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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昌

(雲南籍革命烈士)

鎖定
馬克昌(1906~1931)雲南省河西縣漢邑村人。1924年春,考入昆明私立成德中學,1929年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929年7月11日,佔據昆明的一派軍閥,將大批火藥運到城內螺峯火藥庫,火藥庫突然爆炸,大批房屋被炸燬,受災居民萬餘人。中共雲南地下黨以黨的外圍組織“互濟會”的名義,成立“七一一青年救濟團”救災。馬克昌出錢賑災,在災民中揭露雲南軍閥混戰給人民帶來的嚴重災難,組織災民與地方反動當局進行鬥爭。1929年10月,雲南地方反動當局與國民黨中央政府,以慰問災民為幌子,召開反共大會。馬克昌、劉希禹參加了衝擊會場的鬥爭。雲南地方反動當局大肆造謠説這場慘禍是“共產黨乘機暴動”造成的,大肆逮捕共產黨員。按照組織的指示,馬克昌撤回家鄉通海,白天下地幫農民幹活,夜晚在羣眾中宣傳革命,組織“青年同樂會”。遭到了封建家庭的強烈反對,但他與自己的封建家庭徹底決裂。1929年中秋節後,馬克昌根據地下黨組織的指示,轉去上海,繼續進行革命活動。加入中國共產黨後,任中共上海市江灣區委書記,組織領導地下革命。1930年12月9日,馬克昌開完“關於紀念廣州暴動三週年”的籌備會,由於叛徒的告密,他剛跨進住處就被逮住。12月28日,馬克昌等9人被作為“暴動案”組織者同先期被捕的革命志士,押解到南京小營子陸軍監獄。1931年3月,被轉押到南京國民黨中央軍人監獄。1931年4月29日下午,馬克昌被國民黨反動派以“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判處死刑。 [2] 
(概述圖來源 [2] 
中文名
馬克昌
國    籍
中國
籍    貫
雲南河西
出生日期
1906年11月6日
逝世日期
1931年4月29日 [1] 

