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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有才
(大理州委第三巡察組原組長)
鎖定
馬有才,男,漢族,1971年9月生,中央黨校大學學歷,中共黨員,大理州紀委派出人事民政紀工委副書記。
- 中文名
- 馬有才
- 性 別
- 男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971年9月
- 畢業院校
- 中央黨校
- 政治面貌
- 中共黨員
馬有才人物經歷
1990年3月參加工作。歷任部隊政治部宣傳科副營職幹事、宣傳科副科長,州委組織部主任科員、人才科科長等職。任州委組織部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辦公室副主任(正科)。
經研究,該同志擬任大理州紀委派出人事民政紀工委副書記。
曾任大理州委第三巡察組組長。
馬有才工作實績
任州委組織部人才科科長期間,參與組織大理州首屆、第二屆優秀高層次人才的選拔、評審和表彰,完成第一、二屆“興滇人才”評選推薦,配合做好全州扶貧開發千村推進選派掛職幹部、考核驗收及服務保障,做好中央、省下派掛職幹部管理服務工作。任州委組織部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辦公室副主任以來,認真開展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網絡一體化建設,實現電信和衞星模式網絡全覆蓋,建立完善遠程教育工作規章制度,參與組織製作《大理黨建》電視節目和遠程教育教學課件。
[1]
馬有才人物事件
馬有才違紀被查
馬有才依法雙開
2024年2月,經大理州委批准,大理州紀委監委對大理州委第三巡察組原組長馬有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有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紀檢監察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執紀違紀,執法違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多次與他人串供,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規定,用公款購買酒水、土特產,超標準、超範圍報銷差旅費;長期無償佔用他人車輛,違規用公款報銷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馬有才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馬有才在政治上蜕變,經濟上貪婪,玷污了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純潔性,嚴重敗壞紀檢監察機關形象,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相關規定,經大理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大理州委批准,決定給予馬有才開除黨籍處分;由大理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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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共大理州委組織部州管幹部任前公示公告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引用日期2014-08-23]
- 2. 【權威發佈】大理州委第三巡察組原組長馬有才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大理清風[引用日期2023-11-15]
- 3. 雲南大理州委第三巡察組原組長馬有才被“雙開” .九派新聞[引用日期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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