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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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在山东煤炭干部学校企业管理班学习;
1985年7月至1988年2月,历任兖州矿务局组织部科长、团委副书记;
1988年2月至1998年7月,历任兖州矿务局鲍店煤矿党委副书记兼副矿长、党委书记兼第一副矿长;
2010年7月至今,担任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0年12月,山东省国资委任命马厚亮为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企业法人。(已被双规)。
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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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获奖项目 | 获奖人员 |
200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 千米埋深矿井建设技术及应用 | 马厚亮、张寿利、乔卫国、孙希奎、陈维健、陈洪远、杨明福、周亚东、赵景忠、王明远 [2] |
人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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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获刑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作出(2012)济刑二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马厚亮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减刑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作出(2015)鲁刑执字第457号刑事裁定,将罪犯马厚亮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2018年4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罪犯马厚亮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刑期自本裁定确定之日起计算,即自2018年4月28日起,至2043年4月27日止)。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