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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虎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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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虎軍(The flying tigers army),是辛棄疾向宋朝朝廷提出要建立的軍隊,以一千人為額。
中文名
飛虎軍
外文名
The flying tigers army
年    代
南宋
創始人
辛棄疾
人    數
以一千人為額

飛虎軍創置原因

辛棄疾 辛棄疾
宋孝宗後期,南方頗多盜賊,而戍軍不堪用,調撥大軍弊大於利。在淳熙四年,政府就曾經提議“江西、湖南多盜,諸郡廂、禁軍單弱。乞令兩路帥司,各選配隸人置一軍,並以敢勇為名,以一千人為額。” [1]  之後卻沒有施行。
辛棄疾因其軍事才能,多次參與平盜,史載“盜連起湖湘,棄疾悉討平之” [2]  ,因此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由於湖南“控交廣之户牅,擬吳蜀之咽喉” [3]  的特殊地位,且武備單薄,於是辛棄疾向朝廷提出要建立一支軍隊,嚴加訓練。其奏疏如下:
又以湖南控帶二廣,與溪峒蠻獠接連,草竊間作,豈惟風俗頑悍,抑武備空虛所致。乃復奏疏曰:"軍政之敝,統率不一,差出佔破,略無已時。軍人則利於優閒窠坐,奔走公門,苟圖衣食,以故教閲廢弛,逃亡者不追,冒名者不舉。平居則奸民無所忌憚,緩急則卒伍不堪徵行。至調大軍,千里討捕,勝負未決,傷威損重,為害非細。乞依廣東摧鋒、荊南神勁、福建左翼例,別創一軍,以湖南飛虎為名,止撥屬三牙、密院,專聽帥臣節制調度,庶使夷獠知有軍威,望風懾服。" [1] 
從中可以看出辛棄疾創置飛虎軍的目的是防備盜賊和蠻猺,這在當時人的奏疏中也可見一般。如當時的宰相周必大在其奏疏中説道:“臣竊見湖南帥臣辛棄疾以本路地接蠻猺,時有盜賊,創置飛虎一軍,免致緩急調發大兵。” [4]  又辛棄疾的好友朱熹也説:“竊詳當日創置此軍,本為彈壓湖南盜賊,專隸本路帥司,本路別無頭段軍馬,唯賴此軍以壯聲勢。” [5] 
可見飛虎軍的創置目的已經很明確,僅僅是為了抵禦盜賊和蠻猺。其訓練方法也是如此,為此周必大還在上疏中特意表示:“臣聞蠻猺僻在溪洞,唯土人習其地利可與角逐,所用槍牌器械專務便捷,與節制之師全然不同,此則辛棄疾創軍伍之本意。今若一切教以三衙戰陣之法,深慮所招新軍用違所長。” [3] 
此外,周必大還指出辛棄疾建立飛虎軍的目的也在於其功利心。因為“長沙將兵元不少,因董蘋及劉樞各創一軍,往往舍此就彼。若精加訓練,自可不勝用。而辛卿又竭一路民力為此舉,欲自為功,且有利心焉。” [6]  雖然當時湖南官兵“盡是老弱” [7]  ,但從稼軒的行事來看,此説也未必不合理。

飛虎軍創置過程

淳熙七年,辛棄疾向朝廷提議創置飛虎軍,並得到允許,開始着手各種事項。然而由於其花費較大,朝野議論紛紛,甚至有人阻撓。但辛棄疾卻不為所動,堅持了下來。甚至敢把金牌給藏起來。經過巨大的努力終於完成,並得到朝廷的諒解。史載“時樞府有不樂之者,數沮撓之,棄疾行愈力,卒不能奪。經度費鉅萬計,棄疾善斡旋,事皆立辦。議者以聚斂聞,降御前金字牌,俾日下住罷。棄疾受而藏之,出責監辦者,期一月飛虎營柵成,違坐軍制。如期落成,開陳本末,繪圖繳進,上遂釋然。” [2]  由於經費巨大,辛棄疾不得不“斡旋”,一邊發動囚犯“以石贖罪” [8]  ,一邊將税酒改為榷酒 [9]  增加收入。這也引來諸多批評,朱熹便説:“潭州有八指揮,其制皆廢弛。而飛虎一軍獨盛,人皆謂辛幼安之力。以某觀之,當時何不整理親軍?自是可用。卻別創一軍,又增其費......又如潭州緣置飛虎一軍了,都不管那禁軍與親兵。” [7] 
除了建立軍營以外,士兵和裝備也是一大問題。初期,朝廷“仍以一千五百人為額” [10]  ,但一千五百人並不能滿足,於是辛棄疾一開始就“募千八百人,訓練之” [1]  。為了不讓朝廷懷疑,辛棄疾僅僅告訴朝廷“步軍一千餘人,馬軍一百六十八人”這樣一個模糊的數據,並上書“乞軍額”。 [4]  同時“以緡錢五萬於廣西買馬五百匹” [2]  ,“製造軍器” [4]  。最終“招步軍二千人,馬軍五百人,傔人在外,戰馬鐵甲皆備。” [2] 

