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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俗通義校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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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俗通義校注》是2010年中華書局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應劭、王利器。《風俗通義校注》是一部內容非常豐富的學術著作,無論是內容還是見解,都有很高的學術價值。
中文名
風俗通義校注
作    者
應劭
王利器 [1] 
出版時間
2010年5月
出版社
中華書局
ISBN
9787101073850 [1] 
類    別
綜合類、其他類
開    本
21 開

風俗通義校注序例

應劭風俗通義,隋書經籍志入之雜家,前人評論,大都譏其不純,儕之俗儒;後進循聲,莫能原察。閒嘗繙其書,知其立言之宗旨,取在辯風正俗,觀微察隱,於時流風軌,鄉賢行誼,皆著為月旦,樹之風聲,於隱惡揚善之中,寓責備求全之義;故其考文議禮,率左右採獲,期於至當,而不暖姝於一先生之言,至於人倫臧否之際,所以厚民風而正國俗者,尤兢兢焉。周禮合方氏職雲:「除其怨惡,同其好善。」鄭玄注云:「所好所善,謂風俗所高尚。」其應氏之謂乎!
在中國古代社會時期,任何王朝,無不強調移風易俗之作用,漢代且設有風俗使,常以時分適四方,覽觀風俗。賈山至言曰:「風行俗成,萬世之基定。〔一〕」王吉上疏曰:「春秋所以大一統者,六合同風,九州共貫也。〔二〕」唐德宗時,遣黜陟使行天下,陸贄説使者庾何,請以五術省風俗為首務〔三〕。樓鑰論風俗紀綱,謂:「國家元氣,全在風俗;風俗之本,實系紀綱。〔四〕」鄭曉論風俗,謂:「夫世之所謂風俗者,施於朝廷,通於天下,貫於人心,關乎氣運,不可一旦而無焉者。〔五〕」黃中堅論風俗,謂:「天下之事,有視之無關於輕重,而實為安危存亡所寄者,風俗是也。〔六〕」其視風俗之重也胥若是,蓋未嘗不以移風易俗為手段,而達其潛移默化之目的,此春秋井田記所以有「同風俗」〔七〕之説也。良以吾華為多民族之國家,幅員廣大,人口眾多,「百里不同風,千里不共俗」〔八〕,故爾古之大一統之君,繼同軌同文之後,莫不以同風俗為急務也。然則風俗雲者,誠為研究封建社會不可或少之課題也。應氏此書,不僅為論述此問題之權輿,抑且為董理漢代風俗之第一手材料,足供研究中國風俗史者之要刪。蓋應氏於通古今之郵而外,尤究心於通雅俗之故,故其書於先民在生活實踐中所積累之經驗而以俚語出之者,尤津津樂道焉,此於先漢古籍中尤為不可多得者。劉知幾曰:「民者,冥也,冥然罔知,率彼愚蒙,牆面而視,或訛音鄙句,莫究本源,或守株膠柱,動多拘忌,故應劭風俗通生焉。〔九〕」風俗通義之稱風俗通,四庫提要謂:「不知何以刪去「義」字,或流俗省文,如白虎通義之稱白虎通,史家因之歟?」器案:華嶠、范曄俱稱風俗通,劉昭補註續漢書,裴松之注三國志,亦稱風俗通,補註且於五行志卷五引風俗通曰:「劭故往觀之,何在其有人也?……劭又通之曰云雲。」又引風俗通曰:「光和四年四月,南宮中黃門寺有一男子長九尺云云。」臣昭注曰:「檢觀前通,各有未直。」然則是劭自以通為言,而六朝承之也。
洪邁嘗據此書謂漢儒訓釋,有通之名〔一0〕,其説是矣而未盡也,應氏此書實已具三通之雛形,而為後代「通書」之初祖,固非白虎通諸書之所可同日而語也。桂馥謂風俗通,蓋劭「少年之作」〔一一〕,其説似是而實非。本書正失篇封泰山禪梁父條雲:「予以空偽,承乏東嶽,忝素六載。」此為仲遠行事見於本書最晚之年限。考本傳,劭以中平六年拜太山太守,至興平元年,棄官歸袁紹,前後適為六載。則是書之成,當在歸袁以後。同篇彭城相袁元服條,盛稱袁氏「載德五世」,此亦歸袁後之佞言也。又續漢書五行志注引風俗通言:「光和中,……劭時為太尉議曹掾云云」,光和為漢靈帝中平前之年號,以光和紀元僅有七年,則劭之為太尉議曹掾,不過早於拜太山太守者十許年耳,亦不得謂之少年。此皆應劭自言其歷官之於本書之足徵者,益知桂氏謂為少作之不足據也。
