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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緄
鎖定
- 全 名
- 馮緄
- 別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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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鴻(皇)卿
馮車騎 - 諡 號
- 桓
- 封 號
- 惠應昭澤王(宋追封) [26]
- 所處時代
- 東漢中期
- 民族族羣
- 漢族
馮緄人物生平
馮緄早年聞名
建光元年(121年),素來怨恨馮煥他們的人偽造璽書譴責馮煥與姚光,並賜他們歐刀。又下詔給遼東都尉龐奮讓他迅速執刑,龐奮斬殺了姚光,並將馮煥扣押。馮煥想要自殺,而當時年少的馮緄懷疑詔書有假,便阻止馮煥道:“大人在州里時,志向就是除去奸惡,實在沒有別的原故(指馮煥被譴責之事),這次一定是兇人進行訛詐,施展毒計。我想要把事情向朝廷反映,如果是真的,甘心服罪也不晚。”
[6]
馮煥聽從馮緄的話,上書陳述事情原委,核實後發現果然是有人刻意所為,安帝立即召龐奮抵罪。此時恰逢馮煥在獄中去世,安帝很同情他,於是賜馮煥、姚光錢各十萬,授馮緄為郎中。馮緄由此而聞名。
[7]
馮緄嶄露頭角
馮緄後來回到郡裏,他家富又好施捨,屢次賑救窮急之人,因而被州里人所愛戴。歷任郡諸曹史、督郵、主薄、五官掾功曹等職,被舉為孝廉,後來被任命為蜀郡廣都縣長,任職四年,頗有政績。升職為武陽縣令後,誅殺犯法的豪強,因公事而離職。
[8]
又任廣漢屬國都尉,被司空府徵召,為侍御史,升職為御史中丞。
[9]
建康元年(144年)八月,九江人範容、周生等劫掠城邑,屯據在歷陽,成為江、淮之間的巨患。朝廷派馮緄以御史中丞職務持節、都督揚州諸軍事,與中郎將滕撫一道擊破羣賊。
[10]
但因強行迫使州郡進兵而被依法制裁。
馮緄其後被司徒府徵辟,任廷尉左監正、治書侍御史。後出任隴西太守。在任內,馮緄用恩信曉諭羌人投降,羌人都停止活動各自散歸原處,因事被免職,後因羌人暴動,復任隴西太守,以疾病被徵召入朝任議郎,又任治書侍御史、尚書,出任遼東太守。
[11]
後再次入朝任京兆尹,旋即擔任司隸校尉,所在之處都樹立了威刑。又升為廷尉、太常。
[12]
馮緄平定荊南
延熹五年(163年),長沙叛軍在此前進犯益陽,並屯聚許久,到這年,部眾更加強盛。而零陵的叛軍也與他們勾結,合軍共二萬餘人,攻燒城郭,殺傷長吏。而武陵蠻夷也趁機反叛,搶掠江陵一帶,荊州刺史劉度、南郡太守李肅都棄官而逃,荊南全都陷於敵手。
[13]
朝廷拜馮緄為車騎將軍,領兵十餘萬討伐他們,下詔給馮緄:“蠻夷進犯中國,已經很久不能征討攝服,使他們各自焚燬城池,踐踏官民。州郡的將吏,死職的大臣,相互逃竄,都沒有回頭,這多麼讓人感到慚愧。將軍素有威猛之名,因此提拔授予你六軍之師。前代像陳湯、馮奉世、傅介子這樣的人,以少擊多,郅支單于、夜郎、樓蘭之類的敵人,頭顱也被掛在大街上示眾,衞青、霍去病北征,功列金石,這都是將軍所知道的。現在如果不是將軍,誰能修復前朝的功績?進退之事,權時之策,都由將軍專管,出郊之事,不再由內管理。已經下令有司在國門設餞行之禮。《詩經》不是説過:‘進厥虎臣,闞如九虎虎,敷敦淮墳,仍執酉鬼虜。’將軍勉勵吧!”
