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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學者計劃

鎖定
“香江學者計劃” [1]  於2010年12月正式啓動,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香港學者協會2010年12月19日舉行“香江學者計劃”內地與香港聯合培養博士後研究人員計劃簽約儀式,按照協議,2011年至2014年,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每年將選派50名內地優秀博士後研究人員赴香港部分知名高校開展合作研究,研究時間一般為2年。
2021年5月和7月,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和香港學者協會分別在北京和香港組織專家對2021年度“香江學者計劃”申請者進行評審,最終確定52名獲選人員。 [2] 
中文名
香江學者計劃
啓動時間
2010年12月
成員之一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
專業領域
新材料、先進製造等方面

香江學者計劃名詞解釋

“香江學者計劃” [1]  於2010年12月正式啓動,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和香港學者協會2010年12月19日舉行“香江學者計劃”內地與香港聯合培養博士後研究人員計劃簽約儀式

香江學者計劃發展歷程

以往年份
交流期間,內地和港方每年分別發給每位博士後研究人員生活和科研補助費15萬元人民幣和15萬元港幣。培養的專業領域集中在基礎研究生物醫學、信息技術、農業、新能源、新材料、先進製造等方面。
執行“香江學者計劃”是我國實施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的一個具體措施,香港許多高校具有很高的學術水平,在科學研究中產生了很多創新成果。開展內地與香港博士後交流工作,有利於為內地培養具有全球視野的戰略型高端人才,也有利於香港科技發展,是一件對內地和香港雙贏的好事,把“香江學者計劃”做成內地與香港高層次人才交流的品牌項目(來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
2021年度
2021年5月和7月,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香港學者協會分別在北京和香港組織專家對2021年度“香江學者計劃”申請者進行評審,最終確定52名獲選人員。 [2]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資助每人36萬元人民幣,用於獲選人員的生活開支、住房補助、醫療保險等,由內地派出單位按月轉撥給獲選人員。內地派出單位不得提取管理費,不得列支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繳納部分。獲選人員須在本通知印發6個月內赴香港開展博士後研究,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獲選資格。如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期赴港,經書面備案後,可適當延後。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