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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誕
鎖定
馮誕人物生平
馮誕幼歲入侍
馮熙與博陵公主生了兩個兒子:長子馮誕、次子馮修。馮誕字思政,馮修字寶業,都生得姿質妍麗。年紀才十餘歲的時候,文明太后就把他們都引進宮中,加以訓導教養,但他們未能學習閲讀經史,所以兄弟倆都沒有學術,僅能夠整飾容貌和儀表,性格寬和温雅恭敬謹慎而已。
馮誕與孝文帝元宏同齡,幼年就陪孝文帝讀書學習,一直蒙受親密的對待。後來迎娶孝文帝的妹妹樂安長公主,拜為駙馬都尉、侍中、徵西大將軍、南平王。馮修,任侍中、鎮北大將軍、尚書、東平公。孝文帝又授予馮誕儀曹尚書,知殿中事(馮季華墓誌作殿中尚書)。太和十六年(4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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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除了庶姓王以後,馮誕任侍中、都督中外諸軍事、中軍將軍、特進,改封為長樂郡公。馮誕拜官時,孝文帝站在庭中,遠遠地接受他的拜謝,拜完後回到內室。馮修降為東平侯。
馮誕和馮修雖然一起在宮中長大,但兩人的性格很不相同。馮誕性格淳厚篤實,馮修則顯得浮躁好勝。馮誕也未能教誨督促弟弟改正過錯,只能不時地將他的情況説給太后聽。孝文帝知道後,嚴厲地責罰馮修,有時甚至打一頓。因此馮修心懷仇恨,便交結左右一些恨馮誕的人,弄到了毒藥,想投進食物中謀害馮誕。事情敗露後,孝文帝親自審問他,知曉了詳細的經過。馮誕攬過謝罪,乞求保全馮修的性命。孝文帝念在馮誕的父親已年老,又尊重馮誕的意思,就沒有殺馮修,將其打了一百多杖,黜免為平城百姓。馮修的妻子,是司空穆亮的女兒,請求離婚,並申請免去官職。孝文帝引用了周朝的管叔、蔡叔的故事,都未准許。
馮誕位至三公
孝文帝非常寵愛馮誕,經常與他同車出行,同案吃飯,同席坐卧。孝文帝的弟弟彭城王元勰、北海王元詳,雖然在宮禁中值班,但也不及對馮誕的親近。太和十六年(492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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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誕被任命為司徒。孝文帝已是如此地深愛馮誕,授官那天,親自為他代寫三篇讓表和書啓。將要拜官時,又代他寫了作謝的奏章。不久又加封車騎大將軍、太子太師。
太和十八年(494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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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帝親臨朝堂,對官員進行考績,加以罷黜擢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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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太保元羽被責罰、太子少師元贊被免官罰俸、太子少保元澄被免官、太子中庶子馮夙被免官削爵、太子中庶子元詮被免官、太子中舍人閭賢保被免官
[17]
,而對東宮六傅之首太子太師馮誕,只説他沒有師傅獎勉勸導的風範,馮誕深深疚悔和自責。
馮誕從駕南伐