飛虎軍軍隊編制

飛虎軍初隸屬步軍司,後又隸屬江陵都統司。其中官員編制不詳,按常規當有統制官一員,統領官一員。每將差正、副、準備將各一員。而在史籍中只見統制、統領和正將,其餘不見。除此之外,還當有教頭、押隊 [11]  ,亦不載。其將官,根據黃寬重《南宋地方武力》一書將官表修改而成,見下:
南宋地方武力 南宋地方武力
上述十九名將官只是南宋湖南飛虎軍的一小部分,難以看出飛虎軍的發展情況。從表中可見至少六名將官來自朝廷或潭州以外地區,且多是戰爭前夕暫領飛虎軍,後期尤甚。或許是後期屯駐大軍實力下降,已經不如飛虎等地方軍隊 [12]  ,故朝廷要逐漸加強控制。
雖然沒有書籍記載湖南飛虎軍的具體編制,但由其派生的壽昌飛虎軍的一些編制或可補充。壽昌飛虎軍尚有副指揮使、都頭、副都頭等編制。 [13] 
飛虎軍創置時,不過兩千五百人,後多次經歷戰鬥,或有減員,但都隨即添補。嘉定初,黃承議“増募飛虎卒,亦得專任其事,取其勇力善鬭,不問所從來” [14]  ,自此,飛虎軍的人數開始增加。寶佑五年曾“於潭州飛虎、武勝軍內整辦六千人以備西廣之戍” [15]  ,次年“新招安邊軍、飛虎軍共九百二十名” [16]  ,若以一半計算,飛虎軍近三千五百人。

飛虎軍軍隊紀律

辛棄疾 辛棄疾
一支軍隊,紀律是其戰鬥力的保障。飛虎軍最初,正是以其紀律來獲得稱讚。淳熙七年八月,飛虎軍“軍成,雄鎮一方” [2]  , 此評價不可謂不高。朱熹亦稱:“選募既精,器械亦備” [5]  。 正是因為如此,被江陵軍看中,於是有“荊襄乞飛虎不已” [17]  。 不過,正如上文所述,飛虎軍其目的是鎮壓盜賊,其訓練方法與沿邊戍兵不同,故當時也有人“謂此皆烏合無賴,在帥府成隊伍,方帖帖無事;若使出戍,無異虎兕出柙。” [6]  可喜的是,最後事實證明飛虎軍“非特彈壓蠻猺,亦足備禦邊境,北敵破知畏憚,號“虎兒軍”。” [18] 
飛虎軍的紀律,自然多是辛棄疾的功勞。早在辛棄疾平茶盜時,便打算揀選能以一當十的士兵,卻不了了之。 [7]  在建立飛虎軍時,終於如願,人言“飛虎軍皆選士,自謂無不一當十者” [19]  。當然,飛虎一軍不獨是辛棄疾一人的功勞。淳熙八年,辛棄疾離開湖南,李椿接替。“椿善遇其將而責之訓厲,俄而技擊精,紀律明,隱然為強軍” [20]  ,飛虎軍在其手上已經成為當時勁旅。至淳熙十五年,飛虎軍竟“驕橫不可制,有恃醉挾忍傷人者”,當時帥臣將此人“案軍法誅之” [21]  。足見其紀律嚴明。
孝宗死後,南宋武備逐漸廢弛,飛虎軍亦漸致糜爛。嘉定時統制郭榮“自領軍職以來,一意掊斂,豐殖囊橐,巧事苞苴,侵盜官錢,虐用士卒。未易縷數,姑摭其害軍政者言之。” [18]  然而他卻因捕寇有功而晉升。且飛虎屢經戰鬥,“半殱於敵” [22]  ,之後也不過“粗為可用” [23] 
理宗時期飛虎軍統領程俊“通其飛虎軍部下避役,結連逃遁,託言改詞,欲以免罪” [24]  ,不過當時局勢急迫,亦可理解。好在飛虎軍整體猶“素練” [15]  ,雖不能比沿邊軍隊,亦還算平平。
以上可見飛虎軍在創置之初,其紀律嚴明,以至於稱雄江上,連金人也稱讚。之後,隨着南宋整體的荒廢,飛虎軍也隨之而糜爛,逐漸不復當年之威。

