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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錫五

(法學家,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

鎖定
馬錫五(1899年—1962年),別名馬文章,是陝西省志丹縣(原為保安縣)蘆草溝村人,1899年1月8日(農曆戊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出生在一個貧苦農民家庭。馬錫五祖籍陝西省延川縣馬家圪塔。他是陝甘人民的忠誠戰士,中國司法戰線上的一面旗幟。
他長期從事人民司法工作,在兼任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隴東分庭庭長時,經常攜案卷下鄉,深入羣眾,調查研究,巡迴審理,就地辦案;實行審判和調解相結合,反對主觀主義的審判作風,堅持法律原則,忠於事實真相。由於他執法嚴正,剛直不阿,深受人民羣眾歡迎。他的審判方式被稱為馬錫五審判方式,曾在解放區推廣。
中文名
馬錫五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899年1月8日
逝世日期
1962年4月10日
職    業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出生地
陝西志丹

馬錫五個人生平

1930年春參加謝子長、劉志丹的游擊隊,擔任軍需工作。
1931年10月,任陝甘邊軍事委員會管理科長。
193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陝甘省蘇維埃政府糧食部長、國民經濟部長等職。
1936年5月,任陝甘寧省蘇維埃政府主席、中共陝甘寧省委常委。
1937年9月,任陝甘寧邊區慶環分區副專員。
1939年秋,任隴東分區專員。
1943年4月,兼任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隴東分庭庭長。
1946年,陝甘寧邊區第三屆參議會選為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院長(1946.4-1950.1)。
建國後,先後歷任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院長、兼任西北軍政委員會政法委員會副主任。
1954年8月,當選為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等職。
1959年當選為全國政協委員。
1962年4月10日,馬錫五病逝於北京。 [3-4] 
毛澤東主席與馬錫五親切交談 毛澤東主席與馬錫五親切交談

馬錫五人物逸事

1959年,馬錫五在貴州遵義調研時留影 1959年,馬錫五在貴州遵義調研時留影
秘書張慜回憶,任最高院副院長後,馬錫五去地方調研,總帶一封介紹信,“茲介紹我院工作人員馬文章、張慜同志前來了解情況。”他不願提自己是馬錫五,就寫曾用名,認為這樣更方便自由。
他到湖北孝感縣視察,大家只當是普通職工,混熟了,紛紛叫他“老頭”。去安徽蚌埠調研,招待所住滿了,他就睡在傳達室裏間。早上起來到院子裏打太極拳,才被路過的蚌埠法院院長認出。 [4] 

馬錫五家庭成員

其夫人李春霖(1909—1993)系中央民族學院(後改為中央民族大學)黨委書記,夫妻二人共同生養三名子女:長女馬小林(1942年出生)、兒子馬秦寧(1944年出生)、小女馬延林(1949年出生)。

馬錫五審判特點

抗日民主政權時期,在邊區馬錫五實行的貫徹羣眾路線深入進行調查研究的辦案方法。這是把羣眾路線的工作方法,創造性的運用到審判工作中的司法民主的嶄新形式。馬錫五審判方式是巡迴審判方式的典型代表。馬錫五審判方式的特點:
(1)深入農村、調查研究,實事求是的瞭解案情。
(2)依靠羣眾、教育羣眾,尊重羣眾意見。
(3)方便羣眾訴訟,手續簡便,不拘形式。
以整風運動為思想基礎,以羣眾智慧為力量源泉。其出現和推廣,培養了大批優秀司法幹部,解決了積年疑難案件,減少爭訟促進團結,利於生產保證抗日,使新民主主義司法制度落到實處。

馬錫五審判方式

馬錫五審判方式包括三個有機聯繫的步驟:查明案件事實、聽取羣眾意見形成解決方案、説服當事人接受。馬錫五審判方式為當時廣大老百姓所接受和推崇,並在以後相當長的時間內影響着我國民事訴訟程序的構造,其中許多具體原則和作法以後被直接運用於新中國的民事訴訟制度。