[14]
當時天下饑荒,國庫空虛,每次出兵打仗,常常削減公卿的俸祿,並且向王侯借租賦,前後派遣的將帥,常被宦官誣賴他們折耗軍資,往往因此而抵罪。馮緄性情剛烈正直,不行賄賂,所以害怕被宦官們中傷,於是上疏道:“如果聽信讒言,就是伯夷也可以懷疑,如果不被猜疑,那即使是盜蹠也屬可信。所以樂羊子立了陣功,魏文侯拿給一筐謗書。現在願請中常侍一人監督軍中的財費。”尚書朱穆劾奏馮緄用財以自避嫌疑,有失大臣之節,下詔不許彈劾。
[15]
馮緄的軍隊抵達長沙郡,叛軍聞訊後,都到營中求降。馮緄採用了自己的從事中郎應奉的許多方略
[16]
,又趁機率兵進擊仍然還在作亂的武陵蠻夷,共斬得四千多顆首級,受降十多萬人,荊州得以平定。朝廷下詔賜馮緄錢一億,但馮緄堅決推辭不接受。
[17]
馮緄黨人名將
馮緄率軍回師後,推功給應奉,並舉薦應奉任司隸校尉,而自己上書請求辭職,朝廷不許。但監軍使者張敞秉承宦官的旨意,上奏彈劾馮緄帶兩個奴婢穿戎服隨軍出征,又常在江陵刻石紀功,請求下詔給有關部門審理。尚書令黃俊奏議,認為降罪但沒有正法,所以不應該過多糾纏。
[18]
恰逢長沙盜賊又起兵,攻擊桂陽、武陵二郡,馮緄因為軍還而盜賊再次起兵,遭免職。不久,又拜將作大匠,轉任河南尹。
[19]
後改任廷尉,為被誣陷的荊州刺史李隗等人辯白,認為他們不應該被處以重刑。
[20]
當時山陰太守單遷因罪下獄,馮緄經核查定其死罪。單遷是已故車騎將軍單超的弟弟,於是諸宦官互相包庇,一共誣告馮緄。馮緄與司隸校尉李膺、大司農劉祜一起被罰在左校工作。應奉上疏為馮緄等人説情,馮緄得以免罪,被釋出。後又拜屯騎校尉,再任廷尉,上奏認為宦官的家屬親信不應該擔任州郡要職。意見未被採納,不久遜位。
[21]
馮緄去世
永康元年(167年)十二月,馮緄去世,桓帝下詔賜其諡號為“桓”。
[3]
[22]
死後葬在家鄉渠縣。
[23]
馮緄去世後,時人為其撰寫碑文(《車騎將軍馮緄碑》),今存錄於《全後漢文》中。
[24]
宋開寶三年(970年),宋太祖封馮緄為應靈侯。熙寧九年(1076年),宋神宗封馮緄為應靈公。崇寧三年(1104年),宋徽宗封馮緄為惠應王。乾道八年(1172年),宋孝宗加封馮緄為惠應昭澤王。
[26]
馮緄主要影響
馮緄是東漢中期重要的軍事將領,其軍事活動主要如下:
馮緄歷史評價
應奉:
- 緄前討蠻荊,均吉甫之功。 [28]
《車騎將軍馮緄碑》:“將軍體清守約,既來歸葬,遣令墳塋取藏刑而已,不造祠堂,可謂履真者矣。”
[24]
- 縣民車騎將軍馮緄、大司農玄賀、大鴻臚龐雄、桂陽太守李温等皆建功立事,有補於世。 [29]
- 張宗裨禹,敢殿後拒。江、淮、海、岱,虔劉寇阻。其誰清之?雄、尚、緄、撫。璇能用譎,亦云振旅。 [25]
蕭繹:“謀出河南賈,威寄隴西馮。”
[30]
王夫之《讀通鑑論》:“中人監軍,自馮緄之請始也。夫緄亦惡知蟻穴之決而氾濫迄於千載乎?緄之請也,以將帥出師,宦官多陷以折耗軍資,而誣抵乎罪;使與焉,則以箝其口,而無辭以相傾。然未幾而緄竟以軍還盜復起,免官。則其為此也,何救於禍。而徒決裂防閒,使內豎操閫外之權,魚朝恩、童貫、盧受、張彝憲,小以敗而大以亡,緄之貽害烈矣哉!……皇甫規、張奐幾倬幾詘於宦官之手,而猶自行其權藉於師中,緄更引而受之以利器;……防之愈密,縱之愈甚,業已假監軍之權,而生死成敗且唯其意旨,他日者,忠臣元老欲去之而不得。緄胡弗思,而懼禍之情長,以倒行至是乎!推禍原而定罪首,緄不得辭矣。”
[31]
馮緄軼事典故
主詞條:蛇盤綬笥
據《後漢書·許曼傳》記載:馮緄最初任隴西郡太守(《風俗演義》稱任議郎)時,曾打開了一個裝有印綬的箱子,裏面有兩條赤色的蛇,長約二尺,分別往南北方向爬走。馮緄看到後,很是驚恐,讓方士許曼為他算了一卦。算成後,許曼説:“三年之後,您會出任邊將,而官職有‘東’這個字,應當往東北行三千里。再過五年,還會擔任大將軍,出兵南征。這是吉祥的徵兆。”馮緄這才稍稍放心,心裏希望應驗,但仍有些困惑不解。不久後,馮緄的仕途更加順暢,在延熹元年(158年)出任遼東郡太守,討伐鮮卑,五年後,又拜車騎將軍,進擊武陵蠻族,正如許曼所預言的結果。
