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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虹

(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喜德縣司法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

鎖定
馬虹,女,彝族,1984年10月生,四川越西人,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喜德縣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2年8月,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50萬元。 [2] 
中文名
馬虹
民    族
彝族
籍    貫
四川越西
出生日期
1984年10月
性    別

馬虹人物履歷

2008年7月參加工作,200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8年7月至2009年3月,在喜德縣光明鎮工作;
2009年3月至2011年11月,在喜德縣委組織部工作;
2011年11月至2015年9月,任喜德縣委黨建辦副主任;
2015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喜德縣李子鄉黨委副書記、提名鄉長候選人;
2015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喜德縣李子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18年12月至2021年2月,任喜德縣李子鄉黨委書記;
2021年2月,任喜德縣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2] 

馬虹人物事件

馬虹違紀被查

2022年2月,喜德縣李子鄉原黨委書記馬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馬虹依法雙開

2022年5月,馬虹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 

馬虹依法判處

2022年8月,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50萬元。 [2] 

馬虹案例通報

2023年3月17日,四川省紀委監委微信公號“廉潔四川”披露了馬虹案例。
2018年9月,馬虹負責轄區內某村物資採購工作,她私下找到自己熟識的供貨商,以解決鄉上一些無法報銷的開支為由,要求供貨商在採購過程中通過虛增單價和採購數量的方式開具增值税發票,套取資金便於其開支使用。採購完成後,供貨商開具了7萬多元發票,而實際採購物資款僅花費5萬元左右,剩下2萬多元,由馬虹安排專人保管並用於鄉政府日常開支,她個人從中拿走了5900元。
金額雖小,但她輕鬆地嚐到了“甜頭”。此後,馬虹以相同的方式先後多次在李子鄉各村物資採購項目中套取資金共計51萬元。
2019年,李子鄉某村計劃實施道路硬化項目。馬虹採用簡易審批程序實施該項目,精心設計了一出“有償交易”的“戲碼”。她找到“辦事穩當”的村組幹部吉某某,一番商議後達成協定,隨後便在未經過任何程序審批的情況下,將該項目直接指定給吉某某具體負責實施。在馬虹簽字同意撥付項目款之後不久,她以個人需要用錢為由先後五次找到吉某某,通過微信轉賬、現金等方式向吉某某索要共計13萬元。這些錢款無一不被馬虹用於享樂消費。
2019年,在收到關於反映李子鄉道路建設項目規避招投標的問題線索後,喜德縣紀委監委立即成立審查調查組開展調查核實。
據辦案人員介紹,在對問題線索進行初核時,馬虹就經常以自己身體不好為由,不願配合調查。2022年2月的一天,剛走進談話室的馬虹拿出一張醫療診斷報告,聲稱自己身患冠心病,急需做搭橋手術,將有一段時間不能配合調查。
審查調查組根據馬虹提供的“診斷報告”和口頭描述中的種種疑點,派出外調人員來到醫院展開調查。通過一系列認真細緻地實地核查,審查調查組發現簽署這份診斷報告的醫生、審核人均“查無此人”,也未發現馬虹因患心臟病前往就醫和檢查的任何記錄。
確認馬虹“詐病”屬實後,審查調查組根據前期已經掌握的證據,依照程序對馬虹採取了留置措施。馬虹眼見事情敗露,不得不如實交代了自己的違紀違法事實……
經查,2018年至2021年,馬虹利用職務便利套取資金129萬餘元、收受他人所送財物26萬元,其中馬虹個人使用132萬餘元。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