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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消費者委員會

鎖定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是中國香港法定機構之一,成立於1974年4月,主要負責保障中國香港消費者的權益。
中文名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
外文名
Consumer Council
別    名
消費者委員會
成立時間
1974年4月
類    別
香港法定機構
主要負責
保障香港消費者的權益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主要工作

檢測報告 檢測報告
消費者委員會的主要工作,包括測試市面上各種產品的安全程度和質素,處理消費者對店鋪的投訴,向市民提供產品及服務資訊,並透過各類宣傳教育消費者,使消費者知道自己應有的權利及懂得保障自己的權益。
消費者委員會每月出版《選擇》月刊,刊登消費者委員會進行的產品測試、服務調查及研究報告。《選擇》月刊不接受任何商業廣告,以維持其公正客觀的立場。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協會抱負

本會致力成為消費者信賴的聲音,為消費者在公平公正的市場中,建立安全及可持續的消費環境。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協會使命

本會肩負維護消費者福祉、加強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的責任。「消費者」包括購買貨品和服務、及購入、抵押和承租不動產的人士。
致力:
倡議 消費者權益
促進 建設性討論以制定保障消費者的政策
加強 消費者維護本身權益的能力
為有效推展上述工作,本會分別為消費者及商界訂定工作方針,並聯系其它相關界別,包括傳媒和政府。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核心價值

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為工作目標,但亦同時關注可持續消費的概念、以公平和公正的態度處理事務、運作保持高透明度、保持獨立意見、可讓公眾問責、以主動、積極和堅毅的精神執行職能、保護個人資料隱私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協會職能

根據《消費者委員會條例》,本會的工作包括:
蒐集、接收及傳遞有關貨品、服務及不動產的信息;
接收及審查貨品及服務的消費者投訴、以及不動產的購買人、按揭人及承租人的投訴,並向他們提供意見;
根據所得資料採取相應行動,包括向政府或任何公職人員提供意見;
鼓勵商業及專業團體制訂工作守則,規管屬下會員的活動;
承擔任何經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審批的其它職能。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相關報道

2024年2月13日,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至今接獲超過1300宗投訴。主辦單位曾考慮舉辦另一場活動,但最終認為退款安排最直接、最能安撫球迷情緒。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