[33]
[38]
馮緄人際關係
馮緄主要作品
《全後漢文》收錄有馮緄的奏疏兩篇:《請監軍疏》《轉河南尹上言》。
[1]
馮緄後世紀念
馮緄車騎城
城壩遺址,又名宕渠城遺址,位於四川省渠縣土溪鎮渠江東岸,為漢代古城遺址。遺址春秋戰國曾為賨人國都“古賨國”所在地,秦滅巴蜀後於此建巴郡宕渠縣,東漢車騎將軍馮緄增修,所以俗稱車騎城。
[29]
[36]
馮緄濟遠廟
馮緄史料索引
《後漢書·卷三十八·張法滕馮度楊列傳第二十八》
[25]
《後漢紀》
《資治通鑑》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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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全後漢文·卷五十八》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3-12-30]
- 2. 《後漢書·卷三十八·張法滕馮度楊列傳第二十八》:馮緄字鴻卿,巴郡宕渠人也。
- 3. 《諡法考》曰:闢土服遠曰桓;克敬動民曰桓;闢土兼國曰桓。
- 4. 王雲石.中國古代刀馬人物圖譜:天津人民美術出版社,2005-01:45
- 5. 《後漢書·卷三十八·張法滕馮度楊列傳第二十八》:少學《春秋》、《司馬兵法》。父煥,安帝時為幽州刺史,疾忌奸惡,數致其罪。時玄菟太守姚光亦失人和。
- 6. 《後漢書·卷三十八·張法滕馮度楊列傳第二十八》:建光元年,怨者乃詐作璽書譴責煥、光,賜以歐刀。又下遼東都尉龐奮使速行刑,奮即斬光收煥。煥欲自殺,緄疑詔文有異,止煥曰:“大人在州,志欲去惡,實無他故,必是兇人妄詐,規肆奸毒。願以事自上,甘罪無晚。”
- 7. 《後漢書·卷三十八·張法滕馮度楊列傳第二十八》:煥從其言,上書自訟,果詐者所為,徵奮抵罪。會煥病死獄中,帝愍之,賜煥、光錢各十萬,以子為郎中。緄由是知名。
- 8. 《車騎將軍馮緄碑》:還更仕郡,歷諸曹史、督郵、主薄、五官掾功曹,舉孝廉,除右郎中、蜀郡廣都長。遭直荒亂,以德綏撫,政化流行。到官四載,功稱顯著,郡察廉吏,州舉尤異氏。遷楗為武陽令,誅疾強豪,以公去官。
- 9. 《後漢書·卷三十八·張法滕馮度楊列傳第二十八》:家富好施,賑赴窮急,為州里所歸愛。初舉孝廉,七遷為廣漢屬國都尉,徵拜御史中丞。
- 10. 《後漢書·卷三十八·張法滕馮度楊列傳第二十八》:順帝末,以緄持節督揚州諸郡軍事,與中郎將滕撫擊破羣賊。
- 11. 《車騎將軍馮緄碑》:復辟司徒府、廷尉左監正、治書侍御史、廣漢屬國都尉、隴西太守。坐問吏辜旬不分去官。以羌駭動,為四府所表,復家拜隴西太守,上病,闢同產弟。徵議郎,復治書侍御史、尚書、遼東太守
- 12. 《後漢書·卷三十八·張法滕馮度楊列傳第二十八》:遷隴西太守。後鮮卑寇邊,以緄為遼東太守,曉喻降集,虜皆弭散。徵拜京兆尹,轉司隸校尉,所在立威刑。遷廷尉、太常。
- 13. 《後漢書·卷三十八·張法滕馮度楊列傳第二十八》:時,長沙蠻寇益陽,屯聚積久,至延熹五年,眾轉盛,而零陵蠻賊復反應之,合二萬餘人,攻燒城郭,殺傷長吏。又武陵蠻夷悉反,寇掠江陵間,荊州刺史劉度、南郡太守李肅並奔走荊南,皆沒。
- 14. 《後漢書·卷三十八·張法滕馮度楊列傳第二十八》:於是拜緄為車騎將軍,將兵十餘萬討之,詔策緄曰:“蠻夷猾夏,久不討攝,各焚都城,蹈籍官人。州郡將吏,死職之臣,相逐奔竄,曾不反顧,可愧言也。將軍素有威猛,是以擢授六師。前代陳湯、馮、傅之徒,以寡擊眾,郅支、夜郎、樓蘭之戎,頭懸都街,衞、霍北征,功列金石,是皆將軍所究覽也。今非將軍,誰與修復前跡?進赴之宜,權時之策,將軍一之,出郊之事,不復內御。已命有司祖於國門。《詩》不云乎:‘進厥虎臣,闞如虓虎,敷敦淮濆,仍執醜虜。’將軍其勉之!”
