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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登雲

(1929年犧牲烈士)

鎖定
馬登雲(1910.3.8~1929.10.4),昆明回族先哲馬敏齋的三孫。1927年雲南“二·六”政變後,王德三等奉中共廣東區委派遣回雲南,建立中共雲南特委。當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29年10月4日被殺害於昆明南校場。 [1] 
中文名
馬登雲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回族
出生日期
1910年3月8日
逝世日期
1929年10月4日
畢業院校
八屬聯合師範學校
職    業
革命先烈
出生地
昆明
入黨時間
1927年
人物生平
民國12年(1923)在昆明小學畢業後,因家境貧寒,入省藝徒養成所學習印刷術,空餘時間到開智印刷廠做學徒。次年考入成德中學,1925年轉到公費的八屬聯合初級師範。在校期間,接觸到《新青年》、《嚮導》等新書刊,受到馬克思主義的思想啓蒙。“五·州”慘案發生後,馬登雲在校發起組織學生會,被推選為學生會主席,代表八屬聯合初級師範參加省市學聯的工作。次年,馬登雲參加了李國柱等領導的雲南青年努力會,並在校組織了青年讀書協進會。11月,中共雲南特支建立後,馬登雲被吸收為共青團員。1927年雲南“二·六”政變後,王德三等奉中共廣東區委派遣回雲南,建立中共雲南特委。當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被派到嵩明縣,在嵩明中學和小學任課,協助籌組農民協會、開辦農民夜校,發動農民運動。1928年1月,他回昆明彙報工作時,被國民黨特務速捕,關押1年多,面對威脅利誘,他堅貞不屈,使敵一無所獲。次年初,經組織和他的親屬多方營救出獄,受聘明德小學任校長,繼續開展革命工作。同年7月,昆明發生“七·一一”火藥庫爆炸慘案,國民政府派國府委員王柏齡以“慰問”災民為名,到昆明籌建國民黨雲南黨務指導委員會,進一步督促龍雲反共。9月29日,王柏齡在講武堂召集官紳軍民講話,借“七·一一”火藥庫爆炸事,誣衊攻擊共產黨,拒絕災民賠償損失的正當要求。馬登雲等根據共產黨的指示,在會場內外燃放鞭炮,散發傳單,高呼反蔣口號,弄得王柏齡狼狽不堪。會後,龍雲政府派出軍警,逮捕馬登雲等八九十人。10月4日,馬登雲、秦英、田定邦等8人被殺害於昆明南校場。 [1] 
參考資料
  • 1.    雲南省地方誌編纂委員會,雲南省志,雲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12月,第2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