太和十八年(494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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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誕跟從孝文帝南伐。太和十九年(495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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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軍到達鍾離,馮誕患病,不能夠陪侍跟從孝文帝。孝文帝每天探望問候,醫藥診治備加周到。當時孝文帝鋭意南征,陳兵長江,於是下令六軍從鍾離向南進發,與馮誕哭泣分別。左右之人進入,無不掩面哭泣。當時馮誕已是奄奄一息,他強撐着坐起來,望着孝文帝,悲傷不已卻不能流下眼淚,説是夢見太后來叫臣。孝文帝嗚咽,緊握了他的手之後,走出去,率領大軍出發。這一天,離開鍾離五十多里路,黃昏時,有人告知馮誕的死訊,孝文帝哀痛得無法承受。當時南齊將領崔慧景、裴叔業的軍隊在淮河中游地區,距離孝文帝所在地點不過百里。孝文帝便輕駕向西返回,跟隨的僅有數千人。夜晚到達馮誕去世的地方,撫屍哀慟大哭,像死了最親的親戚一樣,一直到天亮都哭聲眼淚不斷,跟隨者也相繼哭成一片。孝文帝明確將此事告知蕭鸞的鐘離戍主蕭惠休,蕭惠休派遣他的太守來表示弔唁慰問,孝文帝又下詔在城中尋找棺柩。到了殮葬時,孝文帝脱下自己穿的衣帽充當襚衣,親自到場監看,並且撤去樂器與膳食。宣告命令六軍,停止臨兵長江的車駕。孝文帝親自北度,慟哭得極盡哀傷。下詔由一名侍臣(楊津)兼任大鴻臚,護送靈柩到京師。喪禮用物和喪車儀仗,由徐州置備建造;陵墓及下葬事務,由洛陽方面等候辦理。
馮誕死後哀榮
喪車到了洛陽,孝文帝還在鍾離。詔令留守京師的親王賜發賻物布帛五千匹、谷五千斛,以供應辦理喪葬之事。追贈馮誕為假黃鉞、使持節、大司馬,至於原先的司徒、侍中、都督中外諸軍事、太子太師、駙馬都尉、公爵等都依舊不改。額外加特殊的禮遇,準備九錫之禮,按照晉朝的大司馬、齊王司馬攸的規格來安排。有關部門奏請諡號,孝文帝下詔説:“根據諡法,善行仁德叫‘元’,柔克有光叫‘懿’。以往有的人貞清賢惠兼美,可受到三字諡號的榮譽;有的人忠誠英武雙全,可獲得兩字諡號的褒獎。按照前人的事蹟,應該將他的美德刻寫下來供人瞻仰緬懷。既然從小與他綢繆親密,瞭解他的只有朕一人。根據行為確定諡號,諡號為元懿。”孝文帝又親自作碑文和輓歌,文詞都窮盡美好與哀傷,喪葬之事大大超過了應有的規格。孝文帝回到洛陽,下詔説:“馮大司馬已經下葬墳塋,永遠潛居在幽暗的墓室,宿草之哭,怎麼能夠忘記?”於是親臨馮誕的墓地,停下車駕痛哭。派彭城王元勰命令百官們脱去朱衣,穿着單衣和介幘,陪哭司徒,地位尊貴者示以朋友身份,地位微賤者示以下級僚佐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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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誕其他事蹟
馮誕少舊退避
司徒馮誕與楊津自少結交同遊,而楊津見他貴寵,常常退避,當馮誕相招時,楊津多託辭有病不去。馮誕因此憾恨,但楊津更遠離馮誕。有人對楊津説:“司徒是您的少年舊交,應可蒙受他的好意升進,為何自己抵拒見外呢?”楊津説:“被權勢家厚待,又談何容易。只要保全我今日的地位,也就滿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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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誕身蒙盛寵
