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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馬店市醫療保障局

鎖定
駐馬店市醫療保障局,是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市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整合組建的,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駐馬店市醫療保障局
辦公地址
駐馬店市泰山路526號 [5] 
所屬部門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張樂(局長) [6] 

駐馬店市醫療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離休人員醫療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醫療保障、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推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組織實施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五)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佈制度。
(六)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擬訂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落實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衞生健康體育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衞生健康體育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在全民參保登記計劃、社會保險服務平台建設、社會保障卡制發管理、應用服務信息化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提高經辦服務效率。 [3] 

駐馬店市醫療保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有關工作。
(二)待遇保障科(離休幹部醫療管理科)。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落實市直離休人員的醫保待遇。建立健全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關係接續制度。推進醫療救助工作。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三)醫藥服務管理科。擬訂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擬定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醫療保障系統統計管理工作。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推進醫療保障標準化、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
(四)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科。擬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發佈制度。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推進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五)基金監管科。組織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4] 

駐馬店市醫療保障局現任領導

駐馬店市醫療保障局局長:張樂 [2]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