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餘慶縣自然資源局

鎖定
餘慶縣自然資源局是餘慶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餘慶縣自然資源局
辦公地址
餘慶縣白泥鎮府西路46號(政務服務中心6樓) [4] 
性    質
地方政府部門
所屬地區
餘慶縣
所屬部門
餘慶縣人民政府
現任領導
劉義松(局長)

餘慶縣自然資源局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執行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規規章,貫徹相關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佈等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健全全縣統一的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執行考核標準。貫徹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並監督實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全縣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執行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實施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制度,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和節約集約利用工作。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宏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縣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社會、經濟發展與城市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根據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具體組織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重要地區的詳細規劃及其他指令性規劃,對其他專業系統規劃進行綜合協調與平衡。組織編制相關專項規劃並指導鄉鎮(街道)編制職責範圍內的規劃。按規定依法審查、核准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佈局。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執行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承擔報國務院、省、市和縣人民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等工作。
(七)負責統籌全縣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要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擬訂生態補償制度和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提出重要備選項目。
(八)負責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執行城鄉規劃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城鄉規劃工作制度和規程。負責城鄉規劃設計等工作,組織實施重大問題調研。負責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依法實行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管理制度。對建設項目規劃執行情況實行監督。
(九)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執行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佔補平衡制度。
(十)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縣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縣級地質礦產勘查專項。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縣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執行國家防護標準。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羣測羣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組織指導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協調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二)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查詢。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落實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三)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四)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根據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戰略。組織實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五)開展自然資源對外交流合作。承擔自然資源領域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六)對鄉鎮(街道)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助和配合相關部門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違法違紀案件。
(十七)結合部門職責,做好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八)統一領導和管理縣林業局。
(十九)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和市自然資源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責調整。將原縣國土資源局的職責,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局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以及縣水務局的水資源、原縣農牧局的草原資源、縣林業局的森林資源與濕地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劃入縣自然資源局。將原縣國土資源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入縣自然資源局。將原縣國土資源局的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劃入市生態環境局餘慶分局。將原縣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劃入縣農業農村局。將原縣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防治劃入縣應急管理局。
(二十一)職能轉變。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加強制度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貫徹執行有關城鄉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3] 

餘慶縣自然資源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建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電(機要)的收發、處理、運轉、督辦。負責對外接待、後勤、保密、宣傳。負責起草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重要文件、綜合文稿、政務信息專報等工作。負責組織局機關重要活動、綜合性會議協調安排,局各類會議協調、服務和保障工作。負責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黨組中心組學習和機關政治業務學習的組織籌備工作。負責統籌單位黨羣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政風行風、行政效能建設工作。負責目標管理、衞生健康、綜治、檔案管理、綜合統計、年鑑等工作。負責黨務、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統籌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統籌扶貧開發工作。承擔自然資源領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工作。做好大數據發展應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貫徹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管理國家、省、市、縣劃撥的各項資金及基金。承擔部門預決算、政府採購工作。負責縣級規費、價款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收繳、核算和監督管理。組織擬訂財務、資產管理制度,承擔局機關、鄉鎮(街道)自然資源管理所及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的監管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工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職工的考核、考察、任免、調動、交流、獎懲、培訓等工作,負責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二)國土空間規劃股(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落實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負責組織編制、指導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推動“多規合一、一張藍圖”數據庫建設;負責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專項規劃工作,制訂編制計劃並組織和監督實施;參與指導相關部門其它專項規劃工作。負責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統籌優化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建立縣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承擔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佔用和補劃工作。負責指導鄉鎮(街道)和村莊規劃編制。負責審批和管理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承擔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和建設用地預審工作。監督管理鄉村建設用地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執行國土空間開發戰略和政策法規,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調整優化國土空間利用結構,控制建設用地開發強度,擬定有關管理辦法和政策措施。負責全縣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標準化管理、考評督導工作;負責監測建設用地開發利用情況,指導節約集約利用,提高建設用地開發質量;負責全縣建設項目規劃選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審批和歸口管理。負責組織縣轄區城鎮開發邊界內建設用地審批、規劃、處置、管理工作,承擔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組織編制、報批、實施評估和修改;承擔擬定土地儲備、供應等專項計劃;承擔國有土地和企業土地資產處置;承擔建築工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管理;指導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負責全縣建築工程項目工程規劃許可、竣工規劃認可審批和歸口管理;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建築工程設計方案規劃審查和歸口管理,執行規劃技術管理規定。負責縣轄區城鎮開發邊界內建築工程的規劃管理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城鎮景觀和建築風貌控制;承擔組織編制和審查重要地塊修建性詳細規劃;承擔建築工程設計方案審查,重要建築外裝飾設計方案審查報批;承擔建築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管理;承擔建築項目《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證》管理,指導建築工程開工驗線和規劃驗收。負責統籌規劃審批“一站式服務”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和指導城鎮規劃區內交通和市政公用設施專項規劃;負責城鎮規劃區內交通和市政公用工程項目規劃選址、規劃條件、用地規劃許可、工程規劃許可、竣工規劃認可等審批和歸口管理。負責縣轄區城鎮開發邊界內交通市政工程的規劃管理;承擔交通市政專項規劃的組織編制、報批、實施評估和修改工作;承擔交通市政工程設計方案審查;承擔交通市政項目《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管理;承擔交通市政項目《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證》管理,監督指導交通市政工程開工驗線和規劃驗收。負責縣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三)自然資源管控股
 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實施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定期組織實施全縣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共享和利用監督。負責指導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健全全縣統一的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台,管理登記資料。執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執行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及管制政策,承辦需經國務院或省、市、縣人民政府報批的土地徵收、農用地轉用的審核、報批等工作。承擔重點建設項目徵地指導、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徵地補償標準的制定和實施。貫徹執行耕地佔補平衡有關制度。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用地審批後的監督管理。承擔耕地保護政策與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政策,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承擔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實施相關考核標準。組織編制、執行基準地價並開展評測。承擔縣級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工作。承擔自然資源市場調控和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及監測工作。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執行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制度,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開展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規範和監管土地市場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流轉管理工作。負責測繪地理信息行業管理。落實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監督管理測繪市場。提供地理信息應急保障。審核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管理全縣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和測繪成果。統籌遙感影像應用。承擔自然資源信息化管理、大數據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基礎測繪和重大測繪項目的實施。審查測繪單位資質和測繪人員資格。管理測繪基準、測量控制系統和保護測量標誌。受理測繪項目備案。負責測繪成果資料匯交。擬訂全縣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承擔自然資源領域對外交流合作、科技成果轉化和開展高新技術建設。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涉及自然資源管理的立法調研、立法規劃和草案起草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有關工作,推進自然資源系統依法行政。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裁決及行政賠償工作。負責自然資源信訪工作。承擔法律顧問有關工作。統籌自然資源領域綜合改革有關工作。執行自然資源和城鄉規劃督察制度,落實國家、省、市自然資源督察工作要求。承擔對全縣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等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督促指導鄉鎮(街道)及部門落實自然資源督察意見。協助自然資源違法案件查處。
(四)生態空間修復股
 執行國土空間修復政策要求,擬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承擔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生態保護補償等工作。組織開展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會同財政部門及時分解下達上級分配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預算額度。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指導監督土地整治、增減掛鈎工作,負責組織土地整治和增減掛鈎項目的縣級驗收工作。負責地質環境的監督管理和地質災害的責任認定、調查處理工作。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組織指導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羣測羣防、專業監測、預報預警等工作。協調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組織實施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監督管理礦產資源的開採與礦產資源勘查和探礦權市場。組織編制礦產資源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縣級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備案。負責礦產資源儲量備案、登記、統計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縣級礦區範圍劃定、採礦權新立、延續、轉讓、註銷和變更登記審批的具體工作。編制實施縣級採礦權設置方案。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監督管理,做好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查詢工作,建立礦產資源安全監測預警體系。負責管理和建立礦產資源儲量相關資料檔案。承擔縣級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及審批登記工作,負責礦業權市場建設。做好礦業權出讓、勘查開發利用相關工作。負責調處採礦權礦界糾紛。組織礦山督查和採礦業的統計工作。負責地質遺蹟和古生物化石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協調地下水、礦泉水、地熱的勘察開發利用工作。負責自然資源領域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地質勘查工作標準、規程和規範,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實施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縣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縣級地質礦產勘查專項。實施公益性、基礎性、戰略性地質勘查和地質勘查基金項目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地質環境監測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 [4] 

