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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酶製劑

(食品工業領域名詞)

鎖定
從生物(包括動物、植物、微生物)中提取的具有生物催化能力的物質,輔以其他成分,用於加速食品加工過程和提高食品產品質量的製品,稱為酶製劑。食品工業用酶製劑在生產使用時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酶製劑的劑型可以是液體的,亦可以是固體的 [1] 
中文名
食品酶製劑
標    準
食品添加劑GB2760
用    途
作為食品加工助劑
類    型
生物酶製劑

食品酶製劑食品酶製劑簡介

食品酶製劑是以符合食品添加劑GB2760要求的來源菌種按照食品添加劑衞生標準要求和酶製劑生產環境、設備要求生產的作為食品加工助劑的生物酶製劑。
酶來源於自然界,是生物體內時時刻刻快速而高效進行着的千百種生化反應的天然催化劑。酶的自然來源有動物、植物和微生物三大類。目前用於大規模工業化生產的酶製劑是用微生物發酵生產出來的。
食品酶製劑作為食品添加劑被添加到食物中後,只在加工過程中起作用,即幫助一種物質完成一種轉變,而一旦它完成了使命,就功成身退,在終產品中消失或失去活力。不會在食品中產生危害殘留。
食品酶製劑以其催化特性專一、催化速度快、天然環保等特性,在食品生產和人們生活中正扮演着越來越重要的角色。

食品酶製劑我國對食品酶製劑的安全性要求

酶製劑在生產使用時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產品標準應包括理化和衞生標準。產品的理化標準由主管部門制定,衞生標準由主管部門與衞生部門共同制定,產品應按檢驗規則檢驗,合格後方可出廠。
供製食品工業用酶製劑的動物,應根據《肉品衞生檢驗執行規程》進行檢驗,必須符合《肉與肉製品衞生管理辦法》中的肉類檢疫要求。
供製食品工業用酶製劑的植物,應是可食用的不腐爛變質的食物。
供製食品工業用酶製劑的微生物,應由國家菌種保藏委員會確定屬性和種名,並確認為安全生產菌 [1] 

食品酶製劑食品用酶製劑生產使用衞生規定

食品酶製劑生產使用衞生規定如下:①按照良好的製造技術生產酶製劑,必須達到食品級。②根據各種食品的微生物衞生標準,用酶製劑加工的食品必須不引起微生物總量的增加。③用酶製劑加工的食品必須不帶入或不增加危害健康的雜誌。④用於生產食品酶製劑的工業菌種,必須是非致病性的,不產生毒素、抗生素、激素等生理活性物質,必須通過安全性試驗,才能使用 [1] 
參考資料
  • 1.    李鳳林、黃聰亮、餘蕾.食品添加劑:化學工業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