- 15. 《後漢書·卷三十八·張法滕馮度楊列傳第二十八》:時,天下饑饉,帑藏虛盡,每出征伐,常減公卿俸祿,假王侯租賦,前後所遣將帥,宦官輒陷以折耗軍資,往往抵罪。緄性烈直,不行賄賂,懼為所中,乃上疏曰:“勢得容奸,伯夷可疑;荀曰無猜,盜蹠可信。故樂羊陳功,文侯示以謗書。願請中常侍一人監軍財費。”尚書朱穆奏緄以財自嫌,失大臣之節。有詔勿劾。
- 16. 《後漢書·卷四十八·楊李翟應霍爰徐列傳第三十八》:奉勤設方略。
- 17. 《後漢書·卷三十八·張法滕馮度楊列傳第二十八》:緄軍至長沙,賊聞,悉詣營道乞降。進擊武陵蠻夷,斬首四千餘級,受降十餘萬人,荊州平定。詔書賜錢一億,固讓不受。
- 18. 《後漢書·卷三十八·張法滕馮度楊列傳第二十八》:振旅還京師,推功於從事中郎應奉,薦以為司隸校尉,而上書乞骸骨,朝廷不許。監軍使者張敞承宦官旨,奏緄將傅婢二人戎服自隨,又輒於江陵刻石紀功,請下吏案理。尚書令黃俊奏議,以為罪無正法,不合致糾。
- 19. 《後漢書·卷三十八·張法滕馮度楊列傳第二十八》:會長沙賊復起,攻桂陽、武陵,緄以軍還盜賊復發,策免。頃之,拜將作大匠,轉河南尹。
- 20. 《車騎將軍馮緄碑》:表荊州刺史李隗、南陽太守成晉、太原太守劉瓚。不宜以重論。
- 21. 《後漢書·卷三十八·張法滕馮度楊列傳第二十八》:上言“舊典,中官子弟不得為牧人職”,帝不納。復為廷尉。時山陽太守單遷以罪繫獄,緄考致其死。遷,故車騎將軍單超之弟,中官相黨,遂共誹章誣緄,坐與司隸校尉李膺、大司農劉祐俱輸左校。應奉上疏理緄等,得免。後拜屯騎校尉,復為廷尉
- 22. 《車騎將軍馮緄碑》:永康元年十二月薨......孝桓皇帝以命將軍討此夷強,有桓桓烈(闕)之姿,因諡為桓。
- 23. 《華陽國志·卷一》:緄、温各葬所在。
- 24. 《全後漢文·卷一百》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3-12-30]
- 25. 《後漢書·卷三十八·張法滕馮度楊列傳第二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04-30]
- 26. 宋會要輯稿 禮二○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8-07]
- 27. 《後漢書·卷六十五·皇甫張段列傳第五十五》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12-31]
- 28. 《後漢書·黨錮列傳第五十七》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12-30]
- 29. 《華陽國志·卷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12-30]
- 30. 《梁詩·卷廿五·藩難未靜述懷詩》 .漢典古籍[引用日期2013-12-30]
- 31. 《讀通鑑論·卷八·桓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6-12]
- 32. 受一錢廉吏遷官 劾羣閹直臣伏闕 .天涯在線書庫[引用日期2013-12-31]
- 33. 《後漢書·卷八十二下·方術列傳第七十二下》:桓帝時,隴西太守馮緄始拜郡,開綬笥,有兩赤蛇分南北走。緄令曼筮之,封成,曼曰:“三歲之後,君當為邊將,官有東名,當東北行三千里。復五年,更為大將軍,南征。”延熹元年,緄出為遼東太守,討鮮卑,至五年,復拜車騎將軍,擊武陵蠻賊,皆如佔。
- 34. 蛇盤綬笥 .漢典[引用日期2013-08-03]
- 35. 《後漢書·卷三十八·張法滕馮度楊列傳第二十八》李賢注引謝承《後漢書》:緄子鸞,舉孝廉,除郎中。
- 36. 渠縣城壩遺址漢代城牆下埋着什麼秘密? .四川日報網[引用日期2013-12-30]
- 37. 宋代敕封名人為神祈求福祥的碑記拓片 .揚州晚報[引用日期2013-12-31]
- 38. 應劭 著;趙泓 譯註.風俗通義全譯:貴州人民出版社,1998-07:367-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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