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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知識產權署
鎖定
香港知識產權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知識產權署於1990年7月2日成立,接替註冊總署處理專利註冊、貨品的商標註冊及其他相關工作。知識產權署署長取代註冊總署署長擔任商標註冊處處長及專利註冊處處長的職務。同時,知識產權署亦從律政署接收處理有關版權事宜的職能。於1998年,知識產權署更擔任政府的知識產權民事法律顧問。
- 中文名
- 香港知識產權署
- 地 點
- 香港
- 性 質
- 知識產權署
- 成 立
- 1990年7月2日
香港知識產權署下轄機構
知識產權署轄下的商標註冊處、專利註冊處、外觀設計註冊處和版權特許機構註冊處,分別負責商標、專利、外觀設計和版權特許機構註冊的事宜。商標註冊處於1874年成立,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商標註冊處之一。
香港知識產權署徽號標誌
知識產權署的部門徽號於1991年推出。徽號的圖像由英文字母“i”及“P”組成,代表“intellectual property”,即知識產權。圍繞英文字母“i”的藍環或金環象徵保護。整體來看,徽號標誌着部門的宗旨和傳達“保護知識產權” 的訊息。
香港知識產權署機構宗旨
知識產權署的宗旨是按照最高的國際標準保護知識產權,使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繼續成為一個發揮創意和才華的地方。 為市民提供高質素和迅捷的專利、商標及外觀設計的註冊服務。 提高公眾對保護個人知識產權的意識,使他們尊重別人的權益。
香港知識產權署機構職能
就香港保護知識產權的政策和法例,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提供意見。
就知識產權事宜向政府各局和部門提供民事法律意見。
註冊商標,專利, 外觀設計及版權特許機構。
有關保護知識產權的推廣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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