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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洪軍
(雲南林業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
鎖定
- 中文名
- 馬洪軍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地
- 雲南省麗江市華坪縣
- 出生日期
- 1963年4月
- 畢業院校
- 雲南師範大學
馬洪軍人物履歷
1981年12月——1982年09月,雲南省華坪縣林業局工作;
1982年09月——1986年07月,雲南師範大學物理系物理專業學習;
1986年07月——1987年08月,雲南省講師團鳳慶縣支教支隊長;
1987年08月——1988年05月,雲南省林業學校教師;
1988年05月——1991年10月,共青團雲南省林業學校委員會副書記;
1991年10月——1992年07月,共青團雲南省林業學校委員會書記、教導處副主任(兼);
1992年07月——1995年04月,雲南省林業學校學生科科長;
1995年04月——2004年11月,雲南省林業學校副校長(副處級);
2004年11月——2005年06月,雲南林業職業技術學院副院長(副處級);
2005年06月——2010年10月,雲南林業職業技術學院院長(正處級);
2010年10月——2012年07月,雲南林業職業技術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正處級);
馬洪軍人物事件
馬洪軍違紀被查
2018年3月23日,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雲南林業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馬洪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馬洪軍依法雙開
2019年9月3日,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雲南林業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馬洪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洪軍在擔任雲南林業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期間,嚴重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偽造、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熊掌和長時間借用管理服務對象的車輛;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現金。其行為已構成違紀並涉嫌犯罪。
馬洪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黨性觀念淡漠、黨紀意識淡薄,其違紀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且涉嫌犯罪,應予以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雲南省監委委員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馬洪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及款物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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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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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雲南林業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馬洪軍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雲南省紀委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18-03-23]
- 2. 雲南林業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副書記、院長馬洪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雲南省紀委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19-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