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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鎖定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務局是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中文名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辦公地址
行政中心四號樓三樓 [2]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州委、市委關於統一戰線和有關民族宗教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調查研究、協調檢查有關民族、宗教工作重大方針、政策的落實情況,提出開展統一戰線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聯繫各民族上層代表人士,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研究貫徹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及有關方針、政策;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舉薦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民族上層人士參政議政、民主監督的各項措施;領導、支持和幫助工商聯、佛協等人民團體加強自身建設、選拔、培養新一代代表人物;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民族宗教工作領域有關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接待少數民族及宗教界人士重要學習、參觀考察等事宜。
(三)負責開展以國外藏胞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做好在外藏胞、台胞、台屬、僑務的有關工作。
(四)貫徹落實黨中央統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州委、市委決策部署,管理僑務行政事務,研究僑務工作有關政策措施,調查研究僑情和僑務工作情況,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聯繫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指導推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工作等。
(五)負責黨外各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舉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推薦、安排黨外人士到有關職能部門任職;瞭解和掌握全市黨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況;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工作。
(六)負責聯繫市內外非公經濟代表人士、聯繫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團和代表人士;調查、研究並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選拔、培養積極分子隊伍。
(七)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士。
(八)負責指導鄉鎮、企事業單位開展統一戰線和民族宗教工作,搞好對統戰幹部、統戰委員和統戰對象的教育培訓。
(九)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民族、宗教政策理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問題和難點、熱點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十)組織、指導統一戰線、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對各宗教活動場所的業務指導;組織實施和檢查監督統一戰線、民族、宗教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貫徹執行,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項,研究提出協調民族宗教關係的工作建議,促進民族和睦、宗教和諧,保障和維護少數民族、宗教界合法權益,促進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宗教和諧有序。
(十一)研究分析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社會事業方面的問題並提出特殊政策建議,協調配合有關部門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參與協調民族地區科技發展、對口幫扶和經濟技術合作等有關工作,承擔協調推進民族團結進步邊疆繁榮穩定示範區建設工作任務。
(十二)參與起草我市少數民族事業發展專項規劃,監督檢查實施情況;參與起草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建設和民族、宗教事務信息化建設。
(十三)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處理宗教事務重大事件,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指導和幫助宗教界開展對外及對港澳台地區的宗教交往活動。
(十四)指導宗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宗教團體搞好自身建設,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十五)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翻譯、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規劃等工作。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部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部局機關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組織部局綜合性調研工作,起草、修改和送審有關重要報告和文件;負責部局機關重要事項的督查督辦;負責部局機關文電、文秘、機要、宣傳、信息、印鑑、文印、保密、檔案、接待聯絡、安全保衞和車輛管理及調配等工作;協調、處理人民羣眾來信、來訪;負責部局機關資產、設備及辦公用品的購置、分發、維護和管理;制定並督促落實部局機關各項制度;負責聯繫離退休人員有關事宜;負責部局機關組織人事工作;負責部局機關財務工作;負責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
示範辦
主要負責研究提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特殊政策建議;擬訂少數民族事業等專項規劃,監督檢查規劃的實施情況;參與擬訂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承擔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價監測體系的有關工作;參與協調民族地區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合作和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商品生產的有關工作;參與扶貧工作;負責民族經濟統計工作。承擔民族團結進步邊疆繁榮穩定示範區示範項目建設的相關工作。
宗教室
主要負責藏傳佛教事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宗教團體、信教羣眾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聯繫宗教界人士及信眾,並做好全市僧尼信息採集、更新和僧籍證辦理髮放等相關工作;培養和推薦宗教教職人員;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宗教重點文物的保護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國內外敵對勢力分裂祖國活動的鬥爭。 [2] 

香格里拉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現任領導

局長:李金華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