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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熱資源
鎖定
餘熱資源,經過技術經濟分析(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所確定的可利用的餘熱數量。按載體形態,分:(1) 固態載體餘熱資源,包括固態產品和中間產品餘熱、排渣餘熱以及可燃性廢渣;(2) 液態載體餘熱資源,包括液態產品和中間產品餘熱、冷凝水和冷卻水餘熱,以及可燃性廢液;(3) 氣態載體餘熱資源,包括煙氣餘熱、放散蒸汽餘熱,以及可燃性廢氣。除可燃性固、液、氣體計入熱值外,餘熱資源量按下式計算:Qy≥mi[Qydi+(hTi-hli)]τ。式中,Qy 為年餘熱資源量,千焦/年;mi 為第i種載體流量,千克/時(或米3/時);Qy di 為第i種載體低位熱值,千焦/千克(或千焦/米3);h Ti 為第i種載體排出狀態下的比焓,千焦/千克(或千焦/米3);h li 為第i種載體在下限温度時的比焓,千焦/千克(或千焦/米3);τ為設備年運行小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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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餘熱資源
- 分 類
- 固態載體餘熱資源、液態載體餘熱資源、氣態載體餘熱資源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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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餘熱資源 .大辭海[引用日期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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