飛虎軍軍隊花費

要建立一種強大的軍隊,浩大的花費是必不可少的。飛虎軍“費鉅萬計” [2]  ,竟“竭一路民力” [6]  。 李椿在飛虎建軍的第二年,面對反對者説出這麼一段話:潭新置飛虎軍,或以為非便,椿曰:"長沙一都會,控扼湖、嶺,鎮撫蠻徭,二十年間,大盜三起,何可無一軍?且已費縣官緡錢四十二萬,何可廢耶?亦在馭之而已。" [25]  可知飛虎軍在創建過程中已花費四十二萬緡。
那麼,如此大的花費由誰來支付?答案是地方。“(飛虎軍)經度費鉅萬計,棄疾善斡旋,事皆立辦。” [2]  如果是上書申請朝廷,恐怕不能“事皆立辦”。 而真德秀更明確説道:“及辛棄疾之來,辦置飛虎一軍,欲自行贍養,多方理財,取辦酒課,乃始獻議於朝,悉從官賣。” [9] 
飛虎軍除去創置花費外,每年也須花費不少。史載飛虎軍“歲用錢七萬八千貫,糧斛二萬四千石,並以步司闕額錢糧支用者。” [1]  只是略為計算就能知道這點錢是不夠用的。《宋史卷一百九十四 志第一百四十七 兵八廩給之制》載“十三年,詔:殿司諸統領將官別無供給職田,日贍不足,差兵營運,浸壞軍政。可與月支供給:統制、副統制月一百五十千,統領官百千,正將、同正將五十千,副將四十千,準備將三十千,皆按月給。” 可知僅軍官一年就需要4440貫。又每個士兵大約每天兩百文錢(全部換算成錢),則一年需要182500貫。另外士兵家屬,馬匹、器械都需要花費。所以這些錢恐怕只是中央撥給的錢糧。其大部分需要靠本地供給,“衣糧復取之於本州” [26]  。書中記載飛虎軍有“營田莊,有房債,有租地錢,有營運錢” [18]  ,應該是能夠支付的。中央支付小頭這點《宋會要輯稿 職官 雜錄》中記載可證:“(淳熙)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户部言:「湖廣總領所申,除湖南創置飛虎軍,系別降錢物應副外,有江鄂州、江陵府屯駐及襄陽府出(成)[戍]共四大軍,並差出德安府、隨、郢州、信陽軍、光、黃、沅、靖州、常德府及大冶、麻城縣等處軍馬,合用淳熙十七年分歲計錢物,乞科降。”
按宋朝制度,軍隊每年都有郊祭、賞賜,飛虎軍也不例外:“都指揮使至長行,自六十千至十三千凡七等。舊式有揀中驍捷、神衞第九軍、飛虎,數同。” [27]  “六月二十三日,詔湖廣總領所,令湖(要)[廣]安撫司將飛虎軍官賜衣服分(物)[賜]。” [28] 
飛虎軍花費如此之大,也難怪周必大感慨“湖南諸州煎熬已極” [29] 

