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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子谷

鎖定
馬子谷(1898-1961),名式材。新化人。“五四”運動期間肆業唐山交通大學。1924年加入社會主義青年團。1927年加入共產黨,同年被捕脱黨。1935年後在華北民族同盟領導下,於上海、福建等地做抗日救亡工作。1945年秋返湖南,在中共地下黨領導下開展進步活動。解放戰爭時,為湖南和平解放作過重要貢獻。建國後任臨時省政府辦公廳主任、省政府委員兼民政廳副廳長、省民委委員等職。 [1] 
中文名
馬子谷
國    籍
中國
逝世日期
1961年12月20日
性    別

目錄

馬子谷人物生事蹟

馬子谷(1898-1961),名式材,字子谷。1898年2月18日出生於湖南省新化縣長鄄村。曾祖馬德宣,祖馬介亭,父馬國霖,都是前清秀才。子谷為國霖公第三子,從小天資聰穎,好交際,善言辭。中學時代,與次兄元材(非百)就讀於寶郡五屬聯合中學。1919年春,兄弟同赴北京升學,考入北京交通大學預科,畢業後轉入本科。當時正是“五四”青年學生愛國運動、工人運動的高潮,子谷同進步青年學生一起日夜投身於火熱的鬥爭,在民主革命運動中初露頭角。1924年加入社會主義青年團,接觸了共產主義思想。
1925年因繼母及父親相繼去世,家庭經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便棄學南歸,在福建參加了改組後的國民黨,並擔任福建省政府政務委員會政務委員,參加北伐戰爭。1926年在上海加入中國共產黨,並被派往武漢國民黨中央組織部工作,擔任中共湖北省委民中支部委員,負責統戰與出版工作。1927年9月,在漢口為反動政府所逮捕,關押在武昌第一監獄,宣判有期徒刑7年。同牢者有楊獻珍、程頌三等同志。在牢中,他們經常在一起組織學習馬列主義,並向刑事犯宣傳革命思想。1929年7月,經二兄元材的活動,和新化同鄉方鼎英軍長的援助,得被保釋出獄。1929年8月至1933年9月,奉黨的調派在上海創辦滬濱書店,作為黨的地下聯絡點。子谷擔任書店經理,派堂侄馬繼孝主持書店日常工作。其主要任務,是為武昌第一監獄出來的同志作掩護。如楊獻珍、袁璧堂、程頌三、劉博萬等同志,都先後在書店住過。1930年,馬子谷因對當時李立三同志的極左路線表示不滿,被開除黨籍,隨即改為留黨察看兩年的處分。1933年9月,書店被反動派查封,馬繼孝被捕入獄。當時予谷未在店中,倖免於難。
1935年1月至1936年12月,子谷擔任華北民族革命同盟統戰工作,從事反蔣和抗日活動。“七七”事變後子谷回到上海,在中共上海市委統戰部領導下的“上海抗日後援會”工作。按照新四軍葉挺將軍的指令,同許德瑗、陳希周、朱江滬等同志進入當時在上海抗戰的第七十軍軍長兼十九師師長李覺的部隊作抗日統一戰線工作,得到李覺的充分信任。李覺在黨的抗日統一戰線政策的感召下,鑑於所部在淞滬戰役之後,新幹部素質差,老幹部思想舊,部隊必須輸入新血液,改造舊思想,才能在抗戰勝利後得以生存。於是以參議的名義延請子谷、陳希周、朱江滬、管長鏞等入幕,於1938年1月在湖南寧鄉創辦七十軍幹部訓練班,並擔任教官之職。中共湖南省工委,亦派遣黨員郭超等同志及進步青年參加訓練,這個幹部訓練班實際上成了黨培訓抗日軍事幹部的學校。七十軍駐福建時,幹部訓練班隨軍移駐江西東鄉進賢一線。才辦了兩期,即為特務所探悉。
1942年6月,馬子谷在二十五集團軍為了促成國民黨軍政界的合作,以利於抗日統一戰線的發展,時劉建緒任福建省政府主席,進步人士程星齡任秘書長。子谷通過李覺的介紹和程星齡的邀請,出任福建省政府顧問,福建社會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在程、馬二人的合作下,使福建抗日力景有了新的發展。當時馬子谷有聯繫的地下黨員和進步人士,有王亞南、羊棗、餘志宏、胡邦善等。1945年8月,福建發生了有名的“羊棗事件”,程星齡以共產黨嫌疑犯被蔣介石押送台灣,馬子谷、餘志宏亦被迫離開福建,回到湖南。
1946年1月,馬子谷在長沙以私立楓林中學校董為掩護,餘志宏以湖南大學講師為掩護,繼續團結進步力量,從事革命活動。在餘志宏的介紹下,馬子谷與中共湖南省工委書記周裏同志見了面,1947年12月,擔任起省工委統戰及軍事工作。1948年7月程潛出任湖南省政府主席,為了爭取程潛起義,餘志宏和馬子谷商議寫信給程星齡,約他回湖南,共同作程潛及其周圍軍政人員的工作。這年底,馬子谷以湖南省特種礦務局管理處專門委員的公開身份,聯繫並動員廣大進步力量,作反對內戰,爭取和平解放的革命工作。在政治上,通過程潛撤消了幾個反動專員和縣長,派出了與地下黨有聯繫的和能夠跟隨程潛起義的軍政人員接任。如陳採夫任第四區(常德地區)專員,蔡杞材任第五區(益陽地區)專員,顏健任益陽縣長,伍光宗任新化縣長,肖道柏任醴陵縣長,晏忠承任安化縣長。在軍事上,除作陳明仁將軍的工作之外,子谷並爭取了姜和贏憲兵團、劉鳴球團和李覺將軍及其部屬。在湖南和平解放事業上,子谷是作出了一定貢獻的。
湖南解放後,馬子谷擔任湖南省臨時政府辦公廳主任,以全力從事新政權的建設工作。湖南省人民政府成立後,1950年5月,子谷出任省人民政府委員兼民政廳副廳長,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委員,主管民族工作和社會福利工作。並當選為湖南省人民代表,湖南省政協常委。
馬子谷曾於1949年向黨申請恢復黨籍,因黨的組織關係時斷時續,審查證件不齊,未作決定。由於工作的需要,於1950年加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被選為民革中央團結委員。
1961年12月20日,因腦溢血病逝於長沙,終年63歲。 [2] 
參考資料
  • 1.    楊慎之主編;《湖南歷代人名詞典》編委會編,湖南歷代人名詞典,湖南出版社,1993.12,第541頁.
  • 2.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湖南省隆回縣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隆回文史資料 第3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湖南省隆回縣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1988.04,第57-6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