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馬振

(張掖市甘州區興達城建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

鎖定
馬振,男,漢族,1983年10月出生,甘肅甘州人,大學學歷,2005年10月參加工作,201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3年5月,經甘州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馬振開除黨籍處分,由主管部門解除與其之間的勞動合同;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 
中文名
馬振
民    族
漢族
籍    貫
甘肅甘州
出生日期
1983年10月

馬振人物經歷

2005.10-2012.02 甘州區原房地產管理局下屬張掖市房地產開發總公司職工
2012.02-2015.11 張掖市甘州區興達城建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工程項目部經理
2015.11-2017.11 張掖市甘州區興達城建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助理兼工程項目部經理
2017.11- 張掖市甘州區興達城建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馬振人物事件

馬振接受調查

2023年3月,據甘州區紀委監委消息:張掖市甘州區興達城建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馬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甘州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馬振開除黨籍

2023年5月,甘州區紀委監委對張掖市甘州區興達城建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馬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振身為中共黨員、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黨性原則,毫無紀法觀念。私設“小金庫”,並將“小金庫”資金用於吃喝招待及發放福利,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多次違規收受禮品禮金。貪婪腐化,在工程項目建設中收受賄賂,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破壞親清政商關係。違反建築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降低工程質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馬振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觸碰紀法紅線,影響十分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甘州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馬振開除黨籍處分,由主管部門解除與其之間的勞動合同;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 

馬振公開通報

2023年9月,甘肅省紀委監委實名通報張掖市甘州區興達城投公司原副總經理馬振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等問題。 [3] 
2013年9月至2023年1月,馬振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禮金及高檔香煙、白酒、手機等禮品摺合共計9.7萬元;2014年6月、11月,馬振先後2次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馬振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並涉嫌職務犯罪。2023年4月,馬振被開除黨籍、解除勞動關係,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