飛虎軍軍隊變遷

辛棄疾 辛棄疾
淳熙七年冬,飛虎軍才剛成立不就,辛棄疾便離開湖南。次年,朝廷又取消榷酒,飛虎軍財源受到威脅。幸好繼任的李椿大力支持,才使得飛虎軍穩定下來。而到十一月,辛棄疾免官,次年,李椿告老。飛虎軍逐漸從地方軍變為調駐軍。
在飛虎軍建立之初,“隸步軍司。遇盜賊竊發,專聽帥臣節制” [10]  。但是到淳熙九年,林黃中接手時,地方財政困難,難以負荷大軍。同時,飛虎軍經過辛棄疾、李椿的訓練後,已經成為一大強軍,被江陵看中。於是“淳熙十年夏,改隸御前江陵軍額,從副都統郭杲請也” [1]  。然而,僅僅改隸並不夠,江陵還希望飛虎軍駐紮,這引得朝堂一頓爭論。宋孝宗甚至“御筆詢問飛虎軍出戍荊南事”。只是王佐認為“此皆烏合無賴,在帥府成隊伍,方帖帖無事;若使出戍,無異虎兕出柙。遂姑置之,更望審度見報也。” [6]  這件事便擱置了下來。
次年,由於南宋錯誤估計金人的部署,調動荊湖兵力 [30]  ,飛虎軍出戍的事情又被提出來。周必大曾問當時湖南帥臣:“荊襄乞飛虎不已,若歲令一半往來江陵間,使知大軍紀律,又有以繫懷土之心,亦可行否?” [29]  又與當時支持者説“飛虎移屯,曲折頗長,少待來春,必有區處” [6]  、“飛虎事見此商量” [31]  。最終周必大擔心“湖湘闕人彈壓” [32]  ,用王佐的“小人重遷,恐生變” [1]  的理由給否決。僅僅“抽回鄂州兵,差撥潭州飛虎軍三百人於郴州” [33] 
既然飛虎軍已經隸屬江陵,又戰鬥力頗強,故“人皆雲飛虎軍當併入江陵”。或是因此,淳熙十三年,飛虎軍去臨安接受考核。 [34]  之後,飛虎軍成為調駐軍。又有另一處可徵“(開禧三年)十一月五日,樞密院言:「湖南安撫司申:本司飛虎軍舊管馬軍二百五十人,並添宣撫司發回敢勇用等軍,委是闕馬教閲。目今馬數截自五月終,止管一百四十二疋,見闕一百八疋。乞下廣西經略司,候來春,先次支撥兩綱馬一百疋,從本司差人前去押發,下軍應副教閲。餘闕八疋,一面措置收買,湊足元額,庶幾緩急可備使用。」詔令廣西經略司將嘉定二年分江陵副都統制司合得歲額綱馬內截撥一綱付飛虎軍,應副軍士,毋致闕誤。” [35]  這必是因為飛虎軍有一半人屯戍在江陵,所以湖南馬軍正好二百五十人。
光宗紹熙五年,知潭州湖南安撫朱熹奏請飛虎軍隸本州節制。朱熹指出飛虎軍遙隸襄陽的種種弊端:“相去一千二百餘里,其將吏之勤惰,士卒之勇怯,紀律之疏密,器械之利鈍,豈能盡知?於其軍政,平日無由察覺,及有調撥,然後從而節度之,彼此不相諳委,有誤事必矣。”並希望朝廷“別降指揮,仍舊以湖南飛虎軍為額。其階差職務一切事務,並委帥臣專制,只令荊鄂副都統司每歲十月關湖廣總領所,同共差官,按拍事藝,覺察有無缺額虛券雜役之類,庶幾互相防檢,緩急可恃。” [5]  自此部分飛虎軍歸湖南節制,一部分歸江陵副都統節制,不過江陵部似乎依舊屬於出戍部隊,家人都在長沙,一年一次換防。 [36] 
開禧後,宋金、宋蒙戰爭不斷,“飛虎一軍,近年乃以分戍信陽、武昌” [37]  。嘉定十年前後,飛虎在信陽及周邊多次作戰。後來孟珙亦在嘉定十五年,創立飛虎營。 [38]  武昌縣升為壽昌軍,朝廷“下湖南安撫司起發潭州飛虎馬步軍二千人,前來捍禦”。 [13]  次年,壽昌知軍朱索請飛虎軍及家屬永久屯駐壽昌,差點引起兵變,最終取消。 [39]  至紹定二年,壽昌的飛虎軍“節次抽往江西收捕峒寇”,壽昌軍自行招募士兵,創招飛虎軍,永久屯駐,以“御前飛虎軍壽昌軍駐札”為號。 [13]  此即壽昌飛虎軍。
隨着蒙古大迂迴戰略的展開,南宋開始在廣西佈防,“專倚湖南事力為助” [24]  ,“令於潭州飛虎、武勝軍內整辦六千人以備西廣之戍” [15] 
綜上所述,飛虎軍在孝宗後,由地方武力逐漸轉變為國家武力。戍守的地區包括湖南、廣西、湖北、江西,幾乎是南宋一半的地區。不但如此,飛虎軍以僅僅兩三千的人數還派生出其他軍隊,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飛虎軍軍隊職能

