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顱內壓監護儀
鎖定
- 中文名
- 顱內壓監護儀
- 外文名
- intracranial pressure monitor
- 分類名稱
- 有創顱內壓設備/病人監護設備
- 管理類別
- Ⅲ類醫療器械
顱內壓監護儀基本結構
有創顱內壓監護儀通常由壓力傳感器、輔助生理參數傳感器、主機組成。用於連續測量顱腦內壓力。
顱內壓監護儀工作原理
光纖探頭以光傳感信息,用光纖作為傳輸信息媒介,監護時把探頭感受到的患者顱內壓轉換為差動光信號傳遞給監護儀,監護儀經光電轉換,信號反饋,測量後將患者顱內壓在監護儀面板上加以顯示。
顱內壓監護儀分類
- 有創性ICP監護
- 腦室內導管監測法側腦室前角穿刺後,將探頭安置在側腦室前角內,另一端經三通管連接監護儀和腦室引流瓶,此法是臨牀上最常用的方法,較其他方法準確可靠,被稱為ICP監護的“金標準”法,但此法因穿刺較深易損傷腦組織,感染率達6%~11%,高於腦實質內置管法的1.7%~4%,ICP急劇增高時腦室發生變窄或移位,穿刺和置管的難度則相應增大。
- 腦實質內光纖傳感器監測法將一條帶有傳感器的細纖維光纜置入腦實質內進行監護。該方法降低了感染和顱內出血等風險,但準確性低於腦室內導管法,也不能具備引流腦脊液的作用。
- 硬膜外和硬膜下測壓法一般於側腦室前角穿刺部位,切開頭皮顱骨鑽孔,將帶有傳感器的探頭置入顱骨內板與硬腦膜之間或硬腦膜與軟腦膜之間,這兩種方法探頭安置方便,感染風險下降,損傷較輕,但易引起硬膜反應性增厚,因此降低了敏感性,且準確性相對較差。
- 無創性ICP監護由於創傷性ICP監護法安置探頭需開顱,操作複雜,損傷大,且易感染,從上世紀八十年代起,無創性測壓理論逐漸進入科學家們的視野,現已成為研究的一大熱點和難點。報道較多的無創性監測法如下。
- 經顱多普勒法搏動指數(gosling pulsatility index,PI)=(收縮峯血流速度-舒張期末血流速度)/平均速度,ICP增高時腦底大動脈舒張期血流速度減少,收縮峯變尖,PI增加。基於ICP與PI這種相關性,經顱多普勒通過監測腦底大動脈血流速度來間接反映ICP變化。但由於腦血管活性易受其他多種因素影響,且不同個體差異較大,PI與ICP之間的相關性缺乏特異性,故TCD法還不能成為可靠、有效的ICP監測手段。
- 經前囟測壓法(AFP)AFP法僅適用於突出於骨緣的前囟,但下壓外突的前囟可增高ICP,對患兒造成不利。
顱內壓監護儀適應證
臨牀適用於腦積水、腦水腫、顱內出血 、腦室膜炎、結核性腦膜炎、顱內佔位性病變、腦手術後或腦外傷、腦脊液分泌過多循環或吸收障礙、顱內高壓時作控制腦脊液引流減壓、顱內高壓危象或腦積水等做顱內減壓、腦室膜炎需局部注藥治療等情況。
國內外大多數學者主張對重型顱腦損傷伴昏迷患者進行顱內壓監護,而對輕、中型者要根據頭部CT有無異常而決定。各個學者提出的具體標準雖有不同,但相差不大。Narayan提出,入院時CT掃描未見血腫,但有強直體位、血壓低於90mmHg或年齡40歲以上應常規監測,有利於早期發現遲發性血腫。在重型顱腦損傷病人中,可對下述四項存在兩項者,無論CT掃描有無異常,均應進行顱內壓監測。另外有休克、低氧血癥、高碳酸血癥等因素可引起顱內壓增高者可行顱內壓監測。
- GCS評分在8分以下;
- 頭顱CT掃描有異常發現;
- 顱內血腫清除術後;
- 年齡在40歲以上,動脈收縮壓小於90mmHg。
顱內壓監護儀判斷預後
ICP>40mmHg是腦功能損害的危險閾限在國內外得到認可。一般認為:ICP低於40mmHg時預後良好,ICP持續高於40mmHg,病死率可高達90%,ICP持續>50~60mmHg時,其病死率幾乎接近100%。我們可以得出為提高預後應力爭將顱內壓控制在40mmHg以下。
顱內壓監護儀注意事項
- 顱內壓是指顱內壓力與大氣壓之間的差別,因而在測壓前首先要將測壓裝置的壓力調到與大氣壓相等,即調零,並將這一數據作一記錄,以保障監護儀測壓的精確度。
- 電子傳感器受温度影響可產生零位漂移,應用後常需多次調零。
- 採用顱外傳感器測壓法,傳感器需與和腦室保持在同一水平,有學者提出以耳廓上沿為標誌,注意勿壓腦室引流管及三通管。
- 保持傷口處清潔乾燥,1~2d換藥一次,引流管接頭處每日消毒1~2次。
- 監護時間以3~4d為宜,時間過長增加感染機會,個別監護時間較長者應每隔數日及停止監護前送腦脊液培養及常規化驗。
- 若出現顱內感染,應立即停止監護。
- 監護過程中,及時記錄引起顱內壓變化的因素。儘量避免引起顱內壓變化的非顱內因素,以保證顱內壓監護的可靠性。
- 如呼吸道梗阻應及時清除,必要時行氣管切開;躁動者應給予適量的鎮靜劑;高熱者則需積極降温;行腦脊液引流期間定期關閉引流管測壓;體位宜選頭高腳低,以利顱內靜脈迴流。
- 顱內壓力過高及監護時間過長可引發腦脊液漏,此時應首先封堵漏口,再查明原因,採取相應處理。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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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醫療器械分類目錄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引用日期2019-02-21]
- 2. 魏盈勝,江榮才.顱內壓監護的若干問題[J].臨牀神經外科雜誌,2012,(2):1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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