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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師語文能力評核

鎖定
香港教師語文能力評核(簡稱LPAT,是英語Language Proficiency Assessment for Teachers的縮寫),又稱為基準試,是香港語文科老師入職前的評估考試。根據規定,新入職的英語老師及普通話老師入職前考試成績要達到基準,即所有科目的平均等級不能低於第3級,而當中只容許有一張卷的等級最低為2.5級。否則,來年不能任教有關科目。
中文名
香港教師語文能力評核
外文名
Language Proficiency Assessment for Teachers
別    名
基準試
簡    稱
LPAT

香港教師語文能力評核簡介

教師語文能力評核試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考評局)及香港教育統籌局(教統局)共同主辦,每年的3月和9月各舉辦一次。評核試公開讓市民報名。報名地點是灣仔地鐵站上蓋的修頓中心12樓考評局。每科的報名費為港幣200元,而説話卷及課堂語言運用的收費則為370元整。報名截止日期為開考前約兩個月。未能考獲基準的考生可以補考,直至達標為止。
除了課堂語言運用一卷由教統局負責外,其他各卷都由考評局負責。

香港教師語文能力評核實施要求

首屆基準試於2001年3月3日舉行,當時所有英文科及普通話科的新入職教師都要在入職兩年內考獲資格,否則就不可以再執教這兩科;而現役教師則可選擇考試,或修讀認可的課程代替。2006年2月25日至26日是所有現役教師考取資格的最後機會。之後所有未合資格的老師都不可以用這兩種語言在課室授課。

香港教師語文能力評核評核科目

[編輯]英文科
英文科評核共設五卷,分別為:
閲讀 (Reading)
寫作 (Writing)
聆聽 (Listening)
説話 (Speaking)
課堂語言運用 (Classroom Language Assessment)
[編輯]普通話科
普通話科評核共設四卷,分別為:
聆聽與認辨
拼音
口試
課堂語言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