軍隊的定義就是對外抵抗或實施侵略、對內鞏固政權的主要暴力工具。飛虎軍也不能例外,並同時具有這兩種職能。由於時代的限制,飛虎軍也免不了同古代軍隊一樣,有築城之類的任務 [40] 
戰績是最能體現一支軍隊對職能的履行程度,現將飛虎軍戰績附上,根據黃寬重《南宋地方武力》一書戰績表修改而成,見下:
軍隊職能 軍隊職能
飛虎軍建立的目的正是為了彈壓盜賊和少數民族武裝,所以維護統治是其最基本的職能。從以上戰績而言,飛虎軍六次戰鬥,一次失敗,一次先敗後勝。可以説較好的完成了這一任務,史稱:“盜賊不起,蠻猺帖息,一路賴之以安” [5]  。在對外戰績上對金、蒙各有兩次,大致上勝負各半。對於南宋而言也並不算差。飛虎軍不過兩三千的規模,絕對算不上軍隊主力,但是一旦戰爭爆發,不少人都會想到徵調飛虎軍去戰鬥,而往往也有作用。從側面可以看出飛虎軍的實力,同時也反映出南宋正規軍逐漸不堪用。
從飛虎軍戰績上來看,領導者與將領對結果影響很大。如開禧北伐飛虎的失敗在於“統御無術,分隸失宜,兵將素不相諳”,故“人皆惜之”。 [18]  平黎州蠻的戰役,飛虎軍被派往雅州,其將領董炤、李實都是臨時調派,又要爭功,縱然飛虎軍能戰,最終還是不敵。 [41]  在與黑風峒的戰鬥中,封彥明也是臨時調動,結果“不諳地利,失於輕動,遂致敗衂” [42] 