應氏書,隋志著錄三十卷,注:「錄一卷,梁三十卷。」意林三十一卷,兩唐志俱作三十卷,而日本國見在書目又作卅二卷,當即並錄一卷計之耳。其書三十一卷,卷為一篇,今存者十篇,則北宋時崇文先闕本,蘇頌以私本因官書校定,而次第錄之者也。元祐中,嘗徵書於高麗,其目錄中有風俗通義三十卷〔一二〕,然當時猶傳此本者,蓋彼邦亦無是也。其餘二十篇,見於蘇頌校風俗通義題序〔一三〕者:曰心政,曰古制,曰陰教,曰辨惑,曰析當,曰恕度,曰嘉號,曰徽稱,曰情遇,曰姓氏,曰諱篇,曰釋忌,曰輯事,曰服妖,曰喪祭,曰宮室,曰市井,曰數紀,曰新秦,曰獄法。蘇頌又云:「子鈔但著卷第凡三十一,而不記篇名,意林則存篇名,而無卷第,……而第八則篇名亦亡。」則應氏書原本三十一卷也,其作二十卷者亦非矣。而章學誠乃謂:「應劭風俗通義,劭自序寔十卷,隋書亦然,至唐志乃有三十卷,非疏解家為之離析篇第,其書安得有三倍之多乎〔一四〕?」既昧探源,遂滋向壁,乃欲以通文史之義,續歆、固之業,豈非「白圭之玷」乎!
應氏書卷帙,今所存者,劣及三分之一,原書佚篇,已如蘇氏所舉,於其存者,覆加尋檢,則一篇之中,猶有佚條〔一五〕,一條之中,猶有佚句〔一六〕,甚矣,應書之厄也!自錢大昕以下諸家,蒐採遺文,拾遺補闕,冀復舊觀;而姓氏一篇,●之者尤眾〔一七〕,前脩未密,後出轉精,諒乎其為應氏之功臣也。唯諸家所●,其沈而未鈎者固多,其●而非佚者亦夥,錢輯則有孝文革舄、柘林為弓二條,顧輯則有秦刻、漢書、藉田、大江、笙●、坎侯、羌笛、秦箏、五聲、八音,及福脯、秦運十一條,此皆二氏之失者也。別有割裂未當,倫脊毫無,或一事而兩屬〔一八〕,或兩事而不分〔一九〕,或當在甲而入乙〔二0〕,或既見前而重申〔二一〕,且有以漢以後之事而羼入者〔二二〕:凡此紕繆,悉為是正,並依蘇氏所見篇目,略為類聚。夫由今之所●,欲以復應書之舊,懸解肊斷,不無得失,如之何其任情無例,至此極也!比年以來,逸書頗出,多為前脩所不及見,其引應氏書,往往溢出舊●之外,爰最錄之,以程其識小之功,非以此求勝前人也。
昔呂氏著書,始發互見之例〔二三〕,後儒繼起,多沿其波,其述作繁富者,往往稱一事,陳一義,見於彼
者,復具於此,出於甲者,又詳於乙,觀其會通,兼收幷蓄,固無害也。今於本書説時王典制者,即取其漢官儀以
相印證;又應氏漢書集解,可與本書相發明者,亦採獲無遺;蓋以應氏之説,證應氏之書,其為證尤切也。
至是書之足供研讀後漢書之助者,尤為指不勝數。後漢書周景傳及三國志吳書周瑜傳注引張璠漢紀,俱載當時論者,譏議韓演、周景二人之失,語焉不詳,其辭則見於本書之十反篇也。又後漢書方術傳中人,類皆流俗所傳,其中多有取古仙人名,傅會為時人者。淮南子泰族篇已稱王喬、赤松子,齊俗篇作王喬、赤誦子,而東漢復有王喬;宋玉高唐賦已稱上成鬱林,而東漢復有上成公。俗語不實,流為丹青。應氏則於正失篇葉令祠條,舉王喬事而辨其誣,其識高出東漢諸史,不啻倍蓰,此其一隅耳。
應氏書,自盧氏拾補為之考文訂事,篳路襤褸,已導先路;其後,錢氏大昕、臧氏鏞堂、顧氏明、孫氏志祖、郝氏懿行、朱氏筠、劉氏師培,續有是正,而孫氏詒讓札迻所發二十許事,尤微至。凡此,皆校注取精用宏之所資也。至於校注所用之底本則為四部叢刊景印元大德本,而校以宋本〔二四〕、朱藏元本〔二五〕,明仿元大德丁未刊本〔二六〕、吳琯本〔二七〕、兩京遺編本〔二八〕、何允中本〔二九〕、程榮本〔三0〕、胡文煥本〔三一〕、鍾惺評本〔三二〕、郎壁金本〔三三〕、汪士漢本〔三四〕、王謨本〔三五〕、鄭國勳本〔三六〕、百家類纂本〔三七〕、百子類函本〔三八〕、諸子匯函本〔三九〕、諸子合雅本〔四0〕、古文奇賞本〔四一〕、諸子拔萃本〔四二〕、增訂漢魏六朝別解本〔四三〕,以及郎壁金校引之宋本、錢大昕所引之嚴於鈇本,徵引所及,例得備書。至諸古注、類書及子雜等書引及風俗通者,尤為繁富,不及一一縷也。
