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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永華

(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廣河縣公安局三甲集派出所原副所長)

鎖定
馬永華,臨夏回族自治州廣河縣公安局三甲集派出所原副所長。
2022年2月,馬永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二年)、政務撤職處分。 [1] 

馬永華人物經歷

馬永華,曾任臨夏回族自治州廣河縣公安局三甲集派出所副所長。

馬永華人物事件

2021年9月28日,馬永華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當場查獲。經檢測,馬永華屬醉酒駕車。2021年12月,臨夏市人民檢察院認定馬永華犯危險駕駛罪,對馬永華作出不起訴決定。2022年2月,馬永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二年)、政務撤職處分(免去副所長職務,由三級主管降為四級主管)。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