飛虎軍結論

飛虎軍在南宋地方軍隊中,雖然不是人數最多的一支,卻是發揮最大戰力、持續時間最長的一支。飛虎軍前期作為一支地方武力,由於專聽帥臣節制,一旦官員離開,便是辛棄疾也與其沒有絲毫關係。正由於飛虎軍沒有半點私人武力的特點,所以才被南宋朝廷認可。後期南宋正規軍不堪大用,地方軍隊紛紛建立,飛虎軍作為代表,屢屢被調往前線戰鬥,聲名顯著。
參考資料
  • 1.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上卷 卷十八》
  • 2.    《宋史卷四百一 列傳第一百六十》
  • 3.    《永樂大典卷五七七零》
  • 4.    《全宋文 第228冊 卷5064 周必大 論步軍司多差撥將佐往潭州飛虎軍剳子》
  • 5.    《全宋文 第243冊 卷5451 朱熹 乞撥飛虎軍隸湖南安撫司剳子》
  • 6.    《全宋文 第230冊 卷5109 周必大 與林黃中少卿剳子二》
  • 7.    《朱子語類卷一百一十》
  • 8.    《夷堅志戊卷八》
  • 9.    《全宋文 第312冊 卷7149 真德秀 潭州奏復税酒狀》
  • 10.    《皇宋中興兩朝聖政卷五十七》
  • 11.    《全宋文 第228冊 卷5064 周必大 論步軍司多差撥將佐往潭州飛虎軍剳子》:至九月十九日,嶽建壽奏審合與不合差官,又奉聖旨差統領官一員,事體已為允當...今若只依已降指揮,且差總領官韓世顯,或更差正將一兩人前去,今與辛棄疾相度,只就飛虎軍千五百人中推擇事藝高強、為眾所服者,為教頭、押隊之屬,既免虛佔衞兵,亦使上下相習,似為兩得。
  • 12.    《歷代名臣奏議卷二百二十四》:所以荊鄂之大軍不得如長沙之飛虎,襄陽之副司不得如江陵之神勁。
  • 13.    《壽昌乘》
  • 14.    《全宋文 第293冊 卷6667 曹彥約 黃承議墓誌銘》
  • 15.    《全宋文 第339冊 卷7828 李曾伯 乞宣借總管錢萬等奏》
  • 16.    《全宋文 第339冊 卷7832 李曾伯 回奏宣諭》
  • 17.    《全宋文 第230冊 卷5109 周必大 與林黃中少卿剳子四》
  • 18.    《全宋文 第291冊 卷6632 衞涇 劾郭榮乞賜鐫黜狀》
  • 19.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下卷 卷二十》
  • 20.    《全宋文 第240冊 卷5357 楊萬里 李侍郎傳》
  • 21.    《全宋文 第253冊 卷5685 朱熹 直顯謨閣潘公墓誌銘》
  • 22.    《全宋文 第324冊 卷7454 王邁 丁丑廷對策》
  • 23.    《全宋文 第291冊 卷6629 衞涇 奏階差李義充飛虎軍統領袁任充親兵忠義統領狀》
  • 24.    《全宋文 第340冊 卷7839 李曾伯 以湘帥申押回飛虎統領程俊及分界運米二事》
  • 25.    《宋史卷三百八十九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 26.    《全宋文 第230冊 卷5109 周必大 與林黃中少卿剳子五》
  • 27.    《宋會要輯稿 禮 郊祀賞賜》
  • 28.    《宋會要輯稿 禮六二 賚賜二 濫賜 》
  • 29.    《全宋文 第229冊 卷5107 周必大 與趙德老總領彥逾剳子四》
  • 30.    許浩然《南宋孝宗朝晚期對金邊備事考》
  • 31.    《全宋文 第230冊 卷5112 周必大 與鄂州閻都統世雄札子二》
  • 32.    《全宋文 第230冊 卷5109 周必大 與湖南潘帥時札子 五》
  • 33.    《全宋文 第267冊 卷6026 陳傅良 桂陽軍乞畫一狀》
  • 34.    《宋會要 兵 軍賞32》
  • 35.    《宋會要 兵 馬政雜錄下20》
  • 36.    《全宋文 第312冊 卷7157 真德秀 申樞密院乞免將飛虎軍永戍壽昌狀》:昨已具狀赴沿江制置司陳乞,已蒙備申朝廷外,陳乞將新軍存留在寨,一年一替,或依信陽軍捍禦官兵久例,一年一次拆洗,使各家有父子團欒之樂,眾軍皆得安跡。
  • 37.    《全宋文 第337冊 卷7766 吳潛 應詔上封事條陳國家大體治道要務凡九事》
  • 38.    《宋史卷四百一十二 列傳第一百七十一》:創章家山、毋家山兩堡為先鋒、虎翼、飛虎營。
  • 39.    《全宋文 第312冊 卷7157 真德秀 申樞密院乞免將飛虎軍永戍壽昌狀》:時壽昌知軍朱索建言,朝廷從其謀行下。某度軍情必不悦,方為申陳,未及果聞諸卒喧譁,幾致生便。
  • 40.    《全宋文 第228冊 卷5065 周必大 乞錢米修潭州外城札子》:専令飛虎軍統制韓世顯同兵將官,各以所部士卒分頭工役。
  • 41.    《宋史全文卷三十》:至是,羌人自艮溪寨下用皮船渡河攻相嶺寨,炤引所部兵百餘人寨後突出御之。賊登堡子城,炤又逐之,賊自旦至晚不得食,走之河岸,眾已疲矣。西漢地土丁知賊飢困,欲馳下剿之,炤恐分其功,戒土丁毋得進。會日暮,炤移泊姜地寨。夜,羌人秉炬度船,若將屯者,而滅炬載兵以來。詰朝再戰,賊兵數倍,炤不能支,乃拔兵而去。
  • 42.    《歷代名臣奏議卷一百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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