〔一〕漢書卷五十一賈山傳。
〔二〕漢書卷四十二王吉傳。
〔三〕新唐書卷一百五十七陸贄傳。
〔四〕攻媿集卷二十五奏議。
〔五〕策學卷二。
〔六〕蓄齋文集卷五。
〔七〕見佚文宮室篇,春秋公羊傳宣公十五年解詁説井田之義同。
〔八〕詳本書應劭風俗通義序引傳曰。
〔九〕劉知幾史通自序。
〔一0〕容齋五筆捲六。
〔一一〕晚學集卷五書風俗通義後。
〔一二〕高麗鄭麟趾高麗史卷第十宣宗:「辛未八年六月丙午,李資義等還自宋,奏雲:「帝聞我國書籍多好
本,命館伴書所求書目錄授之,乃曰:雖有卷第不足者,亦須傳寫附來。百篇尚書、……風俗通義三十卷、……計
然十五卷。」」案:高麗宣宗八年,當宋哲宗元祐六年,所求書目錄,共一百二十八種。
〔一三〕蘇魏公文集卷六十六。
〔一四〕校讎通義補鄭六之三。
〔一五〕如佚文聲音篇及祀典篇所列諸條。
〔一六〕如十反篇聘士彭城姜肱條、聲音篇琴條及箏條,俱有脱文,詳見各條校注。
〔一七〕今所見計有:殿本附錄,朱筠,錢大昕,張澍,顧櫰三,姚東昇(北京圖書館藏原稿本),王仁俊,
陳漢章等,其它如臧庸、徐友蘭,亦略有●補。
〔一八〕意林引「案秦昭王太后始臨朝也,牧守長不宜數易云云」,拾補分為兩條;續漢書五行志注引「中平
中,京師歌董逃,董卓以董逃之歌,主為己發,大禁絕之,死者千數。靈帝之末,禮壞樂崩,賞罰失中雲雲」,拾
補分為兩條;陳漢章姓氏篇校補則不知「伯成」即「陽成」之誤,而分為二,説詳佚文。
〔一九〕御覽九0一引「靈帝於西園宮中駕四白驢云云」,及「凡人相罵曰死驢云云」,本為二條,拾補合為
一條。
〔二0〕拾補據御覽引「左迴天、徐轉日、具獨坐、唐應聲云云」,不列入服妖篇中,其它如此者甚眾,不悉
具。
〔二一〕拾補引「光武中興以來,五曹詔書,題鄉亭壁云云」條,重出。
〔二二〕御覽引「五月五日,集五色繒,闢兵,餘問服君云云」,此裴玄新語文,御覽誤引,諸家●本從之,
誤甚。又猗覺寮雜記引「許自然」條,此唐人也,朱翌誤引。今皆駁正。
〔二三〕呂氏春秋諭大篇:「解在乎薄疑説衞嗣君以王術,杜赫説周昭文君以安天下云云。」高誘注:「説見
務大篇。」
〔二四〕宋嘉定十三年(庚辰),東海丁黼刊本,每半頁九行,行十七字。存卷之四至卷之十,北京大學圖書
館藏。丁黼,宋史卷四百五十四有傳,魏了翁鶴山大全集卷三十六答丁大監黼,卷三十七(與)丁制副(黼,甲午)。
〔二五〕元大德丁未,李果序刊本,每半頁十行,行十六字。有「朱筠」、「朱筠之印」、「大興朱氏竹君藏
書之印」、「朱錫庚印」、「逸休堂藏書印」、「紹廉經眼」等藏書印,今歸寒齋。
〔二六〕簡稱明仿元本。
〔二七〕古今逸史,明吳琯刊本,此本為四卷,簡稱吳本。
〔二八〕兩京遺編,明胡維新輯,萬曆十年刊本,簡稱兩京本。
〔二九〕漢魏叢書,明何允中輯,萬曆二十年刊本,簡稱何本。
〔三0〕漢魏叢書,明程榮輯,萬曆二十年刊本,簡稱程本。
〔三一〕格致叢書,明胡文煥輯,萬曆三十一年胡氏文會堂刊本,簡稱胡本。
〔三二〕秘書九種,明鍾惺評輯,萬曆中金閶擁萬堂刊本,簡稱鍾評本。
〔三三〕明天啓丙寅(六年)郎壁金堂策檻刊本,簡稱郎本。
〔三四〕秘書廿一種,清汪士漢輯,康熙七年據古今逸史版重編印本,簡稱汪本。
〔三五〕增訂漢魏叢書,清王謨輯,乾隆五十六年金溪王氏刻本,簡稱王本。
〔三六〕龍溪精舍叢書,清鄭國勳輯刻本,簡稱鄭本。
〔三七〕百家類纂,明沈津纂輯,隆慶元年刊本,簡稱類纂。
〔三八〕百子類函,明葉向高選訂,萬曆壬子(四十年)刊本,簡稱類函。
〔三九〕諸子匯函,明歸有光輯,萬曆中刻本,簡稱匯函。
〔四0〕諸子合雅,明萬曆中刻本,簡稱合雅。
〔四一〕古文奇賞,明萬曆中刻本,簡稱奇賞。
〔四二〕諸子拔萃,明李雲翔評選,天啓七年秣陵唐氏刻朱墨套印本,簡稱拔萃。
〔四三〕增定漢魏六朝別解,明葉紹泰輯,崇禎十五年刊本,簡稱別解。

