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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錦錫

鎖定
馮錦錫,男,中共黨員,專職律師,福建天衡聯合(福州)律師事務所律師 [12] 
中文名
馮錦錫
職    業
專職律師
執業專長
刑事辯護、政府/企業法律顧問

馮錦錫律師簡介

2019年4月23日,被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市法學會遴選為福州市法律顧問智庫成員。 [1] 
2019年12月24日,被福建省律師協會評定為福建省刑事專業律師。 [2] 
2021年1月,被聘為福建省人民政府門户網站第二屆監督評議員 [13] 
2021年7月29日,由福建省律師協會最終確定入選福建省第五期優秀青年律師人才庫 [11] 
2022年5月24日,被聘任為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聽證員、公益訴訟觀察員、民事行政檢察聯絡員 [14] 
2022年7月31日,被聘任為閩侯縣人民檢察院第一屆首批聽證員 [16] 
2022年10月17日,被聘任為福州市鼓樓區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專業人員 [15] 
2023年2月23日,被聘任為海絲中央法務區福州片區企業(大數據)合規研究中心研究員 [17] 
2023年12月24日,值天衡30週年之際,被授予“天衡公益獎” [18] 

馮錦錫典型案例

【法院判決無罪案件】
仙遊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莊某某涉嫌職務侵佔、抽逃出資罪一案,馮錦錫律師作為辯護人依法提出認定事實不清、指控證據不足以及法律已變更等無罪辯護意見,要求法院作出無罪判決。最終經仙遊縣人民法院、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被告人莊某某無罪。 [3]  [8] 
【公安撤銷案件】
1、犯罪事實不存在案例:
犯罪嫌疑人肖某某因涉嫌詐騙罪於2016年10月29日被廣州市從化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一案,馮錦錫律師作為辯護人第一時間介入,提出犯罪嫌疑人未參與犯罪,不構成犯罪的律師意見。最終從化區公安分局聽取律師意見於2016年11月9日撤銷案件,無罪釋放。 [4] 
2、證據不足案例:
犯罪嫌疑人汪某因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於2016年11月19日被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刑事拘留一案,馮錦錫律師作為辯護人介入後,提出指控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構成犯罪的律師意見。最終倉山區人民檢察院聽取律師意見作出不批准逮捕,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於2016年12月26日對汪某採取取保候審,於2017年11月21日撤銷案件。 [5] 
【檢察院不起訴】
被不起訴人念某某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經平潭縣人民檢察院向平潭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經過開庭後撤回起訴後,作出不起訴決定書,決定對念某某不起訴。 [9-10] 
【變更罪名案件】
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因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於2015年12月2日被福州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刑事拘留一案,馮錦錫律師作為辯護人介入後提出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不存在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只能按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定性的律師意見。最終鼓樓區人民檢察院聽取律師意見變更罪名,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提起公訴。 [6] 
【死刑改判案件】
被告人鄭某某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馮錦錫律師作為二審辯護人提出在案證據存在瑕疵,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當發回重審的辯護意見。最終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後支持辯護意見,依法作出撤銷原判,發回重審的裁定書。 [7]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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