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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旻

(原嘉興市南湖區科技局科技合作科科長)

鎖定
2016年10月,海寧市人民法院一審以翫忽職守罪和受賄罪,判處馬旻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4.6萬元上繳國庫。 [1] 
中文名
馬旻
原就職單位
嘉興市南湖區科技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