風俗通義校注內容簡介

《風俗通義》,漢唐人多引作《風俗通》,東漢泰山太守應劭著。漢代漢族民俗著作。原書三十卷、附錄一卷,今僅存十卷。該書考論典禮類《白虎通》,糾正流俗類《論衡》,記錄了大量的神話異聞,但作者加上了自己的評議,從而成為研究古代漢民族風俗和鬼神崇拜的重要文獻。後人盧文弨《羣書拾補》中輯有《風俗通逸文》多條,系十一卷補之所逸,中有"女媧造人"、"李冰斗蛟"等神話,皆為首見於記錄者。 [1] 

風俗通義校注作者簡介

應劭(約153年—196年),東漢學者,字仲遠,汝南郡南頓縣(今項城)人。父應奉,桓帝時(147年—167年)名臣,官至司隸校尉。應劭少年時專心好學,博覽多聞。
靈帝時,舉孝廉。中平六年(189)至興平元年(194)任泰山郡太守,後依袁紹,卒於鄴。應劭博學多識,平生著作11種、136卷,現存《漢官儀》、《風俗通義》等。《風俗通義》存有大量泰山史料,如《封泰山禪梁父》篇記述泰山封禪軼事,《五嶽》篇詳載了岱廟,都有很高的史料價值。輯入《後漢書·祭祀志》,為應劭所引用的馬第伯《封禪儀記》,是中國最早的遊記文學作品之一。 [1] 

風俗通義校注目錄

敍例
應劭自序
卷一 皇霸
卷二 正失
卷三 愆禮
卷四 過譽
卷五 十反
卷六 聲音
卷七 窮通
卷八 祀典
卷九 怪神
卷十 山澤
佚文
附錄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