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餘勇

(劉七零為首要分子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一般參加者)

鎖定
餘勇,劉七零為首要分子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一般參加者。
2021年9月24日,湖南省岳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劉七零等29人涉黑系列案進行一審集中宣判。餘勇等28名被告人被分別判處十三年八個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應財產刑。 [1] 
中文名
餘勇
人物事件
劉七零為首要分子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一般參加者
人物事件
2021年9月24日,湖南省岳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劉七零等29人涉黑系列案進行一審集中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劉七零先後糾集許輝、餘勇、劉雲、袁興軍等人,在岳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羊角山一帶實施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自2009年以來,逐步形成了以劉七零為首要分子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其中劉雲、袁興軍、毛童、廖奕奇等人系積極參加者,許輝、餘勇、馮偉、劉高等人均系一般參加者。
以劉七零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人數眾多,組織成員層級明確,犯罪組織相對穩定,有組織地多次實施了違法犯罪活動,欺壓、殘害羣眾,通過違法犯罪活動和其他手段攫取經濟利益,具有支持組織活動的較強經濟實力,在羊角山地區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秩序。該組織有組織地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串通投標、非法拘禁、非法買賣槍支、詐騙、強迫交易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40餘起,致1人重傷、1人輕傷、14人輕微傷、多名羣眾遭受財產損失。
法院審理後認為,以劉七零為首的犯罪組織符合法律規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組織特徵、行為特徵、經濟特徵、危害性特徵,依法應當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
被告人劉七零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等13項罪名,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責令其向被害人依法退賠。其餘28名被告人被分別判處十三年八個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應財產刑。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