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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孟禎

鎖定
馬孟禎,字泰符,號六初,桐城人,今屬於安徽省桐城市。明萬曆二十六年(1598)進士。歷任江西分宜知縣、江西道監察御史、南京光祿少卿。天啓初,遭魏忠賢陷害,削奪為民。崇禎初復職,起任為太僕卿。年六十八卒。著有《奏略》4卷行世
本    名
馬孟禎
泰符
六初
所處時代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安徽省桐城市
主要作品
《奏略》
主要成就
《奏略》
享    年
68歲
人物生平
大學士李廷機被劾奏辨,言入仕以來,初無大謬。孟禎駁之曰:「廷機在禮部暱邪妄司官彭遵古,而聶雲翰建言忤時,則抑之至死。秉政未幾,姜士昌、宋燾、鄭振先皆得罪。姚文蔚等濫授京堂,陳用賓等屢擬寬旨。猶不謂之謬哉?」王錫爵辭召,密疏痛詆言者。孟禎及南京給事中段然並上疏極論。尋陳僉商之害,發工部郎陳民志、範鈁黷貨罪。又陳通壅蔽、錄直臣、決用舍、恤民窮、急邊餉五事。請召用鄒元標、趙南星、王德完,放廷機還田裏。皆不報。
三十九年夏,怡神殿災。孟禎言:「二十年來,郊廟、朝講、召對、面議俱廢,通下情者惟章奏。而疏入旨出悉由內侍,其徹御覽與果出聖意否,不得而知,此朝政可慮也。臣子分流別户,入主出奴,愛憎由心,雌黃信口,流言蜚語,騰入禁庭,此士習可慮也。畿輔、山東、山西、河南,比歲旱飢。民間賣女鬻兒,食妻啖子,鋌而走險,急何能擇。一呼四應,則小盜合羣,將為豪傑之藉,此民情可慮也。」帝亦不省。
吏部侍郎蕭雲舉佐京察,有所庇,孟禎首疏攻之。論者日眾,雲舉引去。山海蔘將李獲陽忤税監,下獄死,孟禎為訟冤,因請貸卞孔時、王邦才、滿朝薦、李嗣善等之在獄者,且言:「楚宗一獄,死者已多,今被錮高牆者,誰非高皇帝子孫,乃令至是。」皆弗聽。四十二年冬,考選科道,中書舍人張光房、知縣趙運昌、張廷拱、曠鳴鸞、濮中玉,以言論忤時,抑不得與。孟禎不平,具疏論之。是時三黨勢張,忌孟禎讜直,出為廣東副使。移疾不赴。天啓初,起南京光祿少卿,召改太僕。以憂歸。魏忠賢得志,為御史王業浩所論,遂削籍。崇禎初,復官。
孟禎少貧。既通顯,家無贏資。惟銜趙世卿抑己,既入台即疏劾世卿,人以為隘。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