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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成

("8·07"日月山埋屍案罪犯)

鎖定
馬成(?—2024年5月13日),男,青海省西寧市湟中縣大才鄉上錯隆村人,“8·07”日月山埋屍案罪犯。 [2] 
2002年4月,馬成夥同馬海山、王延雄、馬登月等6人,一個月內第二次將馬生珍綁架,挾至湟中區大源一水渠旁,拖拽車下後毆打致死,並在日月山埡口附近拋屍。 [2] 
2020年10月30日,海南州中院對馬成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24年5月13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馬成執行死刑。 [1-2] 
中文名
馬成
國    籍
中國
籍    貫
青海省西寧市湟中縣大才鄉上錯隆村
死亡時間
2024年5月13日

馬成案件回顧

馬成等人組織的團伙在西寧及湟中、互助等地網羅社會閒散人員,長期從事搶劫、綁架等多項違法犯罪活動。
2002年4月,馬成夥同馬海山、王延雄、馬登月等6人,一個月內第二次將馬生珍綁架,挾至湟中區大源一水渠旁,拖拽車下後毆打致死。暮色合攏,載着被害人屍體的皮卡車,途經拉脊山,行駛至日月山埡口附近停下。凌晨一點,施工車輛正在加班進行倒土作業,犯罪嫌疑人將被害人屍體抬出,掩埋至路基下後逃離。 [2] 
公安機關以馬道等人涉嫌尋釁滋事案為突破口,徹底揭開馬成等人涉黑組織的真面目。2018年8月7日成立“8·07”專案組,跨地跨部門抽調300餘名精幹警力開展案件偵查工作。 [2] 

馬成人物經歷

2020年10月30日,海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馬成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以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以誣告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馬成上訴後,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維持原判對馬成的定罪量刑,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經複核認為,第一審判決、第二審判決認定的馬成主要違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馬成死刑。 [1] 
2024年5月13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8·07”日月山埋屍案罪犯馬成執行死刑,海南州人民檢察院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