太和十七年(493年),孝文帝準備立馮後(馮熙第三女,馮誕異母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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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召集朝廷羣臣商議這件事。孝文帝事先對盧淵説:“你認為此事怎麼樣?”盧淵答道:“這種事是自古以來都很慎重的,依我之見,應當另外擇日卜問。”孝文帝説:“她是已故太后的侄女,我意已定。”盧淵説:“雖然奉皇命這樣,但在我心中實在感到有不盡我意的地方。”到了朝廷羣臣集中商議時,盧淵仍持之前的看法。馮誕有盛寵,因此深恨盧淵,盧淵並不以此介意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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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誕隨觀治軍
太和十七年(493年),孝文帝南伐,拓跋休兼任大司馬。孝文帝親自巡視各軍,遇到拓跋休以三個盜賊在六軍示眾,將斬殺他們,於是下詔赦免三人。拓跋休堅持説:“陛下將要肅清遠方的衡霍,所以親自統領六軍,長途跋涉住在野外,軍隊剛開始出發,已有人奸猾盜竊,如果不斬殺,如何平息偷盜?請一定施行刑法,來肅清奸猾邪惡。”詔令説:“大司馬執行法典,的確應該如此。只是因緣際會,我聽説君王的法式,也時常有不依常規的恩澤,雖然違背軍法,可特地原宥他們。”拓跋休這才奉行詔書。孝文帝對司徒馮誕説:“大司馬嚴明執法,各軍不可以不謹慎。”於是六軍整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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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誕乘馬行禁
太和十九年(495年),抱嶷被詔令召赴洛陽,以刺史的身份從駕南征,經常在孝文帝左右參議侍奉。因為抱嶷是年老舊臣,常被孝文帝慰勞問候,數次表揚稱讚抱嶷的正直。允許他騎馬出入行宮各處,與司徒馮誕同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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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誕因喪班師
春二月辛酉,車駕發鍾離,將臨江水。司徒馮誕薨。壬戌,乃詔班師。——《魏書·卷七·本紀第七》
會司徒馮誕薨,詔六軍反旆。——《魏書·卷十四·列傳第二》
司徒馮誕薨,乃詔班師。——《魏書·卷九十八·列傳第八十六》
司徒馮誕薨於留營,帝乃回旆北渡。——楊播墓誌
馮誕參政議事
- 太和十四年(490年),參與議定衣冠。
- 太和十五年(孝文本紀作十六年),參與議定改北魏土德為水德。
十五年正月,侍中、司空、長樂王穆亮,侍中、尚書左僕射、平原王陸叡,侍中、吏部尚書、中山王王元孫,侍中、尚書、駙馬都尉、南平王馮誕,散騎常侍、都曹尚書、新泰侯遊明根,散騎常侍、南部令鄧侍祖,秘書中散李愷,尚書左丞郭祚,右丞、霸城子衞慶,中書侍郎封琳,中書郎、泰昌子崔挺,中書侍郎賈元壽等言:“臣等受敕共議中書監高閭、秘書丞李彪等二人所議皇魏行次。尚書高閭以石承晉為水德,以燕承石為木德,以秦承燕為火德,大魏次秦為土德,皆以地據中夏,以為得統之徵。皇魏建號,事接秦末,晉既滅亡,天命在我。故因中原有寄,即而承之。彪等據神元皇帝與晉武並時,桓、穆二帝,仍修舊好。始自平文,逮於太祖,抗衡秦、趙,終平慕容。晉祚終於秦方,大魏興於雲朔。據漢棄秦承周之義,以皇魏承晉為水德。二家之論,大略如此。臣等謹共參論,伏惟皇魏世王玄朔,下迄魏、晉,趙、秦、二燕雖地據中華,德祚微淺,並獲推敍,於理未愜。又國家積德修長,道光萬載。彪等職主東觀,詳究圖史,所據之理,其致難奪。今欲從彪等所議,宜承晉為水德。”詔曰:“越近承遠,情所未安。然考次推時,頗亦難繼。朝賢所議,豈朕能有違奪。便可依為水德,祖申臘辰。”