餘慶縣自然資源局下設單位

(一)餘慶縣國土空間勘測規劃中心
 為國土資源勘測、國土空間規劃提供基礎性技術支撐、政策研究與決策服務;為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及有關專項規劃等的編制和監督實施提供服務;為土地基礎現狀數據庫建設、基本農田劃定等相關工作提供服務;對城鎮、鄉村規劃進行指導服務;受災村鎮及國家大型重點建設項目地區的村鎮遷建(重建)規劃工作進行指導服務;為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提供相關服務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提供相關社會服務。
(二)餘慶縣自然資源收購儲備中心
 為全縣國有土地收購、儲備和開發整理工作提供相關服務;服務指導土地收購、儲備、開發整理的資金測算平衡和運營;為制定土地儲備計劃,建立政府土地儲備庫,適時回收、 收購存量土地工作提供相關服務;為辦理固有土地使用權和礦產資源採礦權、探礦權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事務性工作提供相關服務,服務指導土地市場交易和礦產資源採礦權、探礦權底價的測算工作;負責提供收集、彙總、儲存、發佈土地出讓信息服務等;為全縣自然資源管理和國土空間規劃提供信息技術服務;服務指導全縣自然資源系統網絡安全、信息化業務和技術培訓等工作;做好自然資源專網、政府門户網專欄、電子政務網等的更新、維護和管理服務,為局機關黨務、政務信息公開提供有效的技術保障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提供相關社會服務。
(三)餘慶縣生態修復工程技術服務中心
 為土地整理復墾、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地質災害治理、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山水田湖草生態修復重大工程等項目的立項、規劃設計、實施及驗收等提供相關服務;為土地整治項目、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項目等新增耕地面積技術審查工作提供相關服務,為土地整治項目的審查報批、新增耕地項目的驗收及報備、土地整理指標置換的管理等提供相關服務;服務指導土地復墾方案、礦山復綠方案、礦山儲量核實報告的技術審查工作;承擔土地整理評估與諮詢服務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提供相關社會服務。
(四)餘慶縣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
 負責轄區內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動產統一登記發證工作;負責指導鄉鎮(街道)開展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負責轄區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平台建設、維護和更新,對不動產登記數據進行彙總、統計、分析和共享;負責轄區不動產成果的整理、歸檔;依法提供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提供相關社會服務。 [4] 

餘慶縣自然資源局派出機構

 6鎮1鄉1街道自然資源管理所 [4] 

餘慶縣自然資源局現任領導

局長:劉義松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