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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界鄉議局
鎖定
香港新界鄉議局,是指
港英政府接管
新界以後,即派人赴新界鄉村訪問各鄉族中長老,對他們進行“宣撫”。答應承認原有各鄉鄉長的合法地位,請他們協助當局工作,緩和當局與新界人民的矛盾。1923年香港政府宣佈的土地劃分為屋地和農地,限制新界各鄉人民,不能在有契約的農地上建造房屋,這就嚴重觸犯了新界鄉民的利益,受到新界各鄉民激烈反對。各
鄉紳、村民代表召集會議,成立“租界農工商業研究總會”,作為代表新界地區人民的組織,向港英在新界的統治機構——新界
理民府交涉,使當局終止了這項咦策的執行。1925年,在
金文泰擔任
港督期間內,又將“租界農工商業研究總會”,改名為“新界鄉議局”。
[1]
香港當局承認這個組織是香港政府在新界施行新政策的諮詢機構,這樣就成了正式的法定組織。隨着香港經濟的發展,
新市鎮的陸續出現,香港當局為了更有效的統治這一地區,將“新界鄉議局”發展成為
區域市政局。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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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