目錄

馬克昌人物生平

馬克昌,字敬德,1906年11月6日出生於雲南省河西縣(今屬通海)漢邑村。童年在家鄉讀小學,1921年隨經商的父親到昆明求學,1924年考人昆明私立成德中學。成德中學是五四時期昆明受新思潮影響較大、學生運動發展較快的學校之一。 馬克昌深受感染,在學習期間,成績優異,思想進步。
1925年,馬克昌考入雲南省立第一師範學校。當時,昆明市有個社團組織叫“青年讀書會”,在與中共地下黨團組織有關係的進步學生艾思奇、聶耳、雷同、馬子華等的引導下,成為研究、傳播馬克思主義,參加社會政治活動的組織。這期間,馬克昌經成德中學同學張淑良介紹,也參加了青年讀書會。此時的馬克昌,除了閲讀和研究馬克思主義著作外,開始積極參加中共外圍組織的活動。1929年, 馬克昌在成德中學中共地下黨員的影響和教育下,加入了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入團後,馬克昌以大部分時間和精力積極投入到黨領導下的革命活動中,經常在外不歸家。為此,欺疑他在校外閒遊浪蕩,要他退學經商。他卻衝破家庭阻力,邊讀書邊參加革命活動。甚至在假期回老家時,他還在本鄉組織“青年同樂會”,向家鄉青年宜傳革命道理,傳播愛國主義思想,團結教育了一批進步青年。1929年7月11日,由於雲南地方軍閥的相互傾軋,發生了昆明北門街火藥庫大爆炸,死傷居民千餘人,受災達1.2萬餘人。慘禍發生後,昆明市的中共地下黨組織立即以黨的外圍組織“互濟會”的名義,成立由馬克昌等黨團員和進步青年組成的“青年救濟團”,參加救災工作。馬克昌積極投入到救護工作中,為災民發放救災物品,燒水、做飯、募捐棺木安埋死者,還從家裏拿錢購買雲南白藥為貧困災民治傷。有兩個受災而父母雙亡的小孩無人照管,他就把她們帶回家給妻子照管了十多天後,親自送他們到孤兒院安置。同時,他還向羣眾作宣傳,揭露反動軍閥為爭權奪利,搶佔地盤,把原放在郊區的火藥運進城,引發火藥爆炸,給市民生命財產造成極大損失的罪行,組織災民與地方反動當局進行鬥爭。馬克昌還作為“青年救濟團”的代表,參加了昆明市“七一一賑災會”的常委會工作。他的服務工作和組織鬥爭,得到了廣大災民的讚揚和支持。
同年10月,國民黨中央政府“慰問委員”王柏齡,與雲南反動當局密謀策劃,以“慰問災民”為幌子,借了解火藥爆炸原因和處理善後為名,在昆明講武堂召開反共大會,竟然把爆炸原因轉嫁於共產黨,妄圖轉移人民的鬥爭目標。馬克昌與其他進步青年一道參加了衝擊會場的鬥爭,無所畏懼地在會場上散發傳單,揭露大爆炸事實真相,高呼革命口號,揭穿王柏齡來雲南執行國民黨屠殺共產黨和革命人民任務的反動嘴臉,使敵人的反共陰謀遭到可恥的失敗。講武堂大會後三天,國民黨反動派轉嫁火藥爆炸罪,逮捕槍殺一批共產黨和青年學生,製造白色恐怖。由於行動已被敵人嚴密監視,根據昆明地下黨團組織的指示,馬克昌告別年僅20歲的妻子和才滿三個月的女兒,於1929年冬離開昆明,幾經輾轉於同年底到達上海。
到上海,馬克昌住進江灣區安樂裏1012號蔡家花園,與中共上海地下黨組織取得聯繫,繼續開展革命活動。1930年,馬克昌加入中國共產黨,擔任中共上海江灣區區委書記,在江灣一帶廣泛開展革命工作,組織領導了一系列的革命鬥爭。
1930年11月17日,中共江南省委發出《關於擁護蘇維埃反對進攻紅軍和廣州暴動紀念工作的動員》的通告,要求上海各區委集中主要問題進行討論,動員工人、學生和革命羣眾,成立廣州暴動紀念籌備會,同時,印發了“關於紀念廣州暴動三週年”的傳單,呼籲“大家一致罷工、罷課、罷耕、罷操,參加南京路大示威!”江灣附近的勞動大學、勞動中學、立達學園、復旦大學、持志大學等學校的革命學生和進步教師在馬克昌等中共地下黨員的領導下紛紛響應,走出學校,到工廠、農村,聯絡廣大的工農大眾一起行動。高漲的革命氣氛引起了國民黨反動當局的注意。馬克昌為了籌備紀念活動,連日頻繁地到各校開會動員,接送文件傳單,引起了特務的懷疑,12月9日,馬克昌參加籌備紀念廣州起義三週年的會議回寓所時,被國民黨特務跟梢,剛跨進寓所即被事先潛伏在寓所周圍的反動軍警逮捕。當時,馬克昌身上帶有中共江南省委、省執行委員會印製的紀念廣州起義的許多傳單和12月11日廣州起義紀念日全市舉行南京路示威大遊行的路線圖。在軍警搜身的瞬間,他急中生智將示威遊行路線圖塞進嘴重,不意被特務卡住喉嚨,未能嚥下。馬克昌先是被軍警押往上海市公安局龍華監獄,1930年12月27日又被作為“組織暴動案"首要分子,解押南京國民黨中央軍人監獄。
在獄中,馬克昌懷着“對於革命者,坐牢就是最好的學習和休息”的革命樂觀主義精神,抓緊一切時間進行學習,天天堅持鍛鍊身體,準備將來出獄後繼續為革命工作。他處處關心同監難友,經常鼓勵同監難友增強黨和革命事業必勝的信心,為共產主義理想而奮鬥。在審訊過程中,面對電刑、坐“老虎凳”等酷刑,他始終堅貞不屈,嚴守黨的機密,同敵人進行了英勇的鬥爭。為了減少黨的損失,馬克昌把軍警在寓所搜出的革命傳單和革命書刊都説成是自己的,為同案難友承擔責任。
1931年4月29日下午,在中國青年運動的領袖、黨的早期宣傳家和活動家惲代英犧牲的同一天,國民黨當局以“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判處馬克昌死刑。宣判後,他鎮定自著,視死如歸,從容不迫地與難友們一一握手訣別,將自己最心愛的英語歌片《太陽頌》、《革命進行曲》以及身上僅有的錢、衣物、藥品等送給同監難友。他還向看守要來紙筆,揮筆寫下了壯烈的遺書,並秘密寫下了許多小標語,準備在赴刑場時散發。有位在押難友被他為革命誓死如歸的精神感動得哭了。他説:“哭什麼! 刑滿出獄後,繼續幹革命。”然後昂首挺胸,義無反顧地走向刑場。
刑場上,馬克昌堅定地站立着,高唱《國際歌》,高呼“中國共產黨萬歲”,高喊“打倒蔣介石”。犧牲時,年僅25歲。
1951年1月,雲南省人民政府為馬克昌的親屬頒發了《革命犧牲人員家屬光榮紀念證》。
1984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為馬克昌的親屬換髮了《革命烈士證明書》。 [1] 
參考資料
  •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編,中華著名烈士 第8卷,中央文獻出版社 , 2001.12,第3-7頁
  • 2.    中共玉溪市委黨史研究和地方誌編纂辦公室編,中國共產黨玉溪歷史簡明讀本,雲南人民出版社 , 2020.01,第132-13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