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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鎖定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是通過系統和持續地收集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監測數據及相關信息,並進行綜合分析和及時通報的活動。
中文名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目    的
保障食品安全
基    礎
食品安全法
實施時間
2009年6月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實施目的

保障食品安全是國際社會面臨的共同挑戰和責任。各國政府和相關國際組織在解決食品安全問題、減少食源性疾病、強化食品安全體系方面不斷探索,積累了許多經驗,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特別是在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和風險交流構成的風險分析理論與實踐上得到廣泛認同和應用。中國於2009年6月正式實施《食品安全法》,衞生部負責制定、公佈食品安全的國家標準。已會同有關部門成立了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併發布實施了相關的管理規定。同時,全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也正在建立。陳部長表示,作為發展中國家,中國生產力發展水平仍然較低,多數食品企業規模小、分佈廣,區域發展不平衡,食品安全監管能力與世界先進水平相比還有一定差距,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標準基礎還較薄弱。中國願與各國一起為維護全球食品安全做出更大努力,也願意在構建食品安全交流平台上發揮積極作用。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實施現狀

我國已經於2010年初通過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管理規定》,對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第一次進行了法律界定與約束。
根據各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截至2020年底,全國設置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點2954個,2020年對28大類10.4萬份樣品中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進行監測;在74934個醫療衞生機構開展食源性疾病監測,2020年全國報告7073起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發病37454人,死亡143人。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