- 太和十五年(491年),勸孝文帝用膳,請孝文帝易服。
十五年四月癸亥朔,設薦於太和廟。是日,高祖及從服者仍朝夕臨,始進蔬食,上哀哭追感不飯。侍中、南平王馮誕等諫,經宿乃膳。
九月丁亥,高祖宿於廟。至夜一刻,引諸王、三都大官、駙馬、三公、令僕已下,奏事中散已上,及刺史、鎮將,立哭於廟庭,三公、令僕升廟。既出,監御令陳服笥於廟陛南,近侍者奉而升列於堊室前席。侍中、南平王馮誕跽奏請易服,進縞冠、皂朝服、革帶、黑屨,侍臣各易以黑介幘、白絹單衣、革帶、烏履,遂哀哭至乙夜,盡戊子。
- 太和十五年(491年),參與議定律令。
高祖初,大軍南討,(封)琳參鎮南軍事。後為河南七州大使。還,拜中書侍郎,與侍中、南平王馮誕等議定律令,賜布帛六百匹,慄六百石,馬牛各一。
- 太和十七年(493年),參與決策遷都。
(元)丕曰:“陛下去歲親御六軍討蕭氏,至洛,遣任城王澄宣旨,敕臣等議都洛。初奉恩旨,心情惶越。凡欲遷移,當訊之卜筮,審定吉否,然後可。”高祖謂丕曰:“往在鄴中,司徒公誕、咸陽王禧、尚書李衝等皆欲請龜佔移洛吉凶之事。朕時謂誕等曰,昔周邵卜宅伊洛,乃識至兆。今無若斯之人,卜亦無益。然卜者所以決疑,此既不疑,何須卜也?昔軒轅卜兆龜焦,卜者請訪諸賢哲,軒轅乃問天老,天老謂為善。遂從其言,終致昌吉。然則至人之量未然,審於龜矣。朕既以四海為家,或南或北,遲速無常。南移之民,朕自多積倉儲,不令窘乏。”
- 太和十八年(494年),參與決策南伐。
馮誕相關典故
馮誕親屬成員
馮誕先祖
祖父:馮朗,秦雍二州刺史、遼西郡公,追贈假黃鉞、太宰、燕宣王。
馮誕父母
父親:馮熙,洛州刺史、京兆郡公,追贈都督十州諸軍事、太尉、冀州刺史。
馮誕姑母
姑母:馮氏,文成文明皇后。
馮誕妻室
妻子:元氏,樂安公主,獻文帝拓跋弘之女,孝文帝元宏之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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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誕兄弟
馮誕子女
馮誕墓誌銘
太和十九年(歲次乙亥二月廿二日)辛酉,侍中、都督中外諸軍事、(司徒公領車)騎大將軍、太子太師、駙馬、長樂郡開國公馮君誕,字思正,春秋廿有九,侍徵道病,薨於淮南鍾離之故城。厥明大斂,又厥明,軨輤北濟,三月廿五日還。暨乎洛京,有詔追贈使持節、假黃鉞、大司馬,領司徒、侍中、都督、太師、駙馬、公如故。典策備物,依晉齊王攸故事,諡(元)懿,禮也。五月四日壬申,葬於乾脯山之陰。
□本則冀壤長樂信都,今實河南洛陽。嬋媯(姬)周,流於馮鄉,中業建國,寔曰有燕。於皇魏(則)文明太皇太后兄、太師、京兆郡開國公之元子,母曰博陵長公主。幼以貴戚聰令入(侍)禁幄,寬雅凝粹,姿儀秀偉。秉志協於扆御,居遊契乎軒禁。少尚懿主,妹登後位。德勳日(高),(禮)秩日隆;生榮亡哀,古今罕二。固以昭被圖紀,光勒碑表矣。是用略諸玄志,觕銘泉堂雲。
馮誕傳記原文
《魏書·卷八十三·列傳外戚第七十一》
誕字思政,修字寶業,皆姿質妍麗。年才十餘歲,文明太后俱引入禁中,申以教誡。然不能習讀經史,故兄弟並無學術,徒整飾容儀,寬雅恭謹而已。誕與高祖同歲,幼侍書學,仍蒙親待。尚帝妹樂安長公主,拜駙馬都尉、侍中、徵西大將軍、南平王。修,侍中、鎮北大將軍、尚書、東平公。又除誕儀曹尚書,知殿中事。及罷庶姓王,誕為侍中、都督中外諸軍事、中軍將軍、特進,改封長樂郡公。誕拜官,高祖立於庭,遙受其拜,既訖還室。修降為侯。
