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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水分的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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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含量是食品的重要指標,《食品中水分的測定》,即GB/T 5009.3-2016,是關於食品中水分測試的標準、規定。
中文名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
外文名
Determination of moisture in foods
標準號
GB/T 5009.3-2016
發佈日期
2016-8-31
實施日期
2017-3-31
發佈單位
國家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基本信息

標準號 StandardNo: GB/T 5009.3-2016
中文標準名稱 StandardTitle in Chinese: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
英文標準名稱: Determination of moisture in foods
發佈日期:2016年8月31日
實施日期:2017年3月1日
本標準於2017年3月1日代替GB 5009.3-201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GB/T 12087-2008《澱粉水分測定 烘箱法》、GB/T 18798.3-2008《固態速溶茶 第3部分:水分測定》、GB/T 21305-2007《穀物及穀物製品水分的測定 常規法》、GB/T 5497-1985《糧食、油料檢驗 水分測定法》、GB/T 8304-2013《茶 水分測定》、GB/T 12729.6-2008《香辛料和調味品 水分含量的測定(蒸餾法)》、GB/T 9695.15-2008《肉與肉製品 水分含量測定》、GB/T 8858-1988《水果、蔬菜產品中幹物質和水分含量的測定方法》、SN/T 0919-2000《進出口茶葉水分測定方法》。 [1]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方法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直接乾燥法

利用食品中水分的物理性質,在101.3kPa(一個大氣壓),温度101 ℃~105 ℃下采用揮發方法測定樣品中乾燥減失的重量,包括吸濕水、部分結晶水和該條件下能揮發的物質,再通過乾燥前後的稱量數值計算出水分的含量。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減壓乾燥法

利用食品中水分的物理性質,在達到40kPa~53kPa壓力後加熱至60℃±5℃,採用減壓烘乾方法去除試樣中的水分,再通過烘乾前後的稱量數值計算出水分的含量。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蒸餾法

利用食品中水分的物理化學性質,使用水分測定器將食品中的水分與甲苯或二甲苯共同蒸出,根據接收的水的體積計算出試樣中水分的含量。本方法適用於含較多其他揮發性物質的食品,如香辛料等。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卡爾·費休法

根據碘能與水和二氧化硫發生化學反應,在有吡啶和甲醇共存時,1mol碘只與1mol水作用,反應式如下:
C5H5N·I2+C5H5N·SO2+C5H5N+H2O+CH3OH→2C5H5N·HI+C5H6N[SO4CH3]
卡爾·費休水分測定法又分為庫侖法和容量法。其中容量法測定的碘是作為滴定劑加入的,滴定劑中碘的濃度是已知的,根據消耗滴定劑的體積,計算消耗碘的量,從而計量出被測物質水的含量。 [2]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適用範圍

直接乾燥法適用於在101℃~105 ℃下,蔬菜、穀物及其製品、水產品、豆製品、乳製品、肉製品、滷菜製品、糧食(水分含量低於18%)、油料(水分含量低於13%)、澱粉及茶葉類等食品中水分的測定,不適用於水分含量小於0.5g/100g的樣品。減壓乾燥法適用於高温易分解的樣品及水分較多的樣品(如糖、味精等食品)中水分的測定,不適用於添加了其他原料的糖果(如奶糖、軟糖等食品)中水分的測定,不適用於水分含量小於0.5g/100g的樣品(糖和味精除外)。蒸餾法適用於含水較多又有較多揮發性成分的水果、香辛料及調味品、肉與肉製品等食品中水分的測定,不適用於水分含量小於1g/100g的樣品。卡爾·費休法適用於食品中含微量水分的測定,不適用於含有氧化劑、還原劑、鹼性氧化物氫氧化物、碳酸鹽、硼酸等食品中水分的測定。卡爾·費休容量法適用於水分含量大於1.0×10-3g/100g的樣品。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