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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俊傑

(雲南省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鎖定
馬俊傑,男,回族,1966年5月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1985年5月參加工作。
現任雲南省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中文名
馬俊傑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回族
出生日期
1966年5月
學    歷
大學

馬俊傑人物履歷

歷任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處級審判員、民一庭副庭長、申訴審查庭庭長、立案二庭庭長,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長,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等職務。 [1-2]  [5] 
現任雲南省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3] 

馬俊傑職務任免

2022年2月14日,楚雄州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馬俊傑當選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4] 
2022年8月30日,州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任免:馬俊傑免去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5] 

馬俊傑人物事件

2020年11月25日,雲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馬俊傑同志因在紀檢監察機關函詢時提供虛假材料、應付函詢、敷衍整改被追究責任、予以誡勉。
2019年8月,羣眾舉報反映楚雄州中級人民法院存在幹部混崗使用問題,省紀委省監委對此問題函詢馬俊傑同志。2019年9月,馬俊傑同志提供報楚雄州委組織部的請示文件作為其函詢説明的證明材料,經調查核實,楚雄州委組織部根本沒有收到過該請示,其所提供材料為應付組織函詢的製假之作。馬俊傑同志2016年到該院工作後,對本單位存在的幹部混崗使用問題整改不到位,在省紀委省監委對此問題進行函詢時,一方面承諾按規定抓緊整改,一方面在黨組研究該問題時,違反黨管幹部原則,作出“徵求其個人是否同意免職意見再作決定”,因混崗使用幹部本人對被免職“情緒意見較大”而長時間沒有落實整改要求。自2019年8月27日省紀委省監委函詢馬俊傑同志至2020年8月11日,近一年時間,馬俊傑同志對幹部混崗使用問題都沒有進行整改。直到省紀委省監委2020年8月開展抽查核實,楚雄州紀委向該院黨組發出《紀律檢查建議書》,楚雄州委組織部向該院黨組發出《關於對違規選人用人問題進行立項整改督查的通知》後,2020年8月12日,馬俊傑同志才組織召開黨組會議研究進行整改。
馬俊傑同志提供虛假材料、應付函詢、敷衍整改,放棄了落實函詢整改要求的領導責任,損害了函詢制度的政治性、嚴肅性、權威性,違反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有關法規,經省紀委省監委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馬俊傑同志誡勉問責。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