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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振海

(山東省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鎖定
馬振海,男,漢族,1963年9月出生,山東淄博人,大專文化,1981年9月參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山東省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2022年8月2日,據濟南市紀委監委消息:馬振海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文名
馬振海
性    別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山東淄博
出生日期
1963年9月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馬振海人物履歷

歷任濟南市原土地監察大隊幹部、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副主任、土地儲備交易中心副主任。
2008年4月 任濟南市原土地儲備交易中心主任。
2013年3月 任濟南市原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土地儲備交易中心主任。
2017年8月 任濟南市原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市管副局級)。
2019年3月 任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市管副局級)。 [1] 

馬振海人物事件

馬振海審查調查

2022年2月15日,拒濟南日報微信公眾號消息: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馬振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濟南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馬振海依法雙開

2022年8月2日,據濟南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濟南市委批准,濟南市紀委監委對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黨組成員、總工程師馬振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振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和購物卡,與私營企業老闆“親”“清”不分,將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紀法意識淡薄,底線思維缺失,恣意妄為,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緩繳土地出讓金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馬振海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濟南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濟南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馬振海開除黨籍處分;由濟南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馬振海公開通報

2013年至2017年,馬振海在擔任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主任,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土地儲備交易中心主任、總工程師期間,多次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購物卡,共計11.2萬元。馬振海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7月,馬振海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