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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簡稱資審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的政府機構。 [2-3] 
中文名
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
成立時間
2021年7月6日
主    席
陳國基 [6] 
簡    稱
資審會
主管部門
香港特區政府

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發展歷程

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以高票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決定規定,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健全和完善有關資格審查制度機制,確保候選人資格符合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全國人大會常委會關於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和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決定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有關法律的規定。 [3] 
2021年7月6日,香港特區政府宣佈了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委任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成員,由李家超任主席。任期由2021年7月6日開始 [1] 
2022年4月7日,國務院決定免去李家超的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職務,資審會主席一職自該日起懸空。4月14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委任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為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主席,任期即日開始。 [7] 
2022年9月19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宣佈,行政長官委任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出任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主席,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上述任命生效時即不再擔任該職務。 [8] 

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主要職責

根據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資審會負責審查並確認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行政長官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資審會就有關人士是否符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出決定 [4-5] 

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機構成員

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成員構成

資審會的主席及成員將由行政長官藉憲報公告委任,人數上限為八人,包括:主席、2至4名官守成員、1至3名非官守成員。主席和官守成員必須由《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五)項所指的提名而任命的主要官員擔任;而非官守成員須由非公職人員出任 [2] 

香港特別行政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現任成員

主席:陳國基
官守成員:曾國衞鄧炳強麥美娟
非官守成員:梁愛詩範徐麗泰劉遵義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