誕與修雖並長宮禁,而性趣乖別。誕性淳篤,修乃浮競。誕亦未能誨督其過,然時言於太后。高祖嚴責之,至於楚捶。由是陰懷毒恨,遂結左右有憾於誕者,求藥,欲因食害誕。事覺,高祖自詰之,具得情狀。誕引過謝,乞全修命。高祖以誕父老,又重其意,不致於法,撻之百餘,黜為平城百姓。修妻,司空穆亮女也,求離婚,請免官。高祖引管蔡事,皆不許。
高祖寵誕,每與誕同輿而載,同案而食,同席坐卧。彭城王勰、北海王詳,雖直禁中,然親近不及。十六年,以誕為司徒。高祖既深愛誕,除官日,親為制三讓表並啓;將拜,又為其章謝。尋加車騎大將軍、太子太師。十八年,高祖謂其無師傅獎導風,誕深自誨責。
從駕南伐。十九年,至鍾離,誕遇疾不能侍從。高祖日省問,醫藥備加。時高祖鋭意臨江,乃命六軍發鍾離南轅,與誕泣訣。左右皆入,無不掩涕。時誕已惙然,強坐,視高祖,悲而淚不能下,言夢太后來呼臣。高祖嗚咽,執手而出,遂行。是日,去鍾離五十里許。昏時,告誕薨問,高祖哀不自勝。時崔慧景、裴叔業軍在中淮,去所次不過百里。高祖乃輕駕西還,從者數千人。夜至誕薨所,撫屍哀慟,若喪至戚,達旦聲淚不絕;從者亦迭舉音。明告蕭鸞鍾離戍主蕭惠休,惠休遣其太守奉慰。詔求棺於城中,及斂迭舉,高祖以所服衣幍充襚,親自臨視,撤樂去膳。宣敕六軍,止臨江之駕。高祖親北度,慟哭極哀。詔侍臣一人兼大鴻臚,送柩至京。禮物轜儀,徐州備造;陵兆葬事,下洛候設。喪至洛陽,車駕猶在鍾離。詔留守賜賻物布帛五千匹、谷五千斛,以供葬事。贈假黃鉞、使持節、大司馬,領司徒、侍中、都督、太師、駙馬,公如故。加以殊禮,備錫九命,依晉大司馬、齊王攸故事。有司奏諡,詔曰:「案諡法:善行仁德曰‘元’,柔克有光曰‘懿’。昔貞惠兼美,受三諡之榮;忠武雙徽,錫兩號之茂。式準前跡,宜契具瞻。既自少綢繆,知之惟朕。案行定名,諡曰元懿。」帝又親為作碑文及輓歌,詞皆窮美盡哀,事過其厚。車駕還京,詔曰:「馮大司馬已就墳塋,永潛幽室,宿草之哭,何能忘之?」遂親臨誕墓,停車而哭。使彭城王勰詔羣官脱朱衣,服單衣介幘,陪哭司徒,貴者示以朋友,微者示如僚佐。公主貞厚有禮度,產二男,長子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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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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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魏書 卷八十三 外戚列傳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3-15]
- 2. 劉凱.《九錫之變相:北魏九錫與太和十九年後政局》.山東省濟南市:《東嶽論叢》雜誌社,2015年:第10期
- 3. 趙君平,趙文成.《秦晉豫新出墓誌蒐佚》.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12年
- 4. 卷二十二 列傳第十◎孝文五王-魏書(北齊)魏收 .初,高祖將為恂娶司徒馮誕長女,以女幼,待年長。[引用日期2023-03-17]
- 5. 卷五十八 列傳第四十六◎楊播-魏書(北齊)魏收 .司徒馮誕與津少結交遊,而津見其貴寵,每恆退避,及相招命,多辭疾不往。誕以為恨,而津逾遠焉。人或謂之曰:"司徒,君之少舊,宜蒙進達,何遽自外也?"津曰:"為勢家所厚,復何容易。但全吾今日,亦以足矣。"[引用日期2023-03-17]
- 6. 卷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五◎盧玄-魏書(北齊)魏收 .是時,高祖將立馮後,方集朝臣議之。高祖先謂淵曰:"卿意以為何如?"對曰:"此自古所慎,如臣愚意,宜更簡卜。"高祖曰:"以先後之侄,朕意已定。"淵曰:"雖奉敕如此,然於臣心實有未盡。"及朝臣集議,執意如前。馮誕有盛寵,深以為恨,淵不以介懷。[引用日期2023-03-17]
