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 1 發展
- 2 工作職責
- 3 CTO和CIO的對比
- ▪ 共同點
- ▪ 不同點
首席技術官發展
編輯首席技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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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職位名稱在20世紀80年代從美國開始出現。起於做很多技術研發的大公司,如General Electric, AT&T, and ALCOA,主要責任是將科研成果轉化實際效益。20世紀90年代,因計算機和軟件公司熱門,很多公司把CTO的名稱給予管理計算機系統和軟件的負責人。有時CTO和CIO(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 信息管理最高負責人)是同一個人(尤其在軟件公司),有時CTO歸於比較精通科學技術的CIO手下。在不同領域的公司,CTO工作性質不同;即使在同一領域,工作性質也可能大不相同。
首席技術官工作職責
編輯CTO作為企業技術的創建者和推動者,首先因為他和CIO一樣是進入企業決策圈的角色,有義務對企業的長期發展負責,制訂企業或組織的技術願景和戰略,執行並監督實施技術的長短期戰略,組織新技術研發應用,參與並保證對客户需求的技術滿足,參與知識產權(IP)策略制。CTO還是高級市場人員,他可以從技術角度非常有效地幫助公司推廣理念,其中包括公司對技術趨勢所持的看法。
1、國外CTO的職能,除取決於公司規模外,還與高科技企業的發展模式相關聯。硅谷很多公司創始人都是技術出身,但公司做大之後並不想轉為技術團隊管理者,所以除了從外面請來專業經理人擔任CEO外,還有可能聘請專門負責研發管理的VP,這樣創始人就可以把自己定為CTO角色,以便脱離管理中的瑣事,專心研究技術走向。例如,Google的創始人之一Sergey Brin就專門負責研究技術的走向。
2、國內CTO更偏重於研發管理,CTO要負責把所有同開發相關的資源都管理起來,按時完成項目。另一方面,就是類似總工的角色,作為技術方面的權威,要對公司下一步的技術發展方向進行一些研究、探討,做出判斷並幫助CEO做出決策。
對於CTO的職責範圍,國內公司還在摸索中。這個職位的職責同公司現階段的需求和人員配備密切相關,對於中小規模的公司,CTO的工作要求也是模糊的,這種情況在國內比較多。
首席技術官CTO和CIO的對比
編輯首席技術官共同點
首席技術官不同點
1.戰略層面 CTO的職責是制訂企業技術願景和發展戰略,參與並監督技術的立項、研發、實施,參與知識產權(IP)策略的制訂、產權保護。CIO的職責是挖掘企業的信息資源、制定企業信息化戰略、為企業信息化合理佈局、評估信息化對企業的價值等。信息資源規劃是CIO的首要職責,信息化的第一步應該是信息資源規劃而不是產品選型。
2.執行層面 CTO負責技術研發、應用實施,組織內技術細節。CIO負責信息流、物流、資金流的整合,完成信息系統的選型實施,收集研究企業內外部的信息為決策提供依據。更為重要的是要擔當起電子商務管理,以及信息工程的監理工作。
3.變革層面 CTO負責完成新技術立項、研發、更新。CIO協助企業完成業務流程重組,運用信息管理技術重建企業的決策體系和執行體系,同時要對信息編碼和商務流程統一標準。不僅要推動企業信息化的軟硬環境優化,而且要為CEO當好參謀,與各高層管理者一起促進企業內外部商務環境的改善。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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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首席技術官 .MBA智庫[引用日期2016-10-12]
- 2. 外語中文譯寫規範部際聯席會議專家委員會發布第十一批推薦使用外語詞規範中文譯名 .教育部[引用日期202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