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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廠

(建湖縣馬廠)

鎖定
馬廠,地名,  明朝牧馬草場地。永樂十四年( 1395 ),朝廷改養馬於宮為養馬於民。民間五丁合養種馬一匹,由一丁專養,其餘貼辦草料,同時分配一定份額的草場地供其樵採。這些草場地,後來即稱之為馬廠。 [1] 
中文名
馬廠
類    型
地名
佔地面積
約 150 頃
歷史沿革
馬廠,地名, 明朝時鹽城有牧馬廠九個,佔地一百五十餘頃,額養兒馬一百三十匹,騍馬五百匹,每兩歲向管理兩淮馬政的滁州太僕寺繳納“解京馬”一百三十匹。萬曆年間改為繳納折價銀2466兩。養馬户承種草場地繳納地租以充折價銀,税率低於大糧田,稱為苘租,故馬廠土地叫苘地。當時今建湖縣境有馬廠四個:一在建陽鎮東,地當古新安墩,故名新安廠,今名馬廠或叫北馬廠。—-在西虹橋南,叫廣牧廠,今名南馬廠。一在沙村蕩西北,叫長興廠,即今馬廠河一帶。一在石橋頭河北,地近新興場灶區,故名新興廠,今省稱馬廠。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