馬錫五典型案例

糾正錯判的蘇雲發三兄弟殺人案
一天,馬錫五在路上碰到了蘇發雲。他來自陝甘寧邊區隴東專區下屬的一個縣,因為家中有人被司法處判錯了,來找馬錫五申冤,他訴説道:“當時我們三兄弟都不在一起,怎麼會殺人?我們實在是冤枉啊!”
秋收結束以後,馬錫五主動查閲了全部案卷,發現三人口供對不到一起,疑點很多。其中有三點特別突出。第一點,蘇發雲雖然曾與被害人同行,但以後他們兩人分道而走,未把被害人帶回家,這些都有證人可以證明。第二點,蘇發雲的家距殺人現場有20多里路,以時間來算,蘇發雲不可能把屍體移至這麼遠的地方。第三點,經過化驗證明,蘇家炕上的血跡是產婦生孩子留下的血跡,地上的血跡是蘇家有人流出的鼻血,斧頭上的血是羊血,均不是被害人的血跡。
再經過仔細研究,蘇發雲三兄弟殺人作案的可能性被徹底排除了。同時,另一個犯罪嫌疑人杜老五浮出水面。他是一個流竄到當地的木匠,有人證明在案發的前三天,被害人與杜老五曾一起同行。而且,杜老五有不良記錄,曾有過詐騙行為。經過進一步偵查取證,此案水落石出。
於是,在區政府召開的羣眾大會上宣佈蘇發雲三兄弟無罪,並審判了謀財害命、殺死被害人的真兇杜老五。最後處決了謀財害命的兇犯杜老五。會後,人民羣眾紛紛表示,“馬專員(指馬錫五)真是馬青天”,從此“馬青天”的美譽便在邊區廣為流傳了。 [2] 
封芝琴婚姻案
1938年,華池縣封家園子村有個封芝琴(小名胖兒),由其父封顏貴包辦,與張金才之子張柏兒訂婚。1942年5月,封顏貴為多索聘禮,企圖賴婚,一方面教唆女兒以“婚姻自主”為藉口,要求與張解除婚約;另一方面又將女兒高價出賣。而封胖兒與張柏兒在一次偶然相遇中,表示自願結為夫妻。
當她得知父親又將自己賣給慶陽縣朱孝昌為妻時,便暗中通知張家。張金才遂召集親屬20餘人,深夜攜棍棒闖入封家,將封胖兒搶去。封顏貴以張家“搶親”為罪名將其告到縣司法處。縣司法處不經調查研究,冒下判決:判處張金才徒刑6個月,封胖兒與張柏兒婚姻無效;但對封顏貴屢次出賣女兒的不法行為卻不予追究。對此,當事人不服,羣眾也不滿意。適逢馬來華池巡視工作,封胖兒攔路告狀。
馬錫五親赴封家園子,深入調查瞭解,還徵求封胖兒對婚姻的意見。在弄清全部案情的基礎上,就地公開審理,最後作出判決:依法撤銷華池縣司法處的判決;封、張雙方同意結婚,其婚姻有效;張金才黑夜搶親,擾亂治安,判處短期徒刑;封顏貴多次出賣女兒,違反政府法令,判處勞役,以示懲戒。對這個判決,羣眾認為合情合理,受罰者甘心服罪,一對青年人更是歡天喜地,結成了美滿夫妻。《解放日報》為此發表社論,評述了馬錫五審判方式的特點,認為這是邊區司法戰線上的偉大創舉。後來,邊區文藝工作者以此為素材,編寫了鼓詞《劉巧兒團圓》和劇本《劉巧兒告狀》,以後這一故事又被改編為著名的評劇《劉巧兒》。
陝甘寧邊區政府時期,審判制度建設成就之一,就是樹立了羣眾路線的審判方法和作風。陝甘寧邊區司法機關曾採取實事求是、為人民服務的審判方法和作風,也就是依靠人民、聯繫人民、便利人民的羣眾路線的審判作風。”
1943年,華池縣温台區四鄉農民封彥貴為貪圖彩禮,騙自己的女兒封芝琴(小名封捧兒)與自幼定親的張柏解除婚約,暗中把女兒賣給了慶陽縣48歲的朱姓地主。封芝琴發現受騙後,堅決不從,並表示願維持原有的婚約與張柏結為夫妻。而張家得知封彥貴買賣女兒後,便召集親鄰乘夜搶回封芝琴與張柏成親。封彥貴眼看人財兩空,氣急敗壞,告張家搶人。縣司法處受理後,對違法搶婚者判刑6個月,同時判封芝琴與張柏婚姻無效。
封芝琴對此判決不服,當聽説馬錫五專員要到華池縣檢查工作時,決定攔路告狀。1945年4月11日《新華日報》發表的《一件搶婚案》中,對此作了詳細報道馬專員馬錫五是邊區婦孺皆知的,他在隴東當了這幾年專員,每年總要到所屬各縣巡視幾次工作。這裏是華池縣境……迎面走過來一個二十幾歲的鄉下姑娘,當她發現面前來的是馬專員,不覺怔一下,然後立即深深地一鞠躬……
