、桂陽、郴州、攸縣相繼失,萬清逮治。秉章坐未能預防,革職留任。先議修長沙城,甫畢工,而賊由醴陵突犯長沙。秉章嬰城固守,悍賊蕭朝貴預詗城壞,故以輕軍來襲,未得逞,尋斃於炮。副將鄧紹良赴援最先至,入城任戰守。賊屢以地雷壞城,皆擊卻之。
  • 14.    《清史稿·卷四百六·列傳一百九十三》:在籍侍郎曾國藩奉命治團練,始立湘軍,秉章力贊成之。又延湘陰舉人左宗棠襄理戎幕,廣羅英俊之士,練勇助剿,軍威漸振。
  • 15.    《清史稿·卷四百六·列傳一百九十三》:五年,武昌三陷,胡林翼署巡撫,飛書告急。秉章令鮑超率水師先赴,彭玉麟募勇繼之。起楊嶽斌於家,統其眾以固北路,而南路廣東、廣西羣賊擾境,土匪紛起應之。令田興恕御東路,王珍剿南路,先清土匪,克東安,斬廣西賊首胡有祿。餘賊復擾永明、江華,擊走之。克桂陽、永興、茶陵、郴州、宜章,斃廣東賊首何祿,南路遂定。
  • 16.    《清史稿·卷四百六·列傳一百九十三》:六年,劉長佑等連克萍鄉、萬載,進攻袁州。江忠濟戰歿通城,以王珍代之,連克通城、崇陽、蒲圻、通山諸縣。至冬,長佑克袁州、分宜、新喻,趙煥聯自茶陵收永寧,餘星元自酃縣收永新、蓮花廳。初議規江西分三路,北路出瑞州,中路出袁州,南路出吉安。劉長佑袁州一路兵逾九千,餉難再籌。至是始令周鳳山、曾國荃各募勇二千,合趨吉安。詔嘉秉章不分畛域,越境殄寇,賜花翎。
  • 17.    《清史稿·卷四百六·列傳一百九十三》:七年,武漢既復,下游無警,湘軍乃四出。以蔣益澧率永州軍援廣西,以王珍軍增援江西,以兆琛等軍援貴州,需餉益鉅。湖南自軍興停漕運,米賤,而徵折猶沿舊價,民困賦絀。秉章減浮折,核中飽,民減納而賦增。仿揚州例,抽收鹽貨釐金,歲入百數十萬,給軍無缺。王珍戰江西,屢破悍寇,克樂安,尋卒於軍,以張運蘭及珍弟開化分統其眾。劉長佑攻臨江,至十二月克之。八年,京察敍功,加頭品頂戴。劉長佑以疾歸,以劉坤一代領其軍。進規撫州、建昌,先後克復。
  • 18.    《清史稿·卷四百六·列傳一百九十三》:八月,諸軍齊集,克吉安。石達開敗竄浙江,江西略定。秉章以兵合不易,應乘勝進取。疏請起曾國藩督師援浙,留蕭啓江、張運蘭兩軍隨徵,餘軍盡撤。蓋自五年援江西,糜湖南餉凡二百六十萬,協濟之數不預焉。
  • 19.    駱秉章  .浙江圖書館歷代名人圖像細覽[引用日期2020-02-26]
  • 20.    廣州花都以駱秉章為榮 200年名望不衰  .華西都市報[引用日期2019-09-21]
  • 21.    《清史稿·卷四百六·列傳一百九十三》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07-21]
  • 22.    晚清名臣駱秉章墓地對外開放 曾鏖戰三年剿殺石達開義軍   .南方都市報奧一網[引用日期2019-09-21]
  • 23.    劉浪:關注本土歷史名人,打造地方名人文化  .中國民主促進會[引用日期2015-07-21]
  • 24.    《清史演義》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5-10-19]
  • 25.    圍剿太平軍者竟是洪秀全同窗?  .廣州日報電子版.2013-11-12[引用日期2013-12-18]
  • 26.    佛山 駱秉章舊居  .廣東文化網[引用日期2019-11-04]
  • 27.    駱秉章墓重修開放  .鳳凰網[引用日期2019-09-27]
  • 28.    駱秉章改名助運金榜題名  .佛山日報[引用日期2022-11-04]
  • 29.    駱秉章祖籍究竟是華嶺村還是駱村?聽聽研究學者怎麼説  .廣州市花都區駱秉章研究會[引用日期2022-11-04]
  • 30.    國博邀您雲看展|大夏天的,若與帝王將相們“見”個面,汗會不會冒得更厲害  .騰訊[引用日期2022-11-04]
  • 31.    駱秉章全身像,取自清代佚名繪《平定粵匪功臣像》中的駱秉章像,館藏於中國台北故宮博物院,文物圖檔編號:P3K021295N007。
  • 32.    駱秉章  .佛山市檔案館[引用日期2023-08-25]
  • 33.    湖南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湖南省志 第三十卷 人物誌 (上冊)》:湖南人民出版社,1992:890
  • 34.    重磅!“駱公家宴”獲評花都區第六批非物質文化遺產!  .觸電新聞[引用日期2023-11-22]
  • 35.    廣州花都區首屆“駱公誕”民俗活動在光祿大夫家廟隆重舉辦  .新浪網[引用日期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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