- 7. 卷十九下 列傳第七下◎景穆十二王-魏書(北齊)魏收 .車駕南伐,領大司馬。高祖親行諸軍,遇休以三盜人徇於六軍,將斬之,有詔赦之。休執曰:"陛下將遠清衡霍,故親御六師,跋涉野次。軍行始爾,已有奸竊,如其不斬,何以息盜?請必行刑,以肅奸慝。"詔曰:"大司馬執憲,誠應如是。但因緣會,朕聞王者之體,亦時有非常之澤,雖違軍法,可特原之。"休乃奉詔。高祖謂司徒馮誕曰:"大司馬嚴而秉法,諸軍不可不慎。"於是六軍肅然。[引用日期2023-03-17]
- 8. 卷六十三 列傳第五十一◎王肅 宋弁-魏書(北齊)魏收 .後車駕南征,以弁為司徒司馬、曜武將軍、東道副將。軍人有盜馬靽者,斬而徇之。於是三軍振懼,莫敢犯法。[引用日期2023-03-17]
- 9. 卷九十四 列傳閹官第八十二◎宗愛 仇洛齊 段霸 王琚 趙黑 孫小 張宗之 劇鵬 張祐 抱嶷王遇 苻承祖 王質 李堅 田秦松 白整 劉騰 賈粲 楊範 成軌 王温孟鸞 平季 封津 劉思逸-魏書(北齊)魏收 .十九年,被詔赴洛,以刺史從駕南征,常參侍左右。以嶷耆舊,每見勞問,數追稱嶷之正直。命乘馬出入行禁之間,與司徒馮誕同例。[引用日期2023-03-17]
- 10. 卷八十三上 列傳外戚第七十一上◎賀訥 劉羅辰 姚黃眉 杜超 賀迷 閭毗 馮熙 李峻 李惠-魏書(北齊)魏收 .主生二子,誕、修。[引用日期2023-04-16]
- 11. 卷八十三上 列傳外戚第七十一上◎賀訥 劉羅辰 姚黃眉 杜超 賀迷 閭毗 馮熙 李峻 李惠-魏書(北齊)魏收 .脩弟聿,字寶興,廢后同產兄也。[引用日期2023-04-16]
- 12. 卷七下 帝紀第七下◎高祖紀下-魏書(北齊)魏收 .冬十月乙酉,鄧至國遣使朝獻。己亥,以太傅、安定王休為大司馬,特進馮誕為司徒。[引用日期2023-04-16]
- 13. 卷七下 帝紀第七下◎高祖紀下-魏書(北齊)魏收 .九月壬申朔,詔曰:"三載考績,自古通經;三考黜陟,以彰能否。今若待三考然後黜陟,可黜者不足為遲,可進者大成賒緩。是以朕今三載一考,考即黜陟,欲令愚滯無妨於賢者,才能不壅於下位。各令當曹考其優劣,為三等。六品以下,尚書重問;五品以上,朕將親與公卿論其善惡。上上者遷之,下下者黜之,中中者守其本任。"壬午,帝臨朝堂,親加黜陟。[引用日期2023-04-16]
- 14. 卷七下 帝紀第七下◎高祖紀下-魏書(北齊)魏收 .十有二月辛丑朔,遣行徵南將軍薛真度督四將出襄陽,大將軍劉昶出義陽,徐州刺史元衍出鍾離,平南將軍劉藻出南鄭。壬寅,革衣服之制。癸卯,詔中外戒嚴。戊申,優復代遷之户租賦三歲。己酉,詔王、公、侯、伯、子、男開國食邑者: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辛亥,車駕南伐。[引用日期2023-04-16]
- 15. 卷七下 帝紀第七下◎高祖紀下-魏書(北齊)魏收 .二月甲辰,幸八公山。路中雨甚,詔去蓋;見軍士病者,親隱恤之。戊申,車駕巡淮而東,民皆安堵,租運屬路。壬子,高麗國遣使朝獻。丙辰,車駕至鍾離。戊午,軍士擒蕭鸞三千卒。帝曰:"在君為君,其民何罪?"於是免歸。辛酉,車駕發鍾離,將臨江水。司徒馮誕薨。壬戌,乃詔班師。[引用日期2023-04-16]
- 16. 卷七下 帝紀第七下◎高祖紀下-魏書(北齊)魏收 .壬午,帝臨朝堂,親加黜陟。[引用日期2023-08-26]
- 17. 卷二十一上 列傳第九上◎獻文六王-魏書(北齊)魏收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3-08-26]
- 18. 卷七下 帝紀第七下◎高祖紀下-魏書(北齊)魏收 .乙丑,制諸遠屬非太祖子孫及異姓為王,皆降為公,公為侯,侯為伯,子男仍舊,皆除將軍之號。[引用日期2023-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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