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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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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滿足消費者的營養和健康需求,我國將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以下簡稱《標籤通則》)進行修訂,已進入官方徵求意見階段。
修訂後的《標籤通則》將強制企業標示與全民營養健康相關的成分,如糖、飽和脂肪酸等。在自願性標識中,鼓勵企業對鹽、糖和油的含量作出聲明,使用“中國居民膳食寶塔圖形”和“中國居民膳食指南”的核心信息等。 [1] 
中文名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
別    名
標籤通則
“營養標籤是向消費者提供的有關食品營養信息和特性的説明,可以幫助消費者合理選擇預包裝食品。”健康中國行動之合理膳食行動成員、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副主任李寧介紹,新的營養標籤主要內容包括營養成分表、營養聲稱和營養成分功能聲稱。
營養成分表是對食品中營養成分名稱、含量和所佔營養素參考值(NRV)百分比進行標示的規範性表格。其中,能量和一些與人體健康關係尤為密切的營養素,如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等,需要在所有預包裝食品的營養標籤中強制性標示。
另外,當在預包裝食品中強化了某些營養成分,或者要強調説明某些營養成分的含量水平及其生理作用時,例如某種食品想要標示“富含某某營養素”,這些營養成分信息也要強制在營養成分表中標示出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