古元木刻《馬錫五調解婚姻糾紛案》 古元木刻《馬錫五調解婚姻糾紛案》
這就是封捧兒,是封家園子搶婚案的女主角,她碰見了馬專員,就這樣告起狀來……封捧兒凌凌亂亂支支吾吾向馬專員訴説了一遍。“好吧”,馬專員説:“我現在到鄉公所去,你放心,我總要搞好這件事才走。”就這樣馬專員受理了這件案子。
馬錫五首先在當地鄉村幹部和羣眾中作了調查,詳細詢問了事情的前後經過。為了瞭解當地羣眾對這件事情的看法,馬錫五和鄉區幹部訪問了許多老百姓。通過調查訪問,瞭解到羣眾對封張兩家的糾紛雖然看法不盡相同,但對於封芝琴和張柏這一對好好的小夫妻被拆散,羣眾表示不滿。這就證明前次縣司法處的判決的確不妥當。在此基礎上,馬錫五又派平日和封芝琴接近的婦女與她談話,以瞭解她的想法。並親自徵求封芝琴的意見。封芝琴的態度很明朗。她表示:“死也要與張柏兒結婚。”
全部真相都弄清楚後,馬錫五立即會同華池縣司法處負責同志在當地鄉公所進行了羣眾性的公開審理,邀請鄉親們參加案件審理,讓大家發表意見。羣眾既對這種座談式的審判感到新奇,也為自己能參與審案而興奮。老百姓到的很多,有一些只是來看看“專員審案子”的,瞧瞧熱鬧;有一些則是來發表意見的,既然有權利説話,他們早就心裏癢得慌了。審理開始,首先是一般地訊問當事人,然後重要的節目到了:請大家發表對全案的意見。許多人説了話,有老頭子,也有青年人,有男的,也有女的。大家議論紛紛,發表不同的看法。大多數人的意見是:封捧兒既然同意,一對少年夫妻沒有問題,不能拆散。摸清羣眾的意見後,進行了判決:承認封芝琴和張柏這對青年的婚姻有效,同時對買賣女兒者和非法搶親者都給以處罰。“這一回真正把問題解(決)了,不像前次那樣光通過法庭判決而問題沒有真正解決。這一回大家都覺得入情入理,非常恰當,受罰的承認自己罪有應得,一對小夫妻更是皆大歡喜。”
馬錫五對“封芝琴婚姻案”的公正審理,不僅使一對反對封建婚姻制度,爭取婚姻自主的青年心願得以實現,也使羣眾在參與案件審理充分發表意見的同時,受到了教育,提高了自覺遵守邊區婚姻條例的意識,有力地打擊了買賣婚姻的陋習。“封芝琴婚姻案”的公正判決一時成為美談,並迅速傳遍邊區。
巧兒向馬專員告狀(《劉巧兒》劇照) 巧兒向馬專員告狀(《劉巧兒》劇照)
1943年3月,隴東分區專員、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隴東分庭庭長馬錫五在華池縣檢查工作時,通過深入調查,公正審理了當時很有影響的“封芝琴婚姻案”,並由此創造了深入調查研究,堅持原則,堅決執行政府的政策法令,座談式而非坐堂式,“民門”而非“衙門”的“馬錫五審判方式”。20世紀50年代初以“封芝琴婚姻案”為原型的倡導新婚姻觀念的評劇《劉巧兒》,以生動的人物、故事和膾炙人口的唱段紅極一時,在社會上產生了極大影響,對1950年4月誕生的新中國第一部法規《婚姻法》的宣傳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巧兒與柱兒(《劉巧兒》劇照) 巧兒與柱兒(《劉巧兒》劇照)
“每當演出《劉巧兒》,常常使我想到這位勤懇為人民辦案的馬專員。”
新鳳霞
“封芝琴婚姻案”發生後,邊區著名民間藝人韓起祥以此為基礎創作了長篇説唱文學《劉巧兒團圓》,在邊區廣大地區演唱。由於順應了邊區青年大膽爭取婚姻自主、反對買賣婚姻的強烈意願,再加上故事曲折生動,很快走紅陝甘寧邊區,並傳唱到其他解放區。
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婚姻制度。
