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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浩

(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土房徵收安置中心原主任)

鎖定
馮浩,男,1973年4月出生,梅州市梅縣區人,漢族,學歷大學,1992年12月參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梅州市梅江區土地房屋徵收安置中心主任。
2019年1月,因嚴重違紀違法,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1] 
中文名
馮浩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梅州市梅縣區
出生日期
1973年4月

馮浩履歷

2011年9月至2013年7月任梅州市梅江區徵地拆遷安置辦公室主任;
2013年7月至2013年11月任梅州市梅江區徵地拆遷安置辦公室主任、區安監局副局長;
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任梅州市梅江區土地房屋徵收安置中心副主任、區安監局副局長;
2014年11月至2017年6月任梅州市梅江區環保局主任科員、區土地房屋徵收安置中心主任;
2017年6月任梅州市梅江區農業局主任科員、區土地房屋徵收安置中心主任。 [1] 

馮浩人物事件

馮浩審查調查

2018年8月,梅州市梅江區土地房屋徵收安置中心主任馮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馮浩依法雙開

2019年1月,日前,梅州市梅江區紀委監委對區土地房屋徵收安置中心原主任馮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馮浩違反政治紀律,在接受組織審查調查期間,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向涉黑涉惡組織頭目梁義章提供利益輸送、收受梁義章送款的違紀違法事實,對抗組織審查調查;違反廉潔紀律,多次收受他人節日禮金,還利用職務上的影響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報銷;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送款,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款,涉嫌貪污犯罪;在土地房屋徵收過程中違規實施徵收補償工作,違規審核補償資金撥付,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馮浩身為黨員幹部,理想信念缺失,黨性觀念、宗旨意識、紀律意識淡薄,充當梁義章涉黑涉惡勢力團伙的“保護傘”,其行為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相關規定,經梅江區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梅江區委批准,決定給予馮浩開除黨籍處分;由梅江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涉案款物隨案移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