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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皇家警察

鎖定
香港皇家警察(Royal Hong Kong Police),原香港警察機構。命名於1969年4月,廢止於1997年7月1日零時。 [1] 
中文名
香港皇家警察
外文名
Royal Hong Kong Police
簡    稱
香港警察
主管單位
皇家香港警務處
命名人
伊麗莎白二世

香港皇家警察發展歷史

警徽 警徽
1841年1月26日,英國海軍西營盤登陸香港島。英國最高代表查理士·義律在1841年2月2日向香港居民頒發兩條法律:中國人繼續使用中國律法及習慣,惟一切酷刑應予廢除;非中國人則以英國法律審判。為了執行這些法例,義律在1841年4月30日委任威廉·堅上尉成立一支警隊以維持治安,同時委任他為首席裁判司。至1844年5月1日,香港頒佈新法例後,殖民地警隊正式成立。最初的警隊編制定為三十五人,而裁判司及警隊首長的職位亦正式分開。1845年3月,在英國倫敦警隊任警司的查理士·梅理(Charles May)抵港,成為殖民地警察正式成立後的首位總長。
早期的香港警察所面對的治安問題,包括陸上的搶劫、賭博、綁票以及海上的海盜等等。從何處聘請足夠的警察一直是早期警隊的難題。殖民地警察從英帝國各地招募警員。警員之間的通訊要靠吹銀笛。
雖然香港警隊內華人的數量一直都有所增加,並逐漸獲得進入管理階層,但警隊內最高層一直俱為英國的外派人員。直至1997年前的十多年,為準備主權迴歸,大批外籍警官從警隊內退休,空缺多由本地華人升任。警務署長一職亦由1989年起首次由華人擔任。到了1997年以後,香港警隊內雖然仍有外籍警官,但數目已甚少。
香港警察在二次大戰之後開始招募女警,進入21世紀以後,女性已經進入到絕大部分的工作崗位。
最初一段時期香港警察並沒有武器,但不久便配發了手槍。20世紀60年代後,在街上巡邏的警員都配備了手槍,警棍胡椒噴霧等武器。
1967年香港左派受文化大革命的感召發動維持半年的六七暴動,香港警察加以鎮壓。1969年英女皇授予香港警察“皇家”稱號,是英聯邦內五支擁有這稱號的警隊之一。皇家稱號一直維持至1997年6月30日。
1969年4月,因在平定1967年香港暴動中的貢獻,香港警隊及香港輔助警隊被英女王伊麗莎白二世頒贈“皇家”二字。
1997年7月1日零時,五星紅旗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會展中心冉冉升起,香港迴歸祖國。與此同時,香港警察部隊換上了新的警徽。“皇家香港警察”的稱謂成為了歷史。“皇家香港警察”再次更名為“香港警察”。 [1] 

香港皇家警察着裝衣飾

香港皇家警察完整絲絨刺繡徽章 香港皇家警察完整絲絨刺繡徽章
20世紀0年代,香港警察的編章編號前分別加上英文字母,方便識別警察來自的地區:
A代表歐洲裔(主要是英國);
B代表從印度招募的印裔(主要為旁遮普邦錫克教徒);
C代表本地招募,説粵語的廣東人;
D代表從山東威海招募的山東人;
E代表從俄羅斯抵達的白俄
來自不同各區的警察所戴的警帽亦曾經有所不同,歐洲警察使用在頭頂有尖刺的頭盔(後來改為平頂帽);印度警察依照傳統用布包頭;中國警察則使用圓錐狀的竹帽(後來亦改為平頂帽)。警員夏天制服是深綠色的,(後改為淺綠的卡奇色Khaki Colour),冬天則為深藍色的呢料。

香港皇家警察歷任首長

皇家香港警務處處長
薛畿輔(Charles Sutcliffe)。
伊達善。
施禮榮(Brian Selvin)。
韓義理(Roy Henry)。
顏理國(Raymon Anning)。
李君夏(首位華人皇家香港警務處處長)。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