封芝琴與張柏 封芝琴與張柏
“巧兒我自幼兒許配趙家,我和柱兒不認識怎能嫁他?上一次勞模會上我愛上人一個……這一回我可要自己找婆家……”這是以《劉巧兒團圓》為腳本改編創作的反映青年爭取婚姻自主的評劇《劉巧兒》中膾炙人口的唱段。
馬錫五對這部宣傳婚姻法的劇目十分關注、關心。著名評劇表演藝術家,巧兒的首演者新鳳霞這樣回憶:有一天在民主劇場演出,散戲後馬錫五同志到後台看望我們。“他身穿老區的粗布灰制服,滿面笑容,和藹可親。他一進後台大家就把他圍住了……連前台的工作人員也來後台跟馬錫五同志坐在一起談心,都要聽聽他看完《劉巧兒》的意見。馬錫五説:劉巧兒這個角色演得好,很真實,唱得也好。趙柱兒演得也樸實,和真的柱兒很像。”同時,他也熱情地提出了改進意見,主要是演員的化妝,要符合當時當地的習慣,如巧兒辮子上扎紅絲繩不對,應當是用紅絨線繩扎辮子,還應戴上樸素的耳環;趙柱兒頭上扎的毛巾結子應打在前頭,打在後頭是河北農民的扎法,而不像陝北農民了……《劉巧兒》劇組根據馬錫五和一些當年在邊區工作過的老同志的意見進行了認真的改進。
1956年,長春電影製片廠將評劇《劉巧兒》搬上銀幕,“劉巧兒”的故事傳遍全國,劇中的劉巧兒和趙柱兒成為了那個時期爭取婚姻自由、反對封建包辦的男女青年心中的偶像。
馬錫五是隴東人民熟悉和愛戴的領導人。在長期從事革命鬥爭並擔任重要領導工作期間,他始終堅持走羣眾路線,堅持實事求是,正確貫徹和維護黨的政策與原則,在長達10年之久的時間裏,馬錫五與隴東人民建立了深厚的情誼。尤其是在1943年兼任邊區高等法院隴東分庭庭長期間,為健全邊區的法制,他幾乎走遍全區所有村莊,走家串户,深入羣眾,調查研究,設立流動法庭,公開審理,公平辦案。他不僅正確公正地審理了著名的“封芝琴婚姻案”,還通過詳細瞭解案情,大膽走羣眾路線,審理平反了當時影響較大的曲子縣所謂的“三兄弟謀財殺人案”,釋放了被錯押的三兄弟,懲辦了真正的兇手。此後,他又受理了合水縣五區六鄉的兩起對縣判不服的土地糾紛案,他派分庭有關工作人員深入實地調查,做了大量調查工作,合理、妥善地解決了這兩起有影響的土地糾紛案。這幾起在邊區頗有影響案件的正確處理,讓邊區羣眾認識了為人民辦好事的“馬青天”,邊區到處傳頌着馬專員深入羣眾,公平斷案的佳話。同時,邊區司法戰線上也正式總結並形成了著名的“馬錫五審判方式”。
晚年封芝琴 晚年封芝琴 [1]
馬錫五審判方式”從1943年開始形成,到1944年在陝甘寧邊區和各抗日民主根據地推廣,使抗日民主根據地的司法工作提高到了一個新的水平。馬錫五的名字成為抗日民主根據地人民司法戰線上的一面旗幟。
馬錫五密切聯繫羣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品質和作風,以及他的卓越政績,得到了人民的讚譽,受到了黨和邊區政府的表彰和獎勵。1943年1月,在西北局高級幹部會議上,西北局和邊區政府表彰和獎勵了全邊區推選出來的領導經濟建設成績昭著、刻苦奉公、在羣眾中有威信的22名領導幹部,馬錫五就是其中之一。毛澤東主席在給他的獎狀上親筆題詞為:“一刻也離不開羣眾。”在馬錫五心中,人民羣眾是最偉大的,最有智慧的,“三個農民佬,頂一個地方官”,這就是馬錫五的信條。他平易近人,謙虛樸素,善於接近羣眾也樂於接近羣眾,他時常走村串户,和鄉親們談天説地,瞭解羣眾的疾苦,對於羣眾反映的問題,他總是認真地去解決。他為羣眾解決了一個個冤案,他處理的案子件件入情入理、公平公正,不僅使羣眾感到滿意,而且增強了人民羣眾對民主政權的信任,大大提高了黨和政府的威信。在邊區羣眾口中馬錫五被譽為“馬青天”,但他卻只把自己看作一名為大家做事的“公家人”。

馬錫五人物紀念

“羣眾在幹部的心裏有多重,幹部在羣眾心中就有多重。”1962年4月11日,《人民日報》發表謝覺哉同志為悼念馬錫五寫的輓詩,輓詩集中體現了人民羣眾對馬錫五的讚頌和懷念
你是從羣眾泥土裏長出的一棵樹,
羣眾泥土是你智慧的源泉
你做司法工作:
不為陳規束縛,
不被形式糾纏。
能深入,能顯出;
既細緻,又自然。
多少人民叫你“馬青天”。
你一些好的判例並未完全搜輯,
《劉巧兒》只是個小小的流傳。
病,奪去了你的生命,
你的品質、智慧、作風,
永遠留在同志們的心田。 [1] 

馬錫五相關影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馬錫五事蹟編劇拍攝的28集電視連續劇《蒼天》於2009年8月11日在中央電視台一套播出。劇中男一號馬專員由著名演員王學圻扮演,故事主要再現了馬錫五在陝甘寧邊區工作時的經歷。
《蒼天》展現了共產黨領導的人民司法制度早期誕生、發展和成長的過程。據介紹,劇中涉及的案件均以歷史上的真實案例為基礎創作,特別是劉巧兒婚姻糾紛一案,被稱為“近代八大奇案之一”,曾以多種形式搬上舞台、銀幕和熒屏。此案經過馬錫五審理,反對舊的婚姻制度、提出自由戀愛和婚姻自主,在陝甘寧邊區引起了一場婚姻革命。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