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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股市指數

鎖定
香港股市指數是恆生指數由香港恆生銀行全資附屬的恆生指數服務有限公司編制,是以香港股票市場中的50家上市股票為成份股樣本,以其發行量為權數的加權平均股價指數,是反映香港股市價格趨勢最有影響的一種股價指數。該指數於1969年11月24日首次公開發布,基期為1964年7月31日,基期指數定為1000。恆生指數的成份股具有廣泛的市場代表性,其總市值香港聯合交易所市場資本額總和的70%左右。為了進一步反映市場上各類股票的價格走勢,恆生指數於1985年開始公佈四個分類指數,把33種成份股分別納人工商業、金融、地產和公共事業四個分類指數中。
中文名
香港股市指數
外文名
Hongkong stock market index
發佈日期
1969年11月24日
基    期
1964年7月31日
基期指數
1000
附屬公司
恆生指數服務有限公司

香港股市指數國企指數

國企指數,又稱H股指數,全稱是恆生中國企業指數,也是由香港恆生指數服務有限公司編制和發佈的。該指數以所有在聯交所上市的中國H股公司股票為成份股計算得出加權平均股價指數。設立恆生中國企業指數的目的,是要為投資者提供一個反映在香港上市的中國H股企業的股價表現的指標。該指數的計算公式與恆生指數相同。國企指數於1994年8月8日首次公佈,以上市H股公司數目達到10家的日期,即1994年7月8日為基數日,當日收市指數定為1000點。指數追溯計算至1993年7月15日,亦即首家中國企業在聯交所上市的日期。

香港股市指數恆生指數

(1)按股票市值大小選擇,必須居於佔聯交所所有上市普通股份總市值90%的排榜股票之列(市值指過去12個月的平均值)。
(2)按成交額大小選擇,必須居於佔聯交所上市所有普通股份成交額90%的排榜股票之列(成交額指過去24個月的成交總額)。
(3)必須在聯交所上市滿24個月以上。

香港股市指數選定樣本股

(1)公司市值成交額之排名。
(2)四個分類指數在恆生指數內各佔的比重需大體反映市場情況。
(3)公司在香港有龐大業務。
(4)公司的財政狀況。

香港股市指數計算公式

現時指數=(現時成份股總市值)/(上市收市時成份股的總市值)×(上日收市指數)

香港股市指數紅籌股指數

紅籌股指數,指香港恆生指數服務有限公司編制和發佈的恆生紅籌股指數。該指數於1997年6月16日正式推出,樣本股包括32只符合其選取條件的紅籌股,而非所有紅籌股。指數以1993年1月4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0點。

香港股市指數選取標準

(1)內地國有機構、省市單位直接或間接持有該紅籌股不少於三成半權益。
(2)在聯交所上市滿12個月。
(3)被內地國有機構、省市單位或有關機構收購滿12個月。
(4)在過去一年內,除非公司停牌交易,否則不可超過20個交易日無成交。
(5)不是國企H股。恆生紅